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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3〕47號
  2. [發佈日期] 2013-09-1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園林綠化局關於開展第八次全市 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3]4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園林綠化局關於開展第八次全市
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園林綠化局《關於開展第八次全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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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第八次全市園林綠化資源
普查工作的意見

市園林綠化局

  為全面準確掌握本市園林綠化建設發展現狀,分析評價園林綠化資源經營狀況,為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提供基礎數據和科學依據,根據《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北京市綠化條例》等有關規定,本市決定於2014年開展第八次全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現就開展普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普查範圍和對象
  1.普查範圍。普查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森林資源和城市綠化資源。
  2.普查內容。普查包括森林資源調查與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森林資源調查內容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生長的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基本情況。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內容為規劃市區範圍(含中心城、新城、建制鎮)內綠地的基本情況。
  二、普查工作安排
  普查時點為2014年2月28日24時。具體工作分3個階段安排:
  1.準備階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做好調查準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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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收集有關資料,配置調查儀器設備,編制調查工作方案和調查技術細則,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調查任務,進行調查技術培訓。
  2.調查階段(2014年3月至10月)。開展內業區劃和外業調查,同步開展技術指導和品質檢查工作,並在調查中期組織召開普查工作交流會議。
  3.整理、匯總階段(2014年11月至12月)。進行內業資料整理和調查匯總,編寫調查報告並報送有關數據及成果。
  三、普查工作基本要求
  1.加強領導。市政府建立園林綠化資源普查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主管園林綠化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園林綠化局局長擔任召集人,辦公室設在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制定《北京市第八次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方案》、《北京市森林資源(城市綠化)調查技術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各區縣政府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共同參與、通力協作”的原則,負責本地區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市、區縣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交通、統計、水務、農業等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合作,積極參與和支援普查工作。
  2.落實保障。各級政府要按照工作職能積極籌措資金,並將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在資金使用上,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定,統籌兼顧、精打細算,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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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資金。同時組織好調查隊伍建設,調配好調查設備和交通工具,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3.注重品質。各級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按照《北京市第八次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加強全程指導,統籌安排本地區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工作;要認真執行有關調查技術規程、規範,遵守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品質第一,有序開展各項調查工作。要建立健全普查品質責任制,制定專項檢查驗收制度和品質檢查辦法,並嚴格執行,確保全市按時限、高品質完成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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