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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1〕101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北京市“十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1]10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北京市“十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計委、市殘聯制訂的《北京市 “十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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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

    為使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與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適應建設首都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要求,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縮小殘疾人生活水準與社會平均水準之間的差距,依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和《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2001年-2005年)》,特製定本規劃。
    一、北京市殘疾人事業“九五”發展計劃情況
    《北京市殘疾人事業“九五”發展計劃》(1996年-2000年)實施五年來,在中國殘聯的指導下,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經各方面共同努力,各項任務指標全面超額完成,殘疾人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殘疾人事業取得顯著成就。
    (一)殘疾人組織建設得到鞏固和加強。市及區縣殘聯建設進一步加強;街道、鄉、鎮殘聯得到鞏固,普遍配備了專兼職工作人員,居(村)委員殘疾人工作領導小組發揮了重要作用。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由“八五”期間的280多人發展到1000多人;志願者隊伍發展到2萬多人。市、區縣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總建築面積達3萬平方米,比“八五”期間增加了2萬多平方米。
    (二)殘疾人康復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建立並完善了社會化的康復服務體系,基本實現了由醫療為重點向康復訓練和服務為重點的戰略轉移。社區康復工作有了一個質的變化和較大飛躍。“九五”期間,共建立各級、各類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站225個,康復服務的覆蓋面達到60%以上。建立了一批市級社區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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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標窗口單位。社區康復作為龍頭項目帶動了白內障復明、肢體矯治、低視力康復、聾兒聽力言語訓練、智力殘疾人康復、精神病防治與康復等各項康復工作的開展。共有103610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為五年任務的158%。
    (三)殘疾人教育體系進一步完善。本市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得到重視,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在鞏固中有較大提高。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鞏固在97%以上,城區達到了100%。北京聯合大學開設了兩個招收殘疾學生的專業,建立了殘疾人特殊教育學院,完善了本市殘疾人教育體系。國家級殘疾人教育先進區縣達到14個。
    (四)殘疾人勞動就業實現良性運轉。全市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殘疾人達到了30330人次。26035名殘疾人得到安置,其中依法按比例分散安置了11162名城鎮殘疾人就業,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億多元。集中扶持和組織集體從業安置殘疾人626名,扶持13566名殘疾人個體經營,扶持336名重殘人從事家庭勞動。興辦了90個盲人按摩院(所),345名盲人走上工作崗位。農村殘疾人就業穩定在5萬人左右,福利企業保持在2200家,穩定了2.6萬名殘疾職工。殘疾人就業率已從“八五”末的78%提高到85%。
    (五)殘疾人生活狀況明顯改善。6790名殘疾人享受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5497名特困殘疾人享受補助政策,2138名待業殘疾人享有月生活補助。通過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扶貧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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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計劃,使14529名農村殘疾人擺脫了貧困。9個有農業人口的區縣通過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定期補助和臨時救濟政策,使5856名貧困殘疾人改善了生活狀況。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送溫暖辦實事,使殘疾人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六)殘疾人文藝、體育、宣傳工作取得顯著成績。殘疾人文藝、體育、宣傳各項綜合指標從1997年起連續三年被中國殘聯評為第一名。成立了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特殊藝術委員會,組建了殘疾人藝術團,培養了一批文藝骨幹,兩次獲得全國匯演總分第一名。殘疾人群眾體育納入全民健身活動。建立了18個訓練基地,培養骨幹運動員140多名。在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殘運會、第七屆遠南運動會、第十一屆雪梨殘奧會上,本市運動員共獲得金牌73枚、銀牌39枚、銅牌42枚,為首都爭得了榮譽。宣傳媒體刊播殘疾人工作稿件由“八五”期間的每年100篇左右,增加到每年800余篇。
