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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35號
  2. [發佈日期] 2011-08-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設立北京市醫院管理局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3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設立北京市醫院管理局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2010〕8號)精神,為推進本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建立統一、高效、權責一致的政府辦醫體制,市政府決定,設立北京市醫院管理局(簡稱市醫院管理局),為北京市衛生局管理的行政機構,負責履行市屬醫院的舉辦職責。
  市醫院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由市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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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印發。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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