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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8〕11號
  2. [發佈日期] 2008-04-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分解實施第十四階段控制大氣污染 措施任務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8]1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分解實施第十四階段控制大氣污染
措施任務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第十四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的各項任務分解到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請切實鞏固前十三個階段治理成果,抓緊落實第十四階段控制大氣污染各項措施,舉全市之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物排放,實現全年空氣品質二級和好于二級天數達到70%的目標。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和市環保局要加強對各項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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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 2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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