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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1984〕
84號
[發佈日期]
2005-06-28
[有效性]
關於處理原鐵道兵地下鐵道指揮部移交 北京市管理遺留問題的協議書
京政辦發[1984]84號
關於處理原鐵道兵地下鐵道指揮部移交
北京市管理遺留問題的協議書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黃超、副處長孫培德、趙連捷,市建委辦公室主任郝繼光,城建總公司副總經理李成林;鐵道部工程指揮部副指揮王功、副書記劉毓珊、辦公室副主任呂連亭等同志,在北京市政府第二會議室舉行了會議。會議就一九七六年鐵道兵北京地下鐵道工程指揮部移交北京市的遺留問題,即鐵道兵援外辦公室緩交問題進行了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鐵道兵援外辦公室原定緩交北京市,現根據工作需要,不再移交北京市。該室將繼續承擔援朝地鐵修建任務。
二、鐵道兵援外辦公室與原地鐵指揮部同在地藏庵一號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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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移交的當時作為一個建築物的整體,己交北京市。但在移交原則中規定,房地産隨單位移交。因此,為了解決援外辦公室今後用房問題,由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負責批辦建築指標,由鐵道部工程指揮部投資、出料並負責籌建。未建成前,先在原址辦公,建成後,即搬入新址。
三、根據援外辦公室現用房的實際情況,一致同意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壓縮。將原有房屋五十一間,壓縮到二十七間(二、三層),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另給地下室兩間作為援外辦公室的倉庫。援外辦公室將第四層樓全部房屋于一九八四年七月底騰出交北京市政府辦公廳使用。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
[此頁無正文]
北京市政府辦公廳
代表 (簽名)
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行政處
代表 (簽名)
鐵道部工程指揮部
代表 (簽名)
原鐵道兵援外辦公室
代表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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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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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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