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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2〕49號
  2. [發佈日期] 2012-10-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於北京市完善郵政監管體制工作 實施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2]4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於北京市完善郵政監管體制工作
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於北京市完善郵政監管體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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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完善郵政監管體制
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的通知》(國辦發〔2012〕6號)和中央編辦《關於省級以下郵政監管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2〕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郵政體制改革,現就本市完善郵政監管體制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的總體部署,堅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發揮綜合運輸體系的整體功能,強化和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加強郵政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通過完善郵政監管體制,建立政府依法監管、權責關係明確、上下運轉通暢的郵政管理體制,為更好地維護郵政通信與資訊安全、發展郵政普遍服務、促進本市郵政業發展提供體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精簡、統一、高效原則。結合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改革,加強郵政管理部門與地方交通運輸部門的協作,充分發揮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整體效能,建立統一、協調、高效運轉的郵政監管體制。
  (二)權責一致原則。調整郵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市、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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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郵政監管機構的職責許可權,做到職、責、權相統一,著力提升郵政監管工作效能。
  (三)先組建、後完善原則。在保證監管工作順暢、發展改革穩定的前提下,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科學有序地開展機構組建工作,確保完善郵政監管體制實施工作平穩推進。
  三、主要內容
  (一)設置郵政監管派出機構。
  1.機構設置。按照中央編辦有關規定,在本市跨區域設置5個郵政監管派出機構,分別為東區、西區、南區、北區和天竺郵政管理局。上述機構的規格比照同級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確定,具體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情況見附件。
  2.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郵政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郵政服務標準,研究擬訂本區域郵政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本區域郵政市場以及郵政普遍服務和機要通信等特殊服務的實施,負責本區域行業安全生産監管、統計等工作,保障郵政通信與資訊安全,承辦上級郵政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人員配置。各區郵政管理局領導班子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1名。領導班子選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的招錄,由市郵政管理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行。
  4.辦公場地。各區郵政管理局的辦公場地原則上應具有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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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功能,能夠滿足機構成立掛牌需要,可暫由有關區縣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郵政企業調劑解決。
  5.其他事項。設在本市各區縣的郵政企業不再使用“××郵政局”的名稱,更名為“××郵政分公司”,具體工作由市郵政管理局及相關部門推動落實。
  (二)調整郵政管理體制。將郵政管理體制由目前的中央垂直管理調整為中央和地方雙重管理、以中央為主。市郵政管理局由國家郵政局與本市雙重管理,郵政業務、機構編制、幹部、財務等以上級郵政管理部門管理為主;在徵得市委、市政府同意後,市郵政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市交通運輸部門副職領導。
  (三)強化本市在郵政管理方面的責任。本市將郵政設施的佈局和建設納入各級城鄉規劃,對郵政普遍服務設施建設等提供政策和資金支援;統籌協調和指導郵政管理部門與相關方面的工作關係,將郵政管理相關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體系。
  四、推進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設立北京市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本市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交通委主任、市郵政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辦、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郵政管理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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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郵政管理局負責按照國家郵政局印發的相關配套文件,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市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工作方案;提出機構組建的基本需求並上報國家郵政局;落實有關人事、財務、辦公場地等事項。
  市交通委根據市政府要求,協助做好郵政管理相關工作,加強工作協調,做好與市郵政管理局的對接,協助做好5個派出機構與各區縣的工作銜接;落實黨務管理工作;推動郵政行業規劃與交通運輸規劃的統籌銜接,促進郵政與交通運輸資源的整合。
  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辦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做好幹部、機構編制、郵政普遍服務設施建設、監察、財務、人事、法制等工作。
  (三)加快推進實施。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加快工作節奏,確保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本市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有關實施工作。
  附件:北京市郵政監管派出機構和人員編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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