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1〕49號
  2. [發佈日期] 2012-06-0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交通委 關於《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4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交通委
關於《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關委、辦、局:
  市交通委制定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 1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方案
(市交通委 二〇一一年九月)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以國務院第593號令頒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提高本市交通管理水準,依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特製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貫徹實施《條例》為契機,切實加強公路保護,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轉變執法理念,營造和諧、以人為本的公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貫徹實施《條例》,使其重要意義、主要內容讓社會公眾所了解,對此項工作予以支援;使《條例》設定的法律制度和工作要求讓各單位管理人員所掌握並自覺貫徹執行,切實達到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的工作目標,確保《條例》實施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發揮《條例》對公路交通事業持續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組織領導
  本市成立《條例》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治
 - 2 -  
 
 
 
超辦和各區縣政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具體負責制定貫徹實施方案,協調、指導、監督貫徹實施工作。各區縣政府和市相關單位要制定具體貫徹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內容、進度、措施和完成時限。
  四、工作任務
  (一)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範圍。
  由市交通委牽頭,市國土局、市規劃委、市水務局和各區縣政府配合,制定並實施公路建築控制區劃定制度,劃定高速公路、國道、市道、縣道和鄉道的建築控制區範圍。市交通委、市水務局等部門要建立協商溝通機制,對於公路建築控制區與河道管理範圍、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重疊的,協商後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範圍。
  (二)規範涉路施工活動行政許可。
  通過規範相關行政許可,進一步加強對公路及公路橋梁的保護。一是對《條例》規定的涉路施工活動許可,由市交通委制定並實施相應的許可程式性規定。二是在《條例》規定的公路安全範圍內,因搶險、防汛需要修築堤壩、壓縮或者拓寬河床的許可相關程式,由市交通委會同市水務局制定並實施。三是在《條例》規定的公路橋梁安全範圍內,確需進行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等活動的許可,由市水務局會同市交通委制定工作程式並實施。
  (三)保障公路通行。
 - 3 -  
 
 
 
  貫徹落實《條例》以及《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由市治超辦牽頭,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和各遠郊區縣交通局配合,制定並實施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的工作方案和意見,從車輛的生産、銷售、登記、改裝、裝載和運輸等環節入手,採取多種方式實施綜合治理。
  (四)加強公路養護工作。
  《條例》將管理與養護有效銜接起來,提出了加強公路養護的要求。一是市交通委要依據《條例》加強對公路養護作業單位的資質審查。二是市交通委要建立巡查制度,並定期檢測和評定公路、公路橋梁和公路隧道。三是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與河北省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建立交界區域公路養護通報制度。四是市交通委負責收集、匯總和發佈公路運作資訊。
  (五)村道的管理和養護工作。
  此項工作,由各區縣政府參照《條例》具體實施。
  具體工作分工見附件《〈條例〉貫徹工作任務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深入學習《條例》內容。
  《條例》實施體現了公路管理理念的轉變,是今後一段時期指導和規範本市公路交通事業發展的主要依據。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加強對《條例》主要內容的學習理解並加以貫徹落實,切實發揮《條
 - 4 -  
 
 
 
例》對公路管理工作的指導、規範作用。
  (二)加強領導,週密安排部署。
  今年是《條例》頒布實施的第一年,工作量大,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做好對《條例》實施的宣傳工作。同時,要精心組織、週密安排,按照要求制訂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
  (三)突出重點,抓好協調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在宣傳貫徹《條例》工作中,要突出重點,及時研究解決《條例》貫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標準,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切實使公路管理工作得到不斷完善和加強。
  (四)注重效果,建立長效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把管理機制順暢、管理工作規範、服務水準提高、安全監管有力、人民群眾滿意和社會效果顯著作為《條例》貫徹實施工作落到實處的標準。同時,要以貫徹實施《條例》為契機,根據公路網路化運作需要,逐步建立“層次清晰、事權明確、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的管理體制,為公路交通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五)檢查評估,確保《條例》貫徹落實。
  領導小組將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了解《條例》貫徹實施情況,並在《條例》頒布實施一週年之際,對貫徹實施情況組織檢查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報市政府。
 - 5 -  
 
 
 
  附件:《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貫徹工作任務分解表(略)

 - 6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