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3〕32號
  2. [發佈日期] 2013-07-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 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3]3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
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制定的《北京市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6月24日



 - 1 -  
 
 
 
  
北京市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市國土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築業發展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準,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綠色建築行動的重要意義
  開展綠色建築行動,以綠色、迴圈、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嚴格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紮實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提高建築品質,對轉變城鄉建設模式,破解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産生活條件,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産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開展綠色建築行動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城鄉建築綠色發展,推動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和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執行二、三星級綠色建築標準,推動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按産業化方式建設和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實施節能綜合改造。
 - 2 -  
 
 
 
  (二)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堅持用政策、規劃和標準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綜合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營造有利於綠色建築發展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設計、建造、使用綠色建築的內生動力。
  (三)部門聯動,屬地負責。強化本市建築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發揮聯動機制,市級部門負責制定綠色建築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各區縣政府負責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設抗震節能農村住宅、發展綠色建築和住宅産業化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樹立建築全壽命期理念,綜合考慮投入産出效益,選擇合理的規劃、建設方案和技術措施,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資源消耗。
  三、重點任務
  (一)切實抓好新建建築節能工作。
  1.科學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在新城建設、重要功能區建設、舊城功能疏解和棚戶區改造中,以集約、綠色、低碳、智慧為指導思想,優化佈局,堅持集約緊湊式空間發展模式,實施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城市總體規劃階段合理考慮各區域産業規劃佈局,努力實現職住平衡,減少交通潮汐現象,降低社會綜合能耗。積極引導建設綠色生態示範區、綠色居住區、綠色生態村鎮,以區域綠色生態控制性詳細規劃為統籌,以建築單體、建築群綠色節能設計為支撐,以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為依託,全面推進
 - 3 -  
 
 
 
區域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做好城鄉建設規劃與區域能源規劃的銜接,優化能源的系統整合利用,在有條件的地區有效利用工業廢熱和餘熱。堅持保護城市生態基本構架,增強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2.嚴格落實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適時修編和實施更嚴格的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從源頭上最大限度降低建築能耗,提高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強化供熱計量設計及施工安裝,推廣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和外遮陽設施,使本市居住建築集中採暖能耗達到世界同緯度、氣候條件相近的發達國家先進水準。落實建築能效標識,在施工設計文件中標識建築能耗指標。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落實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強化對新建建築項目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築標準情況的審查。市規劃部門要加強施工圖審查監管,城鎮建築設計階段要全部符合節能標準。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施工階段監管,確保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要嚴格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對達不到強制性標準和供熱計量要求的建築,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允許投入使用,強制進行整改。
  3.大力發展城鎮綠色建築。“十二五”期間,累計完成新建綠色建築不少於3500萬平方米。鼓勵政府投資的建築、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築,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推進本市已確定的未來科技城等綠色生態示範區建設。積極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
 - 4 -  
 
 
 
建設綠色居住區。引導工業建築按照綠色建築相關標準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綠色建築工程計價依據。強化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結合施工圖審查,簡化一星級綠色建築設計標識評價程式,並研究簡化相應的運作標識評價程式。推行綠色施工,推廣應用施工新技術新設備,強化施工揚塵污染治理,繼續開展綠色文明安全工地評比活動。
  4.積極推進綠色農村住宅建設。統籌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政策整合、資金聚焦、資源整合的推進機制,繼續組織實施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工作。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編制農村住宅圖集,引導採用綠色建材,免費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科學引導農村住宅執行建築節能標準,逐步推行抗震節能農村住宅合格證書制度。市農村、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探索推動綠色生態村鎮試點建設,按照生産、生活、生態相協調的原則,制定低碳生態試點鎮規劃綱要和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功能定位和主導産業,提出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築節能、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發展目標、發展策略和控制指標。
  (二)大力推進既有建築節能綜合改造。
  1.加快既有居住建築節能綜合改造。2015年前,完成585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完成1.5億平方米既有節能居住建築的供熱計量改造,並在改造後同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基本
 - 5 -  
 
 
 
