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62號
  2. [發佈日期] 2012-06-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工商局 關於進一步支援産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 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工作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6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工商局
關於進一步支援産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
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工商局《關於進一步支援産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1 -  
 
 
 
關於進一步支援産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
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工作意見
(市工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為促進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産業優化升級,確保“十二五”期間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根據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資源、環境等特點,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紮實推進“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著眼于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總體要求,以全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為抓手,創新工作機制和服務方式,服務重點産業和重點領域發展,服務産業業態調控,努力提升本市産業業態和服務水準,支援科技和文化創新“雙輪驅動”,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基本原則。
  堅持加快業態調控和促進産業提升相結合,積極落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政策措施;發揮市場準入在調控産業業態和促進産業結構調整中的重要作用,對重點發展的産業和領域給予大力支援,對重點限制領域和地區加強準入管理;強化協調聯動,形成整體工作合力,進一步提升服務産業優化升級的水準和效能,為
 - 2 -  
 
 
 
促進首都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援。
  二、支援重點行業發展,促進産業升級
  依據本市相關産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積極採取措施,支援發展重點産業和推進重點改革工作,支援區縣政府制定促進産業升級轉型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支援市場主體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加強數據綜合分析和研判,為首都經濟發展提供決策服務。
  (一)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大力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生産性服務業發展。結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生産性服務業使用新的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名稱用語設立企業,推動其快速進入市場。擴大戰略性新興産業、生産性服務業登記數據採集範圍,完善基礎數據統計,做好數據專題分析,服務企業發展和政府決策。
  (二)支援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貫徹落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及《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登記辦法》(市政府第234號令),全面下放企業登記管轄許可權,積極開展許可項目籌建登記,在示範區先行先試股權激勵、債權轉股權、企業組織形式轉換等新政策,促進科技自主創新。積極支援中關村非上市公司代辦股份轉讓工作,為實現非上市公司股份規範有序流動提供便利,推動實現産權交易的規範化。
  (三)支援文化産業創新發展。著力支援大型文化企業集團、特色中小型文化企業和民營龍頭文化企業發展,為文化産業發展注入有生力量。支援文化産業創業投資基金的設立,為文化企業
 - 3 -  
 
 
 
融資創造條件。全力支援和推動文化、出版、發行、演出等單位的改制重組工作。制定完善廣告産業發展政策,推進國家級廣告産業示範區建設,促進廣告産業的聚集和廣告要素交易平臺的形成,建立廣告研發中心和公共服務中心,提高本市文化創意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四)支援金融要素市場建設。按照全市統一的金融要素交易機構建設要求,積極開展服務創新的研究,支援金融創新機構的市場準入,支援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的發展,支援股權質押、股權信託、債權轉股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備案等登記註冊,積極為金融機構與企業間的融資活動做好服務,構建資訊互通、多方互動的動産抵押登記服務體系。
  (五)支援品牌經濟發展。大力實施商標戰略,加強對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製造業等方面的商標培育工作。大力推進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範城市(區)和示範企業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創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品牌,支援一批競爭能力強、能夠促進區域特色經濟和優勢産業發展的企業爭創馳名和著名商標。
  (六)支援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為國有企業儘快進入資本市場提供資本股權設置、優良資産聚集、不良資産剝離等全面的登記註冊策劃方案,推動國有企業發展。支援企業兼併重組,在國有企業和文化、科研等事業單位兼併重組過程中,支援全部以股權投資方式申請設立集團母公司。支援文化、科研等事業單位整體
 - 4 -  
 
 
 
重組改制,可以其全部凈資産登記註冊。
  (七)支援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支援區縣政府採取各種措施鼓勵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積極引導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向現代企業制度轉換,鼓勵其從傳統行業向現代産業轉型,推動個體工商戶轉變經營發展方式、經營管理模式,提升個體經濟的主體品質,增強市場競爭力。
  (八)支援傳統服務業升級轉型。積極支援區縣政府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實施佈局調整,提高服務業的組織化程度。扶持服務業發展及其分支網點建設,支援傳統服務業開展連鎖經營,向規模化發展。
  (九)支援區縣政府進行業態調整升級。支援區縣政府結合各自功能定位及區域優勢,充分發揮區域經濟調整、産業升級的主導作用,在與法律、法規不相違背的前提下,制定有利於引導投資方向、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針對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鼓勵、允許、禁止性規劃或重點行業管理規劃,工商部門按照規劃部署開展主體準入工作。
  三、嚴格準入管理,促進業態調整
  (一)加強個體工商戶經營資格審查。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6號令)和本市有關戶籍與居住管理的規定,對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申請人經營資格進行審查。産業政策對開辦個體工商戶進行調控的,工商部門應在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工作中遵照
 - 5 -  
 
 
 