    (七)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得到進一步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扶貧、康復、無障礙建設、生活保障等重點工作先後制定了15個與法律、法規配套的政策和規定;各級政府完善了對殘疾人進行照顧的措施;殘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八)社會環境更加文明。各級黨委、政府關心殘疾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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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殘疾人事業的發展。人道主義得到弘揚,社會對殘疾人的觀念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殘疾人自強和志願者助殘活動廣泛開展,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進一步形成;制定實施了《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新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建築全部落實了無障礙設計和建設。社會環境的改善,為殘疾人廣泛參與社會創造了良好條件。廣大殘疾人把黨和政府、社會的關心變成動力,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發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精神,積極參與社會生活,在各條戰線上,為首都現代化建設做出了貢獻。各行各業涌現出了一批富有時代精神的先進人物和自強模範,一批殘疾人經過培養和鍛鍊,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殘疾人作為殘疾人事業的主體,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殘疾人事業“九五”計劃的全面完成,使本市殘疾人事業上了一個新臺階,為新世紀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也同時面臨一些問題,主要是:殘疾人狀況和社會平均水準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殘疾人參與社會活動的環境和條件仍有待進一步改善;服務設施還不適應事業發展的需要;殘疾人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等。進一步發展殘疾人事業、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仍然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
    二、本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目標和指導原則
    “十五”期間,本市殘疾人事業,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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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認真貫徹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和首都現代化建設“新三步走”的戰略要求,抓住機遇、開拓創新。以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為宗旨,著力解決在改革和發展中涉及殘疾人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的生活狀況,提高殘疾人的生活品質,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及文明進步。加強殘疾人教育,提高殘疾人素質,增強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的能力。宣傳動員社會,廣泛開展扶殘助殘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努力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素質,以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及無障礙環境等方面,爭創一流水準。使殘疾人事業在總體上與北京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一)“十五”期間本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目標。
    1.殘疾人狀況顯著改善。加大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力度,完善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使殘疾人生活接近和達到當地平均水準;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使12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重視發展兒童的學前教育,鞏固和提高義務教育入學率,積極發展中、高等教育;加強殘疾人技能職業培訓,使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7%;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更加豐富,參與社會生活的範圍擴大;社會福利有較大提高,保障措施更加完善。
    2.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更加文明。加強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形成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維護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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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尊嚴和權利的文明風尚;激勵殘疾人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積極實現自身價值;普遍開展志願者助殘活動,鼓勵社會和個人力量興辦殘疾人服務事業,扶殘助殘更加廣泛深入;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做好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重視和加強無障礙建設,發展資訊和交流無障礙。
    3.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能力明顯增強。建設市級殘疾人康復、職業技能培訓和文化體育活動設施,區縣普遍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社會公眾服務業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意識,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品質;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加強各級殘聯建設,形成一支“人道、廉潔”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4.殘疾人素質進一步提高。團結、教育殘疾人積極開展自強活動,表彰自強典型,激勵“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提高殘疾人科學文化素質,增強依法維權、遵紀守法意識,提高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貢獻。
    (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指導原則。
    1.抓住契機、立足發展。殘疾人事業要順應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跟上首都“新三步走”戰略要求,不斷加大投入,加快發展,為首都發展和穩定服務。
    2.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不斷完善殘疾人事業的法規體系,加強執法檢查和宣傳,廣泛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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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機構的作用;政府有關部門將相關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範圍,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工作機制。