完成全市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
  2.積極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公共建築供熱計量改造,實施30余家市級政府部門辦公設施綜合節能改造工程。對普通公共建築進行節能改造,市商務、旅遊、教育、衛生等部門,依法對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築所有權人或運作管理單位節能改造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公共建築所有權人或運作管理單位要履行節能改造實施主體責任,開展節能診斷,科學採取無成本和低成本改造、建築用能系統改造及建築圍護結構改造等措施,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準。市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等部門,要根據建築節能項目的特點,創新支援政策,切實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為市場化融資創造有利條件。積極申請國家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示範和“節約型高等學校”示範。
  3.創新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機制。結合本市房屋全生命週期管理平臺,做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的調查和統計工作,制定具體改造方案,充分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在條件許可並徵得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採用加層、擴容等方式進行節能改造,積極推行工業化和標準化施工。既有非節能建築實施抗震加固和改建、擴建及公共建築重新裝飾裝修時,要同步實施節能改造,並統一立項、統一設計、統一施工。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責任制,嚴把設計、施工、材料等關口,確保安全和工程品質。節能改造工程完工後,應進行節能專項驗收備
 - 6 -  
 
 
 
案,對達不到要求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三)開展城鎮供熱系統節能。
  調整優化供熱用能結構,以熱電聯産熱網集中供熱和天然氣供熱為主,積極鼓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推進供熱資源整合,按照“區域統籌、效率優先、清潔低碳、綜合利用”的原則,2015年前全部完成城六區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的任務。加快實施既有燃氣鍋爐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和老舊供熱管網改造工作,解決供熱系統缺乏調控能力、供熱設施老化、系統跑冒滴漏等問題,提高供熱裝備技術水準和供熱管網輸配效率。
  (四)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規模化應用。
  結合本市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條件和首都産業發展方向,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點帶面,高端示範,擴大本市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規模,提高應用水準。嚴格貫徹落實本市有關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築應用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在新建居住建築和有熱水需求並具備條件的公共建築中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推進農村能源結構調整,推廣使用天然氣和太陽能等能源。按照“集中佈局、集群發展”的理念,構建形成“一縣兩區多基地”的新能源空間發展格局。高水準建設延慶國家綠色能源示範縣;加快建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光伏集中應用示範區。支援順義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積極支援本市有條件的區縣爭創國家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集中連片應用示範區。2015年,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築面積達到
 - 7 -  
 
 
 
存量建築總面積的8%。
  (五)加強公共建築節能管理。
  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在建築設計階段引入電耗、熱耗等分類能耗指標;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公共建築,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避免造成能源浪費。加強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繼續完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等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築用電分項計量及監測平臺的功能,擴大覆蓋範圍,並納入全口徑統計。加強監管平臺建設的統籌協調,建設節能監測服務平臺,實現監測數據共用,避免重復建設。不斷提高建築能耗統計工作品質,建立可計量、可統計、可考核的建築節能指標體系。完善公共建築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行業的能源審計、節能診斷和能效對標等活動。對高能耗建築和具有示範作用的低能耗建築進行能效公示,促進管理節能。自2014年始,試行公共建築電耗限額管理並逐步擴展到綜合能耗限額管理,對超限額用能的公共建築試行級差電價或懲罰性電價。公共建築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作管理單位,負責用能分類分項計量和數據遠端傳輸裝置的維護管理,保障其正常運作。鼓勵商務、科技、教育、會議等功能性園區和有條件的公共建築設立能源管理中心,並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線上監測系統聯網。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繼續編制完善公共建築合理用能指南,推行綠色物業管理,促進行為節能。在公共建築和供熱系統運作管理中逐步施行
 - 8 -  
 
 
 
能源管理師制度。
  (六)推動住宅産業化。
  按照強制與鼓勵相結合的原則推進住宅産業化。申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市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管理中心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中心城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項目等,應按住宅産業化標準進行建設。每年安排部分商品住房土地用於建設産業化住宅和全裝修住宅,實施範圍由行業主管部門適時調整。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等部門,要綜合運用土地供應、項目立項、面積獎勵等手段,促進項目落地,做好項目設計審查和品質驗收等環節監管工作。鼓勵以産業化方式建設農民住宅。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經濟信息化、質監等部門,要加快建立包括設計、施工、部品生産等環節的住宅産業化標準體系,推動部品的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産的預製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築體系,加快發展預製和裝配技術,提高技術整合水準。推廣建築資訊模型管理技術。市規劃、國土部門在項目規劃和土地招拍挂出讓條件中明確全裝修要求,並將全裝修工程設計作為施工圖審查的重要內容,做到裝修與主體結構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和同步驗收。2015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基本採用産業化方式建造,新建住宅基本實現全裝修,産業化住宅不少於1500萬平方米。
  (七)加快綠色建築相關技術研發推廣。
  市財政、科技部門要保障資金投入,支援加快綠色建築共性
 - 9 -  
 
 
 
