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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5〕18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5]1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一九九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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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簡稱市政府外辦)。
    一、主要職責
    市政府外辦是市政府外事工作的職能部門,同時履行市委外事工作辦事機構的職責;是本市執行國家外交政策和處理重要外事工作的歸口管理和協調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代表市政府或根據授權歸口管理有關的涉外事宜。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本市執行國家外交政策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指導、督促、檢查本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的情況。
    (三)協助中央有關部門接待來訪的黨和國家重要外賓;統籌辦理市領導人的重要外事活動和對外交往事宜。
    (四)負責本市與外國首都、省州市及友好城市間的交往事宜;管理區、縣與外國開展友好城市間的交往活動。
    (五)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對外開放的需要,為本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六)負責歸口審核、審批因公出國(境)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負責為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頒發護照、申辦簽證,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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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部分外國人在京公務簽證的工作。
    (七)配合外交部管理駐京外國記者,管理外國記者對本市的採訪工作;指導本市外賓參觀單位的外事業務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常駐外籍人員。
    (八)負責對本市外事幹部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外事紀律等教育,組織外事業務培訓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涉外教育工作。
    (九)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的執行情況,處理違反外事紀律的重大事件。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外辦設9個職能處室。
    (一)秘書處
    負責本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事項的催辦查辦和外事資訊工作;負責文秘、議案、建議和提案、財務、保密、檔案及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綜合調研處
    負責向本市外事系統傳達重要的外事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各部門貫徹落實外事工作計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組織安排外事幹部培訓工作;規劃、協調外事方面的調研工作;負責編輯《外事通訊》等工作。
    (三)友好城市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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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制訂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交往的計劃並組織實施;接待本市邀請的外國友好城市代表團;協調管理區、縣和市政府各部門友好城市範圍內的對外友好交往工作。
    (四)國際交流處
    負責本市與各國首都和省州市的交往工作;負責接待本市邀請的外國首都及大城市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等事宜。
    (五)禮賓處 
    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接待黨和國家重要外賓及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市領導人的外事禮賓工作;指導本市的外事禮賓等工作。
    (六)新聞聯絡處
    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外辦邀請駐華使館官員出席的大型外事活動的組織、聯絡工作;組織駐華使館官員旨在了解北京的座談和參觀工作;配合外交部管理外國駐京記者;負責安排市領導人舉行的外國記者招待會或新聞發佈會;指導本市外賓參觀單位的外事業務建設工作;負責有關對外宣傳品制做的管理工作。
    (七)涉外處
    協調處理駐京外交機構與市屬單位間的有關問題;按分工歸口管理駐本市外國專家,並負責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工作;負責向在京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供人員服務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外國留學生和實習生、外國僑民及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籍人員;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宜。
    (八)護照簽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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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歸口審核、審批因公出國(境)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事項;向因公出國(境)人員頒發護照並申辦簽證;辦理部分外國人在京公務簽證;調查和了解因公出國(境)人員在境外遵紀守法和完成任務的情況;對本市因公出國(境)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九)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調配、幹部考察和培訓等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任免負責老幹部管理及機關的黨群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政府外辦機關行政編制為8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處級領導職數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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