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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5〕20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0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和單位 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5]2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和單位
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民政局等部門和單位《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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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
的實施意見

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
市勞動保障局市規劃委市建委市農委市衛生局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辦
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殘聯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二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76號)和全國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現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重要意義
    市委、市政府歷來十分關心、重視貧困殘疾人,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決他們在生産生活等方面的問題,取得了顯著成效,殘疾人生産生活狀況有了明顯改善。但是,由於貧困殘疾人數量較多,加之受自身身體障礙和外界環境的影響,貧困殘疾人在基本生活、就業、醫療、教育、康復等方面仍面臨很多困難,亟待解決。貧困殘疾人,特別是重度殘疾、老殘一體、一戶多殘家庭貧困殘疾人的生活水準與社會平均水準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做好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滿足他們在物質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基本需要,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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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推進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努力解決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問題。
    二、加強扶貧開發和就業工作,保障貧困殘疾人勞動權利
    (一)切實做好殘疾人扶貧工作。各級政府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納入扶貧工作總體規劃,統一組織,同步實施。要建立多渠道的扶助貧困殘疾人資金投入機制,設立市和區縣專項扶持資金,鄉鎮也要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力度,體現對貧困殘疾人的特殊扶持。完善殘疾人扶貧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建立工作責任制,使各項扶持政策措施落實到戶,落實到人。大力加強扶貧助殘基地建設,在扶持現有基地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扶貧助殘基地的數量和扶持項目,加強對扶持項目和扶持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基地的集中和輻射扶持作用。積極推行“公司加農戶”和小額信貸等扶貧方式,發揮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在扶持貧困殘疾人方面的作用。加強實用技術培訓和産前、産中、産後服務,扶持貧困殘疾人開展種植業、養殖業、小型加工業和多种經營,使其勞動收入有明顯增加。要積極研究解決農村城鎮化進程中貧困殘疾人生産脫貧遇到的問題。
    (二)積極促進貧困殘疾人就業和再就業。認真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規範用人單位和殘疾職工的勞動關係,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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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每年新安置1000名殘疾人就業。要研究制定針對不同所有制福利企業的扶持政策,穩定、擴大殘疾人集中就業規模。鼓勵社會各方面依法興辦社會福利企業、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工療機構等福利性企業和機構,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安置殘疾人達到規定比例的企業和機構落實稅費減免政策。要大力開發公益性殘疾人就業崗位,積極安排貧困殘疾人在社區就業。鼓勵和扶持殘疾人從事個體經濟、自願組織就業或在社區實現彈性就業,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完善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要加強制定殘疾人就業法規的調研工作,抓緊改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繳方式,加大利用就業保障金扶持貧困殘疾人生産生活的力度。要認真做好殘疾人失業登記工作,建立殘疾人就業資訊網,全面掌握貧困殘疾人就業情況,並實現與勞動力市場就業資訊網的互聯互通。以貧困殘疾人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採取一對一服務方式,免費為貧困失業殘疾人優先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
    三、採取切實措施,保障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
    認真執行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關政策,加大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力度。針對城鎮重度殘疾、老殘一體、一戶多殘家庭的特殊困難,進一步細化低保分類救助政策,適當提高保障標準。郊區縣要參照城鎮分類救助辦法,適當提高農村重度殘疾人的低保待遇,並對其他生活困難的重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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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人給予適當的補助。對不適合參加勞動、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法定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要按規定予以供養、救濟。及時為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辦理臨時救助,對重度殘疾人給予特殊照顧。
    四、加強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使貧困殘疾人享有基本醫療和康復服務
    (一)確保貧困殘疾人得到基本醫療保障。有關部門要對城鎮貧困殘疾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進行監督檢查,區縣和鄉鎮政府要幫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無醫療保障或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合作醫療辦法報銷醫藥費後仍有困難的貧困殘疾人,符合救助條件的,要按規定實行醫療救助。要重視和加強精神殘疾人的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加快精神衛生立法準備工作,對精神殘疾人實施預防、治療、康復相結合的規範化管理。進一步增加精神衛生經費投入,逐步解決精神殘疾人看病難、吃藥難、康復難的問題。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適當提高經費投入標準,保證全部貧困精神殘疾人免費服藥,保障貧困精神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經費。