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綠色建築整合技術體系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和推廣適宜本市的綠色建築規劃與設計技術、建築資訊模型綜合優化技術、建築能效提升和能源優化配置技術、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室內外環境健康保障技術、新型預製裝配整合技術、綠色建材成套應用技術、綠色施工技術、綠色農村住宅本地資源利用技術等。加強綠色建築技術標準規範研究,開展綠色建築技術的整合示範。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加快綠色建築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定期發佈綠色建築適用技術推廣目錄和建設領域科技創新成果推廣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發佈節能低碳技術産品推薦目錄。
  (八)大力發展綠色建材。
  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便於施工的綠色建材。禁止生産和使用粘土磚、粘土瓦、粘土陶粒等。加快發展高效防火隔熱建築保溫體系和材料,推廣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和設備。引導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2015年末,標準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屈服強度400兆帕及以上高強鋼筋用量達到建築用鋼筋總量的65%以上。大力發展預拌混凝土、散裝預拌砂漿,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嚴格控制現場攪拌砂漿。大力推廣結構保溫裝飾一體化預製外墻、疊合樓板、預製樓梯等預製部品,並實行産業化住宅部品評審認證制度,定期發佈部品認證産品目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繼續編制和發佈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築材
 - 10 -  
 
 
 
料、設備、技術、工藝目錄和供熱系統産品目錄。配合國家主管部門研究建立綠色建材認證制度,編制綠色建材産品目錄,引導規範市場消費。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及總體産業佈局,積極支援綠色建材産業發展,引導綠色建材産業合理佈局,推動綠色建材産業向規模化和集團化方向發展,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産業化示範。市質監、工商、經濟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建材生産、流通和使用環節的品質監管和檢查,加強建材採購備案管理,建立建材品質可追溯機制,嚴禁性能不達標的建材流入市場。
  (九)嚴格建築拆除管理程式。
  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各區縣及建築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要加強建築維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期內的建築,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築,要按照有關程式提前向社會公示並徵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部門,要研究完善建築拆除的相關管理制度,探索實行建築報廢拆除審核制度。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拆除性工程要編制拆除計劃,禁止隨意拆除。
  (十)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
  以建築垃圾排放減量化、運輸規範化、處置資源化和利用規模化為主線,著力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主管、屬地負
 - 11 -  
 
 
 
責的建築垃圾管理體系和城鄉統籌、佈局合理、管理規範、技術先進的建築垃圾處置體系。2015年,全市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置能力達到800萬噸。市市政市容、城管執法、公安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建立執法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嚴厲查處不按照規定處置建築垃圾的行為。市發展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鄉建設、質監等部門,要將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工作納入迴圈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出臺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鼓勵性政策;加快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完善建築垃圾再生産品品質標準、應用技術規程,開展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範。研究建立建築廢棄物再生産品標識制度,將建築垃圾再生産品列入推薦使用的建築材料目錄、政府綠色採購目錄,促進規模化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規體系。
  修訂《北京市建築節能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城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公共建築節能運作監管、綠色建築和住宅産業化等工作的實施原則、推進政策、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儘快制訂本市綠色建築規範性文件,完善住宅産業化相關政策措施。
  (二)強化目標責任。
  綜合考慮各區縣經濟發展水準、建築存量及容量、節能潛力等因素,將全市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抗震節能農村住宅建設、可
 - 12 -  
 
 
 
再生能源應用、綠色建築、住宅産業化等綠色建築行動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區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結合本市現行考核和評價體系,將綠色建築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區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並將考核情況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三)加大政策激勵。
  針對綠色建築及綠色生態區域建設、公共建築節能改造、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等工作,研究完善財政支援政策,制定支援住宅産業化、綠色建材、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牽頭,繼續對住宅産業化項目按建築面積進行獎勵,並將按面積進行獎勵的政策延伸到保障性住房。對非強制執行二、三星級綠色建築標準和實施住宅産業化的項目,若投標人承諾建設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築和實施住宅産業化,市國土部門應在土地入市交易評標中給予適當加分。市財政部門對達到國家或本市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二、三星級的綠色建築運作標識項目分別給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財政資金獎勵,並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市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建設綠色建築,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住宅。市金融部門要鼓勵金融機構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築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
 - 13 -  
 
 
 
