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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06〕
28號
[發佈日期]
2006-06-1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6]2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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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和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辦發〔2006〕6號),組建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簡稱市公園管理中心)。市公園管理中心是負責本市市屬公園管理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管理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組織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及行業標準,參與有關行業規劃和標準的研究擬訂工作。
(二)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管理方式、管理制度、運作機制等問題的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負責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規劃、建設、管理、服務、科技等方面的工作,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統籌調整和配置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國有資産,並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産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六)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勞動、組織人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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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安全生産、安全保衛、文物安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園管理中心設8個處室和紀委。
(一)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的政務工作; 負責公文處理、資訊、信訪、檔案、保密、外事、接待聯絡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組織調查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收集、編發資訊以及資訊網路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編纂史志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後勤保障工作。
(二)計劃財務處
研究制訂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國有資産管理辦法;負責統籌調整和配置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國有資産,並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産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事業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市屬公園門票價格調整的申報工作;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合作合資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財務和固定資産管理,以及基本建設和維修工程的資金管理;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財務審計及有關人員的離任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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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綜合管理處
負責組織制訂市屬公園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編制有關建設規劃方案;監督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基建工程建設和古建修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市屬公園景觀保護、綠化養護、古樹保護、動物養護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服務管理處
負責市屬公園舉辦大型活動的籌劃、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市屬公園制訂舉辦大型活動的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制訂市屬公園文物保護的制度、措施;負責組織指導市屬公園的文物保護、文化研究等工作;負責承辦市屬公園申報世界遺産的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市屬公園商業經營、服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指導市屬公園制定殿堂陳展和活動方案,並監督實施。
(五)安全保衛處
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治安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安全生産、安全保衛、文物安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案件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市屬公園大型遊園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人力資源處
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勞動用工、職工工資、職工福利和社會保險;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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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的教育培訓和勞動保護工作;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爭議調解;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專業技術職務評定、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職務考核鑒定。
(七)老幹部處
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八)黨群工作部
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黨的建設、組織、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工會和共青團工作。
(九)紀委
負責本單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紀檢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公園管理中心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處級領導職數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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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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