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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4〕10號
  2. [發佈日期] 2014-03-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排堵保暢 第十一階段(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4]1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排堵保暢
第十一階段(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交通排堵保暢第十一階段(2014年)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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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排堵保暢第十一階段(2014年)工作方案

  為推動落實《北京市“十二五”交通發展規劃》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鞏固前十個階段的工作成果,推進首都交通可持續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著眼于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勢新任務,以打造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為總目標,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緩解交通擁堵,努力使百姓出行更便捷,市民參與交通管理的渠道更暢通,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2014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達到48%,中心城路網交通指數控制在5.5左右。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各項交通專項規劃,編制完成《北京交通發展綱要(2014-2030年)》,研究編制《北京市軌道線網遠景規劃》,完善《北京市幹線公路網規劃》等專項規劃。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交通委
  (二)疏解和優化中心城功能。分區域控制中心城的建設規模,並制定實施細則。嚴格控制中心城新建商品住宅、大型公共建築和新增規模;嚴格限制醫療、學校、行政辦公、商業等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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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設施的新建和擴建;不再新規劃建設産業功能區,擴建原有産業功能區必須同交通基礎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強化交通影響評價的作用。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水務局、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三)治理小商品批發市場周邊環境。對新發地、十里河、大紅門、木樨園等中心城小商品批發市場周邊環境秩序進行綜合整治,推動動物園小商品批發市場外遷工作,緩解小商品批發市場周邊交通擁堵。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商務委
  (四)加快軌道交通建設。實現地鐵6號線二期、7號線、14號線東段(金臺路-善各莊)、15號線二期西段(清華東路-望京西)共62公里線路建成通車;推進地鐵17號線、S1線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重大辦、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五)加快道路建設。推進首都大外環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建設國道110二期,建成京良路、萬壽路南延等道路項目,抓好2014年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會場周邊道路整治。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各有關區縣政府
  (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成100項以上疏堵工程;建設、暢通城市微迴圈道路100公里以上;完成安貞橋、航太橋公交立體換乘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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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委、市財政局、市園林綠化局、各有關區政府
  (七)推進代徵代建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移交。研究制定代徵代建市政道路和公交場站管理辦法,建立代徵代建市政道路和公交場站臺賬,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儘快移交代徵代建道路。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八)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和公交場站建設。開工建設蘋果園、北苑北等2處綜合交通樞紐。落實規劃、土地和資金等支援政策,鼓勵各區政府及有關單位建設公交場站,新建未來科技城、小營等9處公交場站,改造天宮院、德勝門等6處公交場站。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各有關區政府
  (九)落實公交優先戰略。研究編制本市公交專用道施劃地方標準,在京開高速公路及西南三環等路段施劃公交專用道。完善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統,建設快速公交走廊。改善100處公交站臺的候車換乘環境。逐步優化調整公交線網,優化調整20條公交線路、新開20條微迴圈線路、新開20條定制班車線路,構建多層次、多樣化的公交服務體系。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辦
  (十)改善自行車和步行出行環境。制定城市道路自行車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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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道建設和環境整治計劃,完成80條城市道路自行車道、步行道環境整治工作。新投入公共租賃自行車15000輛以上,2014年底全市公共租賃自行車總規模達到4萬輛。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十一)加強機動車停車管理。貫徹落實《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出臺停車管理各項配套措施。東城區、西城區、海澱區率先實施佔道停車特許經營和電子收費,完成城六區佔道停車位以及東城區、西城區全部車位“一位一編號”工作。推動順義區實施“一車一位一編號”試點工作。規範二環路以內佔道停車經營管理,組織佔道停車經營企業創建40條規範經營示範路段。完成30個以上居住區的停車自治管理工作。建設市、區兩級停車管理中心和停車管理數據庫。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十二)加大機動車停車執法力度。對違反禁停、限停規定以及非法佔用機動車道停車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公安交管、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私設地樁地鎖行為開展常態化執法,堅決取締違法違規停車場。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十三)創建“排堵保暢綜合示範區”。建立“排堵保暢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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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工作標準和評價體系,並出臺指導意見。在城六區和通州區、大興區、昌平區建設微迴圈暢通、停車有序、自行車道和步行道連續的“排堵保暢綜合示範區”12個。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十四)加強交通秩序管理。調整優化300處道路交通信號、標識標線等,加強對社會車輛佔用公交專用道和應急車道等行為的治理,完善外埠進京車輛管理措施。提升交通事故的快速處理能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五)設置潮汐車道。對在紫竹院路設置潮汐車道進行評估論證和方案設計並儘早實施,研究在其他道路設置潮汐車道的可行性,提高道路早晚高峰通行能力。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六)完善綜合治堵措施。完善機動車區域限行措施;研究城市低排放區車輛使用政策,以經濟手段調控小客車使用強度。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七)研究應用電子車牌。通過電子車牌對機動車實施精細化管理,為治理空氣污染和緩解交通擁堵提供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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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和綠色出行宣傳活動。創建50條公交“文明乘車快樂讓座示範線路”,開展文明行車宣傳,引導市民文明駕駛。組織“綠色出行暢通北京”宣講團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開展約200場綠色出行宣講,製作“綠色出行暢通北京”系列宣傳片和主題宣傳品,組織“公交出行宣傳周”、“無車日”宣傳活動,引導市民綠色出行。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各自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按排版堵保暢工作方案的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加快項目立項、規劃、投資、拆遷和施工等各環節工作,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按期完成。
  (二)制定細化方案。城六區、通州區、昌平區、大興區等區政府要結合各自實際,分別制定區域年度交通排堵保暢工作方案,並抓緊組織實施,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三)加強督促檢查。將交通排堵保暢第十一階段(2014年)工作任務納入市、區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市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推進小組要對各部門、各區縣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予以通報。
  附件:北京市交通排堵保暢第十一階段(2014年)工作任務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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