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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0〕14號
  2. [發佈日期] 2010-06-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 “安全生産年”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0]1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
“安全生産年”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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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實施意見
(市安委會辦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及全市安全生産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産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加強安全生産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以下簡稱“三項建設”),推動首都安全生産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現就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注重預防、加強監管和落實責任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深化安全生産“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各項工作措施,不斷完善法制、健全體制、優化機制,著力提高綜合監管能力,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首都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産環境。
  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整治行動
  (一)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市公安局消防局要依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促生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市商務、旅遊、園林綠化、文化、交通、體育、衛生、教育、民防、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要依法組織對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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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賓館、飯店、旅遊景點、公園、影劇院、酒吧、網吧、地鐵、醫院、學校、地下空間、高層建築、城市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排查治理火災隱患。
  (二)加強燃氣安全監管。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門要督促各區縣政府落實對燃氣供應和使用安全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燃氣供應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供應炊事、洗浴、採暖等公共服務的用氣單位,對所屬液化石油氣供氣設施和用氣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範和技術標準的進行整改,加裝燃氣安全輔助設備。市公安、質監、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旅遊、教育、衛生、商務等部門要共同參與,形成合力,推動有關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市安全監管、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水務、廣電和通信等部門要組織開展有限空間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地下管線維護、市政工程建設等作業的檢查力度,全力壓減有限空間事故。市安全監管局要強化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傢具、印刷、礦山等重點行業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治理專項行動;制定職業健康監督員管理辦法,推進職業健康監督員試點工作和隊伍建設。
  (四)加強礦山、化工等企業安全監管。市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嚴格實施煤礦監督監察執法計劃;市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國土資源、發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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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等部門要積極推進礦山企業整頓關閉和資源整合工作。市安全監管、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環保等部門要深入開展非煤礦山尾礦庫、排土場的專項治理,逐步實現礦山尾礦的“零排放”。市安全監管局要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推動以“集中交易、專業儲存和統一配送”為模式的全市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研究建立全市工業製造業安全生産監管機制,針對冶金、機械等行業安全生産狀況,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和重點整治,加大對在建重大工業項目的安全監管力度。
  (五)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繼續開展建設施工專項治理活動,加大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力度,加強對深基坑、高支模和大型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的監督檢查,深化網格化監管模式,及時通報檢查情況。加強對軌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監管,督促參建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地鐵工程施工安全。市市政市容、交通、水務、園林綠化、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對市政燃氣熱力、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線、水利設施、園林綠化、電力設施等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管。
  (六)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市交通委要加強對公路、城市道路、橋梁和地下穿越工程的安全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載、客貨混裝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地鐵運作的安全管理,在客流高峰時段採取必要措施,防範擁堵踩踏事故發生。深化對軌道線路養護的安全監管,加強對橋梁特別是病險橋和重載路線橋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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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以“平安北京交通”為主線,做好智慧交通科技工程、交通疏堵治堵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防範工程、停車秩序綜合治理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設,嚴厲查處酒後駕車、非司機駕駛、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
  (七)加強鐵路交通安全監管。市安委會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大與鐵路部門的溝通協調力度,以鐵路運輸安全,特別是客車安全為重點,紮實開展鐵路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和鐵路沿線環境秩序治理,積極推進鐵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八)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管。市農業局要進一步推動“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強化科技手段對農機安全的支撐作用。會同市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質監等部門健全完善農機安全生産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産聯合行動。
  三、嚴肅責任追究和事故查處
  (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市安全監管局要根據相關規定,實施年度安全生産執法計劃,強化安全生産監察執法職能,充實執法力量。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交通等部門開展城南建設安全生産專項行動,保障重大建設項目的生産安全。要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監管、公安、工商、質監、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執法聯動協調機制,大力開展聯合執法。市商務委、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要積極推動商務領域安全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綜合治理緊密結合的工作機制建設,督促各區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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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規模以下商業零售和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違法從事生産經營行為的工作力度。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開展重點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等行為。對無證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要堅決依法取締;對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要停産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要依法關閉。對取締關閉後又擅自生産、私採濫挖、超層越界開採,停産整頓期間又違規生産等非法違法行為,要採取有效措施,堅決依法處理。要注重防範非法違法生産企業在産業結構調整中進行異地轉移,嚴厲打擊通過廠房、場地租賃形式進行非法生産經營的行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健全本市安全生産舉報投訴工作機制,暢通舉報、投訴、諮詢渠道,及時查處群眾舉報的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三)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市安全監管局要認真落實《北京市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17號),加強與市公安、監察、工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每一起事故。質監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推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開展。
  四、推動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的落實
  (一)推動安全生産制度建設。市安全監管局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推動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的落實,市工商、經濟信息化、公安、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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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稅務等有關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二)推動生産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産各項措施。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各生産經營單位要加強以班組建設為重點的現場安全管理,完善企業績效工資制度,加大安全生産掛鉤比重。要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並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程標準,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堅決遏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産。對安全生産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對企業及其負責人給予處罰。
  (三)推動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市安全監管局要制定安全生産標準化活動的指導意見,建立統一規範的工作機制,爭取2010年內有500家企業通過安全生産標準化評估。要研究建立企業安全標準化激勵機制,逐步將安全標準化與風險抵押金、保險費率、名優品牌、評先評優等掛鉤。市公安局消防局要制定出臺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推行標準化管理。
