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4〕56號
  2. [發佈日期] 2004-11-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4]56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4〕33號)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北京林業發展的決定》(京發〔2004〕5號)精神,全面提高本市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增強森林防火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近幾年來,本市加快了森林防火專業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森林火災的綜合防控和撲救能力得到增強,但森林防火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大,林區火災隱患增


 - 1 -  


 

 
 
多;一些鄉鎮、村和有林單位護林責任落實得不好;預警監測、交通通訊、撲救指揮等基礎設施建設還需加強;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數量不足,裝備也待改善。 
    隨著實施“綠色奧運”,本市生態建設進程加快,森林面積不斷擴大,防火任務日益艱巨。森林防火工作事關森林和生態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首都的形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增強森林防火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為加快首都生態建設和林業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積極開展工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廣泛動員群眾,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真正建立起政府全面負責、部門齊抓共管、群眾廣泛參與、社會積極支援的森林防火工作機制,努力防止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健全組織體系,進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準 
    進一步完善市、區縣及鄉鎮三級森林防火組織機構,形成健全穩定、高效精幹、資訊暢通、反應快捷、保障有力的組織指揮體系。加強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事機構建設,特別是山區並鄉建鎮後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加快市、區縣兩級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正規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市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中心的功能,有條件的區縣要設立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中心。加強森林公
 - 2 -  
 

 
 
安隊伍建設,積極改善警用裝備和設施條件。 
    加強培訓和規範化管理。建立森林防火分級培訓和輪訓制度,分批對森林防火機構工作人員、重點鄉鎮和國有林場領導、林業站長和防火技術骨幹以及森林消防隊員、護林員、巡查隊員進行防火業務、撲火技術以及安全自救等方面的培訓。林區各單位、鄉鎮、村要對各自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完善撲火指揮工作規範,健全專職指揮員培訓任職考核、森林火災報告等制度,促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 
    三、加強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森林火災撲救能力。 
    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是撲救森林火災的主力軍,要進一步加強市、區縣、鄉鎮和重點有林單位專業森林消防隊建設。按半小時內到達火場的要求佈防,新建一批專業森林消防隊,根據實際需要逐步擴大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規模,改善裝備,規範管理,提高戰鬥力。重點增加邊遠山區的撲救力量,特別是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遊區,以及國家和本市確定的生態公益林區的重點鄉鎮,都要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積極探索開展航空護林滅火工作,利用直升飛機進行巡護、運輸、空中直接滅火。 
    四、增加投入,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要建立穩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機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 3 -  
 

 
 
納入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經費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納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加強森林防火資金的使用管理和審計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繼續加強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交通通訊、資訊管理、林火阻隔、撲救指揮等系統的建設,進一步提升森林防火現代化水準。完善防火通訊網,著力解決無線通訊設施老化、數量少、不配套等問題,建立一批無線通訊差轉臺或中繼站,配置衛星電話,每個區縣配備移動通訊車輛,確保監測網路、報火渠道、撲火指揮的通訊暢通。改善防火交通設施,增加森林消防專用車輛,在重點地區規劃修建防火公路,保證撲火道路暢通。加強林火阻隔帶的規劃和建設,完善林火阻隔系統。加強林火監控設施建設,在重點地區增加視頻監控設備,改造和新建防火瞭望塔,使全市防火瞭望監控面達到90%以上。繼續加強市、區縣兩級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建設,完善設施,配備專業技術人員,進一步提高指揮調度功能。 
    五、加強監督檢查,推進依法防火 
    採取嚴格措施,切實加強野外火源控制和安全用火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嚴格禁止燒荒燎地邊、吸煙亂扔煙頭、燒香燒紙等違法用火行為。採取山頭瞭望、護林員值守、區域巡邏檢查等方式,利用衛星監測和視頻監控等手段,逐步形成高空監測、山頭監控、地面巡邏值守的立體式林火監控網。 
 
 - 4 -  
 

 
 
   進一步落實護林和巡查隊伍。各區縣要建立穩定的森林防火巡查隊和護林員隊伍,保證上崗到位,切實履行護林防火職責。實施山區集體生態林補償機制的區縣,要認真落實生態林管護要求,保證森林防火期內管護人員上崗到位,把責任落實到山頭地塊。 
    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突出搜尋存在的問題,搜尋責任落實、措施到位、隱患整改情況。加強對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遊區和其他重點火險區的檢查,督促落實各項責任和措施,及時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森林防火執法和監督工作要做到“五不放過”,即:隱患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造成火災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護林值班人員缺崗失職不放過、遲報瞞報火災不放過。各級森林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違法用火行為的管制和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各區縣之間,與周邊省市之間,要強化和完善聯防體系,積極開展聯防工作。 
    六、積極組織,科學撲救 
    各級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儲備足夠的森林防火物資和裝備,加強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訓練和管理,全天備勤,隨時待命。嚴格執行火情報告制度,遇有火情,必須迅速向上級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不得遲報、瞞報。 
    按照本市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進一步修訂
 - 5 -  
 

 
 
完善全市森林火災撲救專項應急預案,明確各級政府、相關機構及有林單位的責任,指導和規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也要編制響應預案,經常進行實戰演練。撲救森林火災,要堅持“以專為主,專群結合”的原則,以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力,充分依靠駐京部隊和武警官兵的力量。要積極研究應用科學撲救的手段和措施,把保證人員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幼參加森林撲火。 
    七、強化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層層落實責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各級政府負責,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層層落實責任。一要全面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二要落實專門機構的監管責任。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加強協作,互相配合,快速聯動。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森林消防監督和管理職能,強化監督機制,預防撲救時按責任分工抓,造成火災和損失的按責任分工查。三要實行區域管護責任制。國有林場、有林單位和村對森林防火工作負直接管理的責任,要簽定責任書,建立崗位責任制,把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和地塊。 
    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領導得力、措施落實、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或森林防火責任制不落實引起森林火災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
 - 6 -  
 

 
 
門領導的責任。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八日

 - 7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