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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1995〕
30號
[發佈日期]
2005-05-22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建立檢查制度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5]3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建立檢查制度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以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以下統稱《實施辦法》)的頒布和實施,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深化教育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品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推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及《實施辦法》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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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市政府決定建立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的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今年開始,每年在全市範圍內進行一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的檢查。檢查中,要注意把集中檢查與平時檢查結合起來;把解決執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與經常性的調查研究結合起來;把廣泛學習、宣傳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提高幹部群眾的法制觀念與各有關部門認真執法結合起來,加大執法力度,不斷增強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為加強對執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以及本市教育法規情況的檢查,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文教辦、法制辦、市教育督導機構等部門主要領導人為成員的北京市教育法律法規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督學室。其主要任務是:制定全市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的有關計劃並佈置工作;組織對各區、縣及各有關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總結全市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工作情況,並向市人大提交工作報告.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也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加強對檢查工作的領導,根據市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依照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對本地區、本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自查,並向市領導小組提交總結報告。
三、各級政府及其各有關部門要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主動報告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情況,並認真做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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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參與檢查的組織工作。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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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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