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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8〕15號
  2. [發佈日期] 2008-04-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産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8]1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産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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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精神,現就全市進一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近年來,全市安全生産狀況呈現持續穩定的態勢,但事故總量仍然偏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任務艱巨。為及時治理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奧運會成功舉辦,在近年來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基礎上,2008年全市要深入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産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産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準,確保首都安全穩定。
  二、排查治理範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範圍。各地區、各行業領域的全部生産經營單位,主要包括: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民爆器材、冶金、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産、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道路交通、鐵路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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覽場所)、旅遊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易受暴風、暴雨、暴雪、洪水、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産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産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高危行業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産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執行情況;企業安全生産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産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産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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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和使用)執行情況;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等。
  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打擊非法建設、生産、經營行為,事故查處及責任追究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制定和執行,安全許可制度實施,長效機制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以及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産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産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産、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産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三是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推進企業安全品質標準化活動,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四是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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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體系,開展應急演練,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排查治理重點時段
  (一)第一時段(3月至4月)。圍繞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産,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隱患和2008年第一季度大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並加強監控。
  2.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抗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針對冬春季節用煤用電增加、春運高峰等因素,認真組織好煤礦、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生産,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範重特大事故。
  3.嚴把節日放假停産檢修煤礦復産安全驗收關,嚴禁停産煤礦未經驗收批准擅自恢復生産,嚴防已關閉煤礦死灰複燃。督促復産煤礦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嚴防事故發生。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的安全監管,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等重大隱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方面的隱患。
  (二)第二時段(5月至9月)。圍繞平安奧運作動和汛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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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抓緊整改2008年市政府挂賬安全隱患,力爭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確實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及時報告,嚴格落實相應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採取果斷行動嚴防死守,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2.圍繞平安奧運作動,深入開展涉奧場所周邊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加強對奧運場館、設施設備、代表團駐地以及賓館飯店、商(市)場、旅遊景點和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迅速解決和整改,為奧運會成功舉辦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3.針對這一時期暴雨、洪水、雷電、火災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把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採場和建築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作為排查治理的重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4.以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安全隱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礦要重點防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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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防透水、防坍塌,金屬和非金屬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防尾礦庫垮壩,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築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載超限超速。
  (三)第三時段(10月至12月)。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
  1.堅決查處生産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採、以採代探、以掘代採、超層越界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打擊非法生産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導督促各生産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産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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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等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指導。要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特別要全面落實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健全工作機制,確定牽頭部門,明確職責分工,週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下發的實施意見和本通知精神,于3月中旬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報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各區縣政府要在3月中旬前對這項工作做出具體部署,並貫徹落實到基層。各生産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個重點:一是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二是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三是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四是全國“兩會”、汛期、奧運會期間、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同時,要做好市政府挂賬安全隱患、2007年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後患。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範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式,採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産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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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産、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職工群眾。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産月”、“安康杯知識競賽”等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産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緻地搜尋各種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五)標本兼治,著力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範安全管理與監督。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資訊報送制度和隱患數據庫,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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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預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要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産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産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安全生産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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