    (二)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力度。認真貫徹《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衛生局等部門和單位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殘疾人康復工作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2〕57號)精神,圍繞2010年本市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重點解決貧困殘疾人和有特殊困難殘疾人的康復需求問題。進一步完善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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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政策,各級財政要本著分級負擔的原則,為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不斷擴大貧困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的受益面。到2005年底,使有聽力語言康復需求的貧困聾兒和有復明手術需求的貧困白內障患者,都能及時得到康復服務。通過實施“明天計劃”,到2006年,使福利機構中收養的有手術適應症的孤殘兒童都能得到手術矯治和康復。按照實際需求,逐年為貧困殘疾人免費配發康復輔助用具。建立健全殘疾兒童早期干預體系,重點做好對貧困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工作。各區縣要根據實際需求,儘量利用現有資源,建立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托養、康復服務機構,開辦殘疾人庇護工廠,爭取在今後幾年接受康復的貧困殘疾人人數有較大增長。要逐步在社區老年福利機構開展智力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研究制定扶持民辦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按床位、服務對象和服務品質對民辦殘疾人服務機構給予補貼。要開展康復需求調查,為所有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建立檔案。要進一步完善康復工作機制,切實把殘疾人康復納入農村醫療衛生改革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康復設施建設和基層衛生人員的康複業務培訓,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衛生人員做好殘疾人康復工作,逐步提高基層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
    五、落實各項扶殘助學的政策措施,保障貧困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加快發展殘疾人學前教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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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努力擴大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機會。進一步改善特教學校,特別是農村特殊教育學校的辦學條件,制定實施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提高特殊教育的教學品質。針對一些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無法入學問題,教育部門和機構要採取“網路教育”、“送教到府”等形式,滿足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的求知需求。認真落實對公辦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兩免一補”(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市和區縣要多渠道籌措資金,進一步完善助學制度,資助貧困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學業。完善高等學校“獎、貸、勤、補、減”資助體系,對考入高等學校的殘疾學生給予政策傾斜。開展多種形式的扶殘助學活動,鼓勵社會各方面為貧困殘疾人捐資助學。
    六、實施安居工程,切實改善貧困殘疾人的住房條件
    有關部門要將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納入農村社救對象危房翻建維修工作規劃之中,對貧困殘疾人家庭予以特殊關注,優先解決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舊房問題。對於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家庭,要切實落實廉租房租金補貼和租金減免政策,研究制定解決城鎮貧困殘疾人住房困難的優惠政策。
    七、加強法律維權工作,切實維護貧困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嚴格依法辦事,認真執行扶助貧困殘疾人法規政策。在房屋拆遷、徵用土地和環境整治等工作中,進一步明確對殘疾人補償照顧政策和安置辦法,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維護他們的合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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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公佈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令[2003]第381號),做好外地來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殘疾人的救助工作,嚴厲打擊利用殘疾兒童進行乞討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貧困殘疾人信訪工作,重視解決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通過建立維權示範崗、設立律師接待室、發放殘疾人維權卡、送法走訪基層等多種方式,為貧困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引導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機構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
    八、以政府為主導,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建立關愛幫助貧困殘疾人的長效機制
    (一)充分發揮政府在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關於加快本市殘疾人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42號)要求,把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納入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列入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領導,從政策、資金上給予更多支援。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本地區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規劃,及時研究解決各種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將扶助貧困殘疾人納入工作職責,加大工作力度。各級殘聯要積極協助政府,努力為貧困殘疾人排憂解難。
    (二)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援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要結合舉辦北京2008年奧運會和殘奧會,在全社會進一步弘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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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義精神和扶殘助殘的傳統美德,把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與傳播“人文奧運”理念、構建和諧社會、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結合起來,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助殘活動。要發揮慈善機構、社會公益組織、民間社會團體的作用,積極探索利用社會力量扶助貧困殘疾人的有效途徑。要將滿足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納入社區服務內容,社區殘疾人協會要及時了解和反映貧困殘疾人的困難和需求,動員社會為其提供便利的服務。大力宣傳助殘濟困和殘疾人自強自立典型事跡,為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探索建立扶助貧困殘疾人的長效機制。要切實掌握貧困殘疾人的狀況和需求,立足長遠,綜合統籌,完善落實好相關政策和措施。進一步深入實施“六大愛心助殘工程”、“7574愛心助殘工程”,廣泛開展“一助一”、“多助一”、“單位包戶”和“青年志願者助殘”等多種形式的助殘活動。要將行之有效的扶助政策和措施制度化,並不斷總結創新,逐步建立起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扶助工作體系和社區扶助工作網路,探索建立扶助貧困殘疾人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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