  (四)推動安全生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全監管局要按照“動態分類排查、動態評審挂賬、動態整改銷賬”的工作機制,會同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政府繼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督促生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做好隱患自查自報工作,採取有力措施整改消除隱患。對重大安全生産隱患分級挂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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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限期整改。市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督辦力度,加快推進市級挂賬重大事故隱患項目的治理。
  (五)推動企業安全生産規範化建設。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部委關於推動高危行業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建設活動的有關要求,積極推廣先進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勵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五、嚴格落實政府安全生産監管責任
  (一)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作用,增強安全生産綜合監管工作效能。市安委會辦公室要研究制定“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各級領導安全生産責任制。制定安委會工作規則,健全工作機制,明確成員單位職責,推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管理)責任。完善安全生産綜合考核體系,增強指導、協調、監督的有效性。完善綜合數據統計指標體系,及時分解落實控制考核指標。研究制定安全生産形勢分析制度,增強安全生産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能力。制定隱患上報、審核、治理、驗收的全程管理規範,探索建立安全生産事故隱患分級分類標準。
  (二)全面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各區縣政府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行政首長負責制,重點抓好鄉鎮、街道安全責任的落實。加強安全生産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完善安全生産例會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産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強化執法隊伍建設,繼續推進鄉鎮、街道開展安全生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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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執法工作,加強工作交流和業務指導,實現監管重心下移。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把監管工作落實到生産經營的每一個領域和環節。加強對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領域,以及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治理整頓企業生産、經營、建設過程中,違法分包、層層轉包、以包代管等問題。綜合監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安全指導和管理的職責,嚴格行業準入條件,提高行業安全生産水準。
  (四)推行安全生産目標考核制度。市安全監管、公安、交通、農業等部門要把安全生産控制考核指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嚴格通報和考核獎懲制度,對事故多發區縣和單位加大工作督導力度。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減少事故發生。市安委會辦公室要開展對市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産綜合考核,制定完善安全生産獎懲制度,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提高安全生産保障水準
  (一)加強基層安全生産機構和隊伍建設。市安全監管局要制定加強基層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完善安全監管監察幹部交流制度,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到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重視解決安全監管監察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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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二)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産投入。市安全監管局要抓緊做好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制定並實施全市安全生産監管監察保障能力建設規劃。繼續抓好企業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實。加大財政資金對市級挂賬生産安全隱患治理的支援力度,落實區縣和企業的配套資金。各區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産的投入,加強對各項安全費用的審計監督,保證投入到位、專款專用。
  (三)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市安全監管、科技和經濟信息化等部門要充分發揮首都科技創新和人力智力資源優勢,加快科技成果推廣,有效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産監管能力。市安全監管局要制定本市安全監管系統裝備配備實施意見,督促基層單位配齊必需的安全監管裝備。穩步推進本市安全生産技術支撐專業中心實驗室建設,利用檢測、驗證、分析和鑒定等手段提供技術支援。
  (四)全面推進安全生産信息化建設。市安全監管局要完善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資訊系統,深化隱患治理、行政執法和綜合指標等核心業務系統的應用,實現與市工商、質監等部門基礎資訊庫的資源共用。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全市安全生産信息化總體規劃要求,加快推進本區縣安全生産信息化建設。市安全監管、市政市容、質監、經濟信息化等部門要研究編制安全生産監管物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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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應用規劃,推動城市運作、液化石油氣、特種設備、礦山等重點領域的物聯網技術應用。
  (五)健全完善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市安全監管局要以《北京市安全生産條例》的修訂為契機,著力解決安全生産監管監察工作中的深層次問題,推進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制訂本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範,明確監管責任。在部分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實施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制度,並逐步擴大推行範圍。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相關標準和政策措施。
  (六)加大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力度。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大力宣傳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安全生産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工地、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等“五進”活動。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主流媒體的作用,傳播安全知識和安全理念,及時對安全生産重點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對安全生産領域非法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市安全監管局要商市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深入開展“安全生産月”、“安康杯競賽”、“創建安全文化示範企業”等宣傳教育活動,舉辦好第四屆北京安全文化論壇。市安全監管局要研究制定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強制安全培訓管理辦法,通過試點推進工作開展。要做好特種作業人員以及高危行業相關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將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等納入本市安全生産培訓考核範圍。
  (七)增強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市安全監管局要制定本市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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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和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意見,摸清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情況。制定市、區縣兩級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響應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産應急演練,增強應急救援能力。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要求,推動重點行業和領域企業自救隊伍建設,對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行規劃,確定數量和規模。市安全監管、公安、國土資源、交通、環保、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要制定推進本行業基層安全生産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指導應急隊伍組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和實施步驟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市“安全生産年”活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由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各區縣政府要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分管領導,指定專門機構組織實施。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安全監管局(北京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市質監局、市國土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門,要制定本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産年”活動實施方案,做到有目標、有內容、有重點、有措施,切實推進各項工作的實施。其他負有安全管理職能的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有針對性地做好“安全生産年”活動的各項工作。
  (二)明確步驟,紮實推進。“安全生産年”活動分3個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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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進行:一是安排部署階段(4月底前);二是全面實施階段(5月至10月);三是總結提高階段(11月至12月)。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動員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生産經營單位積極參與“安全生産年”活動,紮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緻的分析總結,對好的經驗、做法樹立典型,積極推廣,鞏固“安全生産年”活動成果。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在5月15日前,將“安全生産年”活動實施方案報市安委會辦公室,並於每季度結束後5日內報送上季度工作總結,11月底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
  (三)加強溝通,統籌協調。建立統籌會商工作機制,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定期召開市安委會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産年”活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各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要做好“安全生産年”活動的綜合協調和檢查、督查工作。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協作,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做好指導、督促工作。要建立健全資訊報送制度,及時掌握本區縣、本行業和領域貫徹實施“安全生産年”活動情況。要做好調查研究,認真總結,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産年”活動中暴露出來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研究探索新時期安全生産工作規律,著力從法制體制機制上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對策,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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