    4.以人為本、優質服務。從殘疾人整體利益出發,兼顧殘疾人的特殊需求,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不斷提高服務品質。
    5.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積極推進社區殘疾人工作。
    6.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動員社會力量,進一步開發社會潛能,吸引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事業。
    7.調查研究、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加大對邊遠山區殘疾人工作的力度。
    8.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的作用,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的素質,弘揚殘疾人自強不息、奉獻社會的精神,為首都兩個文明建設做貢獻。
    三、“十五”發展規劃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康復工作,幫助殘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
    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化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使12萬名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與服務;幫助殘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加強康復技術人才培養和高科技在康復領域的應用;加強殘疾預防的宣傳教育,減少殘疾發生。
    1.各級政府要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的領導,統籌安排,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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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保障,建立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制定相應政策。
    2.改建一所醫院,作為市級殘疾人康復醫院。各區縣要建好、管好殘疾人綜合康復服務設施;街道、鄉鎮要有不少於40平方米的社區康復指導站,居(村)委會有康復場所。
    3.加強社區殘疾人康復工作。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和社區服務工作體系,依託社區資源,鞏固、完善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網路。開展肢殘人功能、智殘人能力、精神病防治康復等適應各類殘疾人不同需求的康復訓練與服務。完成肢殘人功能系統訓練1620例,腦癱兒童訓練320例,智力殘疾兒童和中、重度智力殘疾人能力訓練800例。
    4.發揮市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首都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術資源的優勢,建立一支高水準的殘疾人康復技術專業、專家隊伍。面向基層,面向殘疾人開展康復科研、康復服務、康複業務培訓、效果評估和技術指導,提高康復工作品質和水準。
    5.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55000例,為其中1500名特困患者免費植入人工晶體。開展以兒童、少數和老年患者為主的配用助視器和低視力康復工作。衛生部門要將低視力康復工作納入醫院眼科工作範疇,明確職責,進行培訓。
    6.發揮市聾兒康復中心業務功能,加強對聾兒康復工作的宏觀管理。對715名聾兒進行聽力言語訓練;開展社區家庭聾兒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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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對715名家長進行培訓;加強對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提高語訓品質,使25%的聾兒進入普通幼兒園和普通小學;對貧困家庭聾兒佩帶助聽器和接受康復訓練進行補貼。
    7.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完善技術指導網路和治療康復系統。使7.8萬名精神病患者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療和康復,達到檢出率6‰,監護率90%,顯好率60%,社會參與率50%,肇事率0.5%以下。為精神病康復者就業、回歸社會、正常生活創造機會。
    8.加強對殘疾人用品用具的組織管理。建立服務體系,向殘疾人普及用品用具知識,提供有關的資訊服務,對殘疾人用品用具實施品質監督。開發供應用品用具10萬件,矯形器14000件;落實長江新里程計劃,裝配普及型假肢和矯形器290例。免費或優惠向貧困殘疾人需求者提供假肢或矯形器。
    9.支援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康復事業。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民政局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0〕36號),加強對民辦康復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10.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建立出生缺陷干預系統;完善新生嬰兒疾病篩查和隨報制度,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實現殘疾兒童早期干預;為新婚育齡婦女、兒童補碘,預防因缺碘導致的智力殘疾;廣泛宣傳、普及預防知識,提高科學和安全意識,減少各類致殘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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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力發展教育,提高殘疾人素質。
    積極發展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有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與健全兒童同等水準;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完善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銜接的教育體系。
    1.各級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把殘疾人教育納入本地區教育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加大投入,加強監督,統一驗收。
    2.加強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鼓勵、支援社會和有條件的單位、個人興辦智障兒童、盲童、聾兒的智力開發、聾兒語訓等早期康復訓練機構。普通幼兒園要招收殘疾兒童入園。到2005年,城鎮地區基本普及視力、聽力、言語、智力等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農村地區80%左右殘疾幼兒接受學前教育。
    3.普遍開展盲、聾、弱智兒童少年隨普通班就讀的工作。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準。到2005年,有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與健全兒童入學率持平。