予適當優惠。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出臺鼓勵措施,將綠色建築和住宅産業化內容納入企業資質動態管理、信用體系管理、招投標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利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援大型企業建設大型預製部品生産線。
  (四)完善標準體系。
  認真落實《北京市百項節能標準建設實施方案》(2012-2014),全方位規範引導建築節能,健全綠色建築標準體系。強化新建建築源頭管理,科學合理地提高標準要求,2013年啟動《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修編工作。儘快修訂綠色建築工程建設、運營管理、能源管理體系等標準,編制綠色建築區域規劃技術導則。適時修訂適合不同類型建築的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編制、發佈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與品質驗收等標準,完善住宅産業化標準體系。研究制定覆蓋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文化場館、體育場館、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建築的建築能耗限額和合理用能指南。完善節能保溫設計、施工技術標準,修訂預拌混凝土生産管理規程,編制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相關標準規範。
  (五)深化城鎮供熱體制改革。
  以培育供熱市場、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實現節能環保為目標,以保障低收入困難群體採暖為重點,積極推進供熱收費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兩部制熱價,對於應當執行而拒不執行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熱單位或用熱單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新建建築、
 - 14 -  
 
 
 
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全部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對實行分戶計量有難度的,研究採用按小區或樓宇供熱量計量收費。逐步推進供熱價格改革。按照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逐步理順現行供熱價格,建立公平科學的供熱價格體系和合理的調價與補償機制。推進供熱單位結構調整和産權制度改革。各區縣、各企事業單位,要率先進行系統內供熱服務部門的主輔分離,整合供熱資源,建立企業化、專業化供熱公司,實行統一經營管理;鼓勵國有大型專業供熱單位整合後勤化的供熱設施或難以保障供熱的區域,推動城市供熱規模化、集約化,增強大型供熱集團調控和穩定供熱市場的主導地位。理順各區縣供熱管理體制,加強區域供熱中心建設,進行企業化改造,實施供熱歸口管理,加快轄區供熱資源整合,理順熱源、管網、用戶的利益關係,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六)嚴格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
  結合本市現行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市有關部門對項目立項、土地供應、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房屋銷售和運營維護全過程執行綠色建築、住宅産業化標準及各項節能設計標準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市規劃部門在核發規劃條件或規劃選址意見書中明確綠色建築星級標準及住宅産業化實施要求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中增設綠色建築專項審查,對未通過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市國土部門依據規劃要求,將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和住宅産業化要求納入土地招拍挂條
 - 15 -  
 
 
 
件。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綠色建築和住宅産業化項目施工管理,確保按圖施工;開展綠色建築和住宅産業化符合性專項驗收和備案,並作為項目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民用建築銷售時,銷售單位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綠色建築標識星級、建築節能措施及品質保修期等基本資訊,並在房屋買賣合同和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中予以説明。對施工階段擅自變更設計、竣工驗收不通過、運營能耗不達標、標識認證不通過的項目,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綠色建築和住宅産業化項目參建單位和個人檔案誠信資訊採集制度,將相關資訊作為市場評價的重要依據。
  (七)強化能力建設。
  加快建築能耗統計制度研究,完善建築能耗統計體系和建築節能量統計監測方法,啟動建築能耗統計制度試點。加強建築節能服務能力建設。加強第三方的節能量審核評價及建築能效測評機構能力建設,加強建築節能服務市場監管。鼓勵大型供熱企業、建築節能科研單位、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支援節能服務公司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經營。鼓勵建設開發、設計、部品生産、施工、物流、科研和諮詢服務單位組建産業集團或聯合體,打造完整産業鏈。建設新型建材産業園,形成本市綠色低碳新型建築材料科研生産基地。加強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體系建設,推行第三方評價,健全綠色建築評價專家隊伍,嚴格評價監管程式。加強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有關管
 - 16 -  
 
 
 
理部門人員培訓,將綠色建築、住宅産業化等相關知識作為繼續教育培訓、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提高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鼓勵高等院校開設綠色建築、住宅産業化相關課程,加強相關學科建設。組織規劃設計單位、人員開展綠色建築、住宅産業化規劃與設計競賽活動,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開展宣傳教育。
  採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綠色建築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加強輿論監督,營造開展綠色建築行動的良好氛圍。推動建設綠色建築示範園,將綠色建築行動作為全國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提高公眾對綠色建築的認知度,開展全民節能減排行動,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普及節約知識,引導公眾合理使用節能産品。
  (九)加強督查落實。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印發到各區縣政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並會同發展改革、規劃、市政市容、國土、經濟信息化、財政等部門加強綜合協調,指導開展工作。各區縣、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儘快制定相應的綠色建築行動具體措施,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綠色建築行動取得實效。

 - 17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