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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8〕22號
  2. [發佈日期] 2008-05-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完善 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 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8]2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完善
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
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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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完善對區縣人民政府
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
市教委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於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8號),進一步促進區縣人民政府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進程,現就進一步完善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的原則
  (一)堅持依法督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督促區縣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領導與管理職責,領導和保障本區縣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發展品質,促進教育科學發展。
  (二)堅持客觀公正。堅持教育督導評估的嚴肅性和客觀性,遵循教育管理和教育督導的基本規律,督導評估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從區縣和學校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
  (三)堅持促進發展。樹立發展性評估理念,以督促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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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人民政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發展品質為目標,堅持鑒定性評估和發展性評估相結合,重在發現問題,改進工作,促進發展,形成各區縣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自我改進、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工作機制。
  (四)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區縣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和幼兒園“三位一體”的督導評估工作模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各級各類學校的實施。
  二、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履行領導職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把教育工作列入區縣人民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在研究和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時,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並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領域。建立教育工作的科學決策機制,對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決策。在安排財政預算、規劃城市建設及空間佈局、配備幹部和改善職工待遇方面,實行教育優先,為教育辦實事。立足實際,科學規劃本區縣各級各類教育科學發展,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鼓勵和規範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努力建設學習型區縣。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的職責明確、到位。把實施素質教育職責情況納入主要領導年度考核內容。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局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本地區職業教育發展,指導專業建設及技術培訓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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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建立和完善對實施素質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獎勵制度。不以任何方式下達升學指標,不以升學率作為評估教育部門與學校工作的唯一標準。建立和完善區縣主要領導聯繫學校制度,幫助學校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亂收費局際聯席會制度,執行有關規範教育收費的各項要求。
  (二)保障經費投入。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應當做到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産總值的比例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財政支出總額中教育經費所佔比例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每人平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依法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並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用於改善中小學教學設施和辦學條件,不得用於職工福利和發放獎金。教育費附加主要用於實施義務教育,合理用於學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並按照國家及本市規定的比例安排用於支援市屬重點職業學校、區縣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社區教育中心的發展建設以及農村勞動者培訓。依法保障和妥善解決教職工的工資、醫療和保險等福利待遇。建立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教育事業費和義務教育經費在財政預算中單列,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按照本市分項目、按比例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規定,明確市及區縣人民政府教育投入職責,落實各項義務教育發展保障經費。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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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義務教育經費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按時撥付專項資金,無截留、擠佔和挪用現象,保證使用效益。依法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捐資助學。建立貧困家庭子女和弱勢群體教育資助制度。落實本市有關“兩免一補”的政策。
  (三)改善辦學條件。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制定學校(幼兒園)設置規劃,合理調整教育結構和學校規模及佈局。新建居住區教育配套設施應當與居住區的建設同步進行。加強校外教育基地和職業教育實訓實習基地建設。按國家及本市規定的辦學條件標準和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設置和建設學校(幼兒園),推進各類學校(幼兒園)辦學條件達標。依法落實學校和教育機構人員編制標準,研究和制定相關政策,指導教育系統深化幹部和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促進幹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建設。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發揮社區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的作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加強教育管理。嚴格落實教育收費、招生和師德規範等要求,及時糾正、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義務教育階段不設重點校、重點班,不得改變或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加強師德建設,制定培養選拔和考核管理制度,重視青年幹部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重視青年教師和骨幹教師的培養,促進幹部、教師隊伍專業素質的提高。科學編制教育經費預算,保證轉移支付資金專款專用,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努力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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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合理配置區域內教育資源,推進和落實學校達標工程,加強德育、綜合實踐、勞動技術、國防教育、職業教育實訓實習、校外教育等各類基地建設。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加強和改進學生德育工作。堅持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確保學生每天體育活動一小時,增強學生體質。開展資源和能源節約教育。深化課程教材和教學改革,嚴格執行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隨意增減課時,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嚴格執行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規定,加強預案管理,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教育規模和學生人數配置教育督導人員,健全教育督導評估制度,按計劃推進督政和督學工作,督促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表彰獎勵部門、學校、校長的重要依據。
  (五)促進科學發展。在區縣人民政府每屆任期內,如期實現本區縣教育發展的規劃目標和任務,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社區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級各類教育協調、可持續發展,受教育者接受優質教育機會不斷增加,市民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本區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幹部師資隊伍水準和均衡發展水準等方面明顯提高。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入學率、合格率、鞏固率等達到市頒標準,妥善解決殘疾兒童少年和外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制定和完善政策,工作有成效。結合本區縣特點,積極開展工作,積累先進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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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的組織實施和工作程式
  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督導評估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組織實施,各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督導評估的對像是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根據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不斷完善有關實施素質教育的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制訂評估工作方案,組織落實督導評估各項工作。
  督導評估的程式是:
  (一)區縣人民政府自評。各區縣人民政府根據任期內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和教育發展規劃實施情況,按照本市制定的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標準,每年進行自我評估。評估結果于當年年底前報市政府及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二)市級督導評估。根據區縣人民政府自評結果和不同時期確定的重點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每年組織市督學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視工作需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在區縣人民政府每屆任期內,對其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開展一次綜合性督導評估工作,對其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狀況及辦學水準、教育發展品質進行綜合性評估,提出有針對性的指導意見。
  (三)督導結果反饋。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結果應及時向被督導評估的區縣人民政府反饋,客觀肯定成績和經驗,並針對突出問題,提出限期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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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意見。
  (四)落實督導整改意見。被督導評估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反饋意見起30個工作日內將落實整改意見的情況書面報送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四、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結果的應用
  (一)建立督導評估結果報告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及時將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工作報告報市政府,並抄送國家教育督導團。
  (二)建立督導評估結果公報制度。經市政府同意,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結果和督導工作報告,可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三)完善有關獎懲制度。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結果應作為區縣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作為有關教育項目、專項撥款、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完善教育工作先進區縣的評選表彰制度,將綜合性督導評估結果作為教育工作先進區縣評選的重要依據。
  (四)建立督導問題處理制度。在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督導評估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應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主管部門應向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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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市、區兩級有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工作,把對區縣人民政府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督導評估作為優先發展教育,全面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任務,與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切實提高教育管理水準和行政效能,認真組織,精心實施,確保督導評估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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