    4.特殊教育學校開設的職業初中、高中(中專)要納入職教體系,使85%的盲、聾九年義務教育初中畢業生,能進入高中階段接受職業教育。
    5.加強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建設,促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的發展。
    6.對接受義務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實行“一免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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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雜費,給予生活困難補助)。對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酌情減免有關費用,優先提供助學金。對進入高等院校學習的貧困殘疾學生,設立獎學金。
    7.開展多規格、多形式的特教師資培訓,不斷提高特殊教育專業水準和教學能力。全市特教小學教師和初中教師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歷標準和特殊教育資格標準。
    (三)開展服務與培訓,推動殘疾人就業。
    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進一步推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穩定福利企業的殘疾人集中就業渠道;大力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積極扶持農村殘疾人參加多種形式的生産勞動。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使有求職需求有勞動能力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就業率達到87%、農村殘疾人從事生産勞動率達到80%。積極發展盲人按摩,實行行業管理。
    1.依據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法規,完善有關政策,推動按比例就業向法制化、規範化發展。制定扶持措施和優惠政策,促進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加快福利企業的改變、改組和改制的步伐,落實扶持保護政策。
    2.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幫助殘疾人選擇適應市場需要,適合自身特點的項目,在政策保障、資金扶持、創造就業條件等方面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在社區服務業、家庭手工業等方面開展就業崗位。建立適量的以工代賑組織,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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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安置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就業的新路。積極扶持農村殘疾人參加種植業、養殖業和家庭手工業等多種形式的生産勞動。
    3.建立規範化的就業服務體系。發揮殘疾人職業介紹中心的作用,健全殘疾人就業資訊網,有組織地開展殘疾人職業介紹服務。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協調辦理社會保險以及組織勞務、開發社區公益性服務崗位等多項目、多元化的服務,指導和幫助殘疾人求職者實現就業。
    4.健全殘疾人就業培訓網路。各級勞動部門要將殘疾人培訓納入本地區職業培訓規劃,充分考慮殘疾人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有效性、實用性的培訓,逐步形成就業市場預測、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一體化服務。定期進行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和殘疾人展能活動,提高殘疾人就業素質和技能。培養100名殘疾人技術能手。
    5.加強盲人按摩工作。對盲人保健按摩實行行業管理,在培訓、就業安置、政策扶持和行業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充分發揮第86職業技能鑒定所的作用,做好盲人按摩的職業資格評定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核發職業資格證書等工作,培訓盲人保健按摩人員200名,醫療按摩人員50名。積極扶持盲人按摩人員集體開業、個體從業,多層次、多渠道為盲人提供就業崗位。各相關的服務行業要優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員就業。
    6.建立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採取多種形式,開辦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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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別殘疾人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提高殘疾人的就業能力。
    (四)加大扶貧力度,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
    在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過程中,將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工作納入其中,加大扶持、救助力度和特困殘疾人專項補助措施。殘疾人生活在穩定溫飽的基礎上,接近和達到當地平均水準。
    1.落實城鎮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特困殘疾人的補助政策。
    2.不斷完善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特困殘疾人的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和基本養老照顧政策,通過特別扶助,改善其生活品質和健康狀況。
    3.城鎮殘疾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按國家有關政策無償享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及失業、工傷保險待遇。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的殘疾人,按政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4.充分發揮康復扶貧資金、就業保險金、政府各項扶貧資金和社會捐助資金的作用。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加大科技種植、養殖業和家庭勞動項目的扶持力度,使之生活水準穩步提高。
    5.做好因自然災害、意外災害而致貧、返貧的殘疾人的救助工作,幫助他們儘快恢復生活,改善困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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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動員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幫、包、帶、扶活動;鼓勵單位和個人興辦扶持助殘實體,並在政策上、資金上給予支援。
    7.充分發揮殘疾人服務社和服務分社的職能,把幫扶工作落實到人、到戶。重點扶持有輻射能力的助殘基地和實體,積極扶持開發覆蓋面大、投資少、見效快的項目。
    (五)廣泛開展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殘疾人生活。
