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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6〕11號
  2. [發佈日期] 2006-04-1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2006年市政府會議重要議題計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6]1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2006年市政府會議重要議題計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2006年市政府會議重要議題計劃》已經第109次市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計劃安排切實做好有關工作。


                           二〇〇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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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市政府會議重要議題計劃

    一、指導思想
    制定2006年市政府會議重要議題計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報告》確定的任務和目標,進一步提高市政府會議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水準,突出重點,把握主線,努力提高會議品質,為市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服務。
    二、2006年市政府會議計劃議題安排
    2006年市政府會議計劃議題安排要繼續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緊緊圍繞法制建設、全局性重大決策、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點工作督查落實等重要工作,做好與市委常委會、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常委會議題的銜接,力爭實現少開會、開短會、提高品質。
    2006年市政府會議議題總量控制在240項左右,其中計劃議題安排135項,佔全年議題總量的56%。計劃議題分五個方面安排:
    (一)圍繞依法行政,加強法制建設安排29項議題。包括《200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和28個立法項目。
    (二)圍繞關係全局的重大決策安排59項議題。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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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價格調控、投資安排、重點工程建設、供水等重要計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經濟改革與産業結構調整;人口控制與管理;靜態交通管理和公共交通線網調整方案;8個重點新城規劃、新農村規劃、奧運會城市景觀規劃等重點規劃;建築節能“十一五”規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方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事項。
    (三)圍繞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安排16項議題。主要包括: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對策;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措施、加強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意見;危改及拆遷補助費標準調整;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意見;調整社會保障標準;落實國務院解決農民工問題意見的措施;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意見;治理大氣污染措施;擬定2007年在直接關係群眾生活方面擬辦的重要實事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四)圍繞全市重點工作督查落實安排10項議題。市政府會議每季度聽取安全生産、奧運工程建設等方面情況彙報;每半年聽取環境整治、信訪工作、全市重大工程建設、奧運會前重點工作倒排工期摺子工程、“城中村”整治等方面情況彙報。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安排首鋼搬遷、地下管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彙報等。
    (五)圍繞聽取重要工作情況彙報安排21項議題。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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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 2005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水資源節約利用情況;重點功能區規劃建設情況;國有企業改革情況;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推動自主創新情況;為中央在京企業和單位服務情況;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情況;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製造業發展情況等。
    三、統籌協調,進一步提高會議品質
    (一)統籌安排計劃內外議題,提高議題品質。
紮實做好議題計劃落實工作。市政府辦公廳按月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計劃議題報送工作,並按照計劃進度安排市政府會議討論。議題責任單位對列入計劃的議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提前準備,按時報送。
    進一步規範非計劃議題報送審批程式,加強審核,提高品質。市政府辦公廳建立市政府重要會議議題會商、審核、協調機制。議題責任單位要認真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對提交市政府會議討論的議題要充分協調,根據需要做好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工作,提高基礎工作水準。
    努力提高會議組織服務水準。採取切實措施精簡會議,規範例會時間,提高彙報水準,減少陪會現象;圍繞重要決策,提供議題背景資訊資料;加強議題分析,研究工作規律。
    (二)做好與市委常委會、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常委會議題的銜接工作。
    按照市委常委會議題計劃總體要求,對涉及政府工作的議題,屬重要決策的及時安排市政府會議討論並按時向市委報送;對於工作彙報議題,由主辦部門報主管副市長並市長批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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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提交市委常委會討論。需提交市委常委會討論的計劃外議題,由市政府會議提出,經市長同意後向市委報送。
    做好與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常委會議題的銜接工作。對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草案)、交由市政府辦理的市人大議案,按時間要求及時安排市政府會議討論;對需要向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向市政協常委會通報的重要事項,由主管部門提出,報主管副市長並市長同意後安排市政府會議討論。所有議題都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履行報送程式。
    市政府辦公廳建立與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的溝通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做好工作銜接。
    (三)進一步組織好全市性大會。
按照精簡會議的要求,規範全市性大會。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規定,市政府各部門召開的年度總結會、工作會、表彰會,原則上不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確需召開的,要報主管副市長並市長同意。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大會主要用於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和部署。
    (四)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會議決策執行。
    督查要重在促進,但更重要的是落實結果。為確保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要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對市政府會議決定的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由市政府辦公廳會議處與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督辦。對有時限要求的緊急事項,會後要立即進行督查,按時反饋落實結果。對需較長時間辦理的事項,要定期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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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展情況。對需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要確定主辦部門,由其進行協調,負責落實。對督查反饋工作不力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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