執行。
  (二)加強對經營場所房屋的合法性審查。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的經營場所房屋應具備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暫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交以下材料:農村地區可提交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或臨時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也可提交由鄉鎮政府出具的經營場所權屬、用途、屬合法建設的證明。用於經營的房屋屬於中央單位的,須提交由中央各直屬機構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屬於國務院各部委的,須提交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證明;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的,須提交由中央企業出具的證明;屬於市級以上各類園區內的,須提交由園區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屬於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工業、倉儲等用途的房屋從事商業等其他用途經營的,須提交由市國資委出具的證明;屬於其他情況的,區縣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明確房屋權屬出證的規定,工商部門依據規定辦理登記註冊。
  (三)加強對經營場所房屋用途的審查。經營場所房屋用途原則上應當與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用途一致,對將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的,申請人應在辦理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相關手續後方可申請登記。對以記載用途為“工業、教育、醫療衛生、其他(涉外、宗教、監獄)”的房屋進行申請登記的,在房屋産權人出具確有配套服務需求的説明後,工商部門准予登記註冊。對以記載用途為“交通、倉儲、商業、金融、資訊、科研、文化、娛樂、
 - 6 -  
 
 
 
體育、辦公、綜合”的房屋進行申請登記的,在不改變産權權屬的情況下,均可作為經營場所辦理登記註冊。
  在對經營場所房屋用途加強審查的工作中,工商、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和國土等部門應當及時進行溝通,建立部門間執行政策規定的協調機制。
  (四)規範有形市場的發展。建立商務、發展改革、規劃和工商等部門的會商機制,加強有形市場佈局的統一規劃,根據産業結構升級和市民生活需求,進行市場佈局調整、總量控制和升級改造。制定全市有形市場建設規範和指導目錄,強化有形市場標準的落實,對符合規範要求的有形市場予以註冊,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其達到規範要求後再予註冊。清理淘汰低層次的攤群市場,嚴格控制五環路以內具有全國或區域集散效應的有形市場的數量,推動市場業態與首都功能佈局相協調,規範健康發展。
  (五)加強重點領域的準入審查。對不符合首都産業功能定位,不適應首都經濟發展要求,以及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等嚴重影響資源環境和存在公共安全隱患的行業,在市場準入環節從嚴控制。對限制發展的行業從嚴審批,嚴格按照淘汰落後産能和節能降耗、污染減排、安全生産等目標要求,依法做好企業的變更登記、登出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等工作。
  (六)加強重點地區的準入審查。圍繞本市城鄉建設規劃,對經市、區縣政府以及有關房屋徵收與拆遷工作主管部門明確的房
 - 7 -  
 
 
 
屋徵收與拆遷或重點整治地區,工商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綜合整治工作,清理無照經營,打擊違法生産經營行為。
  (七)加強傳統生活性服務業的準入審查。推動餐飲、百貨、住宿、洗浴、美容美發、廢品回收等傳統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對國家已頒布行業標準、行業規定的,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對新設立的主體實施嚴格準入;對沒有行業標準的,支援行業管理部門立足職能,深入研究,制定行業準入標準,促進規範發展。加速商業零售、再生資源回收、生活服務等行業連鎖經營、規模化發展,以需求為本,提升傳統生活性服務業的規範化水準。
  四、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建立行政許可部門與登記部門的互通機制。建立準入許可的協調聯動平臺,各許可部門應及時互通資訊,按規定時限履行審批職責,對審批中涉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問題,應積極協商解決。對未按照規定取得許可或備案,擅自開展經營活動的,各許可部門應堅持“誰負責審批,誰負責監管”的原則,履行監管職責。
  (二)有效開展許可經營項目審批工作。市工商局編制並公開《北京市行政許可和備案項目目錄》,方便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註冊事項,企業、個體工商戶應依法依規辦理許可、備案手續。工商部門在頒發營業執照時,要對許可、備案的項目註明有效期和許可、備案部門,要求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時到有
 - 8 -  
 
 
 
關部門辦理許可和備案。
  (三)完善行業許可事項,提高行業管理標準。加強對洗浴、洗車等耗水行業以及新辦有形市場的管理,要求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備案,推動對旅館、餐飲、美容美發、娛樂場所等行業相關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結合本市實際提高行業準入標準。
  (四)做好市場主體完稅退出工作。工商部門要支援稅務部門的稅收徵稽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辦理登出登記。企業、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登出登記時,應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登出稅務登記證明,工商部門依法予以辦理登出登記。
  (五)強化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聯動機制。推動區縣政府建立和完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聯動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強化屬地責任,在區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實施聯合執法。繼續推進將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納入“平安北京”建設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之中,推動各級政府落實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屬地管理職責,形成“條塊結合”的工作格局,切實落實促進産業優化升級的目標。
  (六)扶持行業協會發展,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積極扶持行業協會發揮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作用,引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標準,規範行業市場主體準入,完善行業管理標準化建設;積極支援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 10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