    把殘疾人文體活動融于社區之中,鼓勵和組織殘疾人參與社會文化體育活動。社會文化、體育部門為殘疾人提供特殊服務和適合殘疾人的特殊文化體育産品,豐富殘疾人的精神生活。加強對城區和農村殘疾人文體活動的分類管理和指導。建立一所殘疾人體育訓練中心,加強殘疾人文體骨幹的培養,在國內外重大文體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1.活躍群眾性文體活動。以社區為中心,廣泛開展群眾性的攝影、集郵、書畫、棋類等自娛性的文體活動和健身活動,使經常參加文體健身活動的殘疾人達到20%左右。以特教學校為重點,活躍校園文化活動,開展學校之間的文體比賽,促進殘疾人文體人才的選拔和培養。
    2.提高競技水準。加強對市、區縣殘疾人體協、特殊藝術委員會和特教學校文體組織的管理和指導,聘用專門人才從事殘疾人文藝體育工作;建立殘疾人演員和運動員註冊登記制度,促進殘疾人演員和運動員的日常科學訓練;重點抓好優勢項目,提高競技水準;辦好我市第六屆殘疾人運動會;在第六屆全國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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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會、第三屆全國特奧運動會、第八屆遠南運動會、第十二屆殘疾人奧運會上取得好成績。
    3.鞏固和開闢文體活動場所。市、區縣現有的殘疾人活動中心要根據殘疾人文化需求設置活動項目,對殘疾人全面開放。街、鄉、鎮要把殘疾人文體活動納入社區工作內容,使殘疾人文體活動有場所、有計劃,有活動。建立北京市殘疾人體育訓練中心,為殘疾人運動員提供高標準的專用訓練場所。
    4.文化體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殘疾人文藝體育的指導和扶持,為殘疾人提供特別服務。首都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為盲人提供盲文書刊和有聲讀物的借閱。首都體育大學增設殘疾人體育康復專業。社會文體部門組織的比賽,吸收殘疾人參加。制定獎勵措施,鼓勵專家、教練員積極從事殘疾人文體活動輔導。
    (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在全社會深入宣傳現代文明社會新殘疾人觀,倡導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深入開展慈善募捐等社會公益活動;為團結、激勵殘疾人奮發進取、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積極參與兩個文明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認真貫徹《首都文明公約》,採取多種形式,弘揚扶殘助殘美德,深入宣傳現代文明社會的新殘疾人觀,宣傳殘疾人自強不息、奉獻社會的先進事跡,形成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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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級政府要支援和鼓勵全社會開展注重實效的扶殘助殘活動,組織好“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軍警民共建”等活動和利用“全國助殘日”、殘疾人節日,廣泛宣傳,吸納社會力量、為殘疾人辦實事、排憂解難。
    3.廣泛開展殘疾人自強活動,倡導廣大殘疾人樹立樂觀進取的人生態度,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生活,自尊、自信、自強、自立,遵紀守法,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4.充分發揮“新聞促進會”作用,營造有利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輿論環境。完善殘疾人事業宣傳網路,積極宣傳國家的有關政策,加大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力度。
    5.表彰“扶殘助殘”先進集體、個人和殘疾人自強自立模範典型。組織巡迴報告會,拍攝專題電視片,出版書籍,加強宣傳,擴大影響。
    6.辦好會刊《摯友》,提高品質,增加印量,滿足殘疾人的需求。編輯和出版宣傳殘疾人事業的宣傳手冊、光碟,進行廣泛交流和宣傳。
    (七)繼續加大無障礙工作的力度,方便社會。
    重視和加強無障礙建設,提高無障礙設施建設水準,發展資訊和交流無障礙。
    1.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發揮殘聯組織的監督作用,建立市、區縣、街道監督員隊伍和監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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絡,掌握無障礙環境的進展情況,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
    2.根據北京市的發展戰略和整體規劃,逐年制定對舊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進行無障礙改造方案;積極推動高等院校開設無障礙課程和編寫無障礙課程教材。
    3.繼續推動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法制化進程。及時總結實施《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經驗;各主管部門制定本部門執行《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具體行政措施和行業規定,制定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地方法規。
    4.推動民用機場航太樓、火車站、碼頭和城市鐵路、輕軌等公共交通設施的無障礙建設,以及飛機、地鐵、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無障礙設施配置水準。
    5.重視發展資訊和交流的無障礙,使更多的電視新聞、電影、電視劇加配字幕;在服務行業人員中繼續推行手語;研製、推廣適合盲人、聾人使用的通訊設備。
    6.加強無障礙建設的宣傳。採取多種形式宣傳以人為本、方便你我他的無障礙理念;開展建設無障礙示範單位、十分街區的活動。
    (八)加強法制建設,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完善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體系,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的宣傳、貫徹和執法檢查;完善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體系;在殘疾人中開展法制教育,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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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進一步推動無障礙建設管理條例的制定,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中,要納入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內容。
    2.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積極配合各級人大開展執法檢查,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要經常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檢查。
    3.根據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際,按照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要求,不斷修改、補充有關政策。修改、完善《關於對殘疾人實行若干照顧的意見》,使之更適合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需要,適合殘疾人切身利益,使殘疾人得到更多實惠。
