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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2〕12號
  2. [發佈日期] 2012-09-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分解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 (2012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任務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2]1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分解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
(2012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任務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2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任務分解到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請切實鞏固大氣污染治理成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1-2015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的通知》(京政發〔2011〕15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2-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京政發〔2012〕10號)的要求,在2011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礎上,抓緊落實2012年各項措施,確保圓滿完成任務。各區縣政府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


 - 1 -  


 

 
 
本轄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2年實施方案,並於4月10日前報市環委會審定後組織實施。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和市環保局要加強對各項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 2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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