    4.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要高度重視殘疾人維權工作,為殘疾人提供有限、優質、優惠“三優”法律服務;加強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者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各級政府要安排適當資金用於法律援助,多方籌集資金,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專項基金;建立健全各級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組織,形成殘疾人維權綜合服務網路。
    5.加大社會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殘疾人依法維權、遵紀守法意識,形成法律扶殘助殘的良好風尚。
    (九)加強組織建設和服務設施建設。
    以街道、鄉鎮殘聯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組織體系,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改善幹部隊伍結構,培養一批優秀殘疾人人才,增強服務能力。活躍專門協會工作,密切聯繫殘疾人。進一步建設和完善基礎服務設施,提高為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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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水準。
    1.切實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各級政府要重視殘疾人組織建設。進一步務實工作基礎,做到機構設置完善,職責分工明確,業務檔案齊全,工作數據完整準確。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逐年增加。
    2.切實加強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深入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正、公平、公開、擇優用人機制,大力提高工作隊伍知識化、專業化水準,不斷培養和引進懂業務、會管理的專業人才。各級殘聯必須加強工作隊伍的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樹立“人道、廉潔”的職業道德,培養“團結、實幹、開拓、高效”的工作作風,使全體人員不斷更新知識,更新觀念,增強改革意識、開拓創新意識、創一流水準意識和愛崗敬業意識,掌握社會化工作方法,牢固樹立密切聯繫殘疾人、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的思想。
    3.培養選拔殘疾人優秀人才。各級殘疾人組織要積極選拔優秀殘疾人參與殘疾人工作並擔任一定領導職務。培養100名優秀殘疾人幹部和1000名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十五”期間,區縣殘聯領導班子必須有殘疾人幹部;居(村)委會殘疾人組織必須有殘疾人聯絡員。充分發揮評議委員會的監督、諮詢作用和殘疾人專門協會的代表作用。區縣殘聯都要組建殘疾人專門協會,並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開展活動,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呼聲,反映需求,團結教育各類殘疾人及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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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強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現有服務設施要不斷充實和完善,增強服務功能。新建服務設施,要科學安排、合理佈局、形成網路,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辦成殘疾人之家。
    5.大力推進殘疾人素質教育。引導廣大殘疾人熱愛生活,崇尚科學,樂觀進取,自強自立,獎勵表彰在勤勞致富、鑽研科技、成績突出、富有時代精神的優秀殘疾人。
    6.建立激勵機制,表彰先進典型。廣泛開展“助殘與自強”和“創一流”活動。以市政府殘工委名義定期召開扶殘助殘先進、基層殘疾人工作先進和自強模範表彰會,對新涌現出的先進予以獎勵。
    (十)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為殘疾人提供切實服務。
    建立以社區居民委員會為核心、社區殘疾人組織為紐帶、社區服務機構為基礎的工作機制。在社區設施建設中開闢殘疾人活動場所和服務項目,為殘疾人融入社會,參與社會活動創造良好環境。
    1.認真貫徹市民政局等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強社區殘疾人工作的意見》,將殘疾人工作任務納入其中,統籌規劃,精心組織、落到實處。社區殘疾人組織至少配備一名優秀殘疾人代表。
    2.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做好殘疾人康復、就業、教育培訓、文化生活、無障礙建設和生活保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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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組織志願者隊伍,針對殘疾人的實際需求,提供切實服務。為殘疾人參與社會、融入社會創造良好條件;一批社區扶殘幫助殘先進典型,進一步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
    4.團結教育、帶領殘疾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生活,弘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為社會穩定和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十一)加快信息化建設,利用現代化資訊技術為殘疾人事業服務。
    建立和完善殘疾人事業資訊網路,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廣泛開展殘疾人事業宣傳,為殘疾人事業、殘疾人和公眾提供資訊服務;加快殘聯繫統的辦公自動化建設,建立殘疾人事業數據庫。
    1.市及區縣殘聯要加強資訊網路化建設工作,制定計劃,逐步建立局域網。
    2.市及有條件的區縣殘聯要建立資訊中心,發揮中心網站宣傳、溝通、聯繫、服務功能,逐步完善和增加服務內容,實現資訊網路化。
    3.加強殘聯繫統辦公自動化建設,逐步配備設備,加強業務培訓,處理相關業務。
    4.建立並完善殘疾人工作資訊服務網路和殘疾人狀況的數據庫。實現殘疾人工作管理數字化、服務網路化。
    (十二)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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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發揮殘聯優勢,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影響,發揮作用。
    1.加強北京市殘疾人事業的對外宣傳,展示人權保障和首都兩個文明建設的成果。
    2.加強與友好國家殘疾人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爭取多方面的援助。
    3.加強與香港、澳門、台灣殘疾人組織的交流與合作,推動殘疾人工作不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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