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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6〕4號
  2. [發佈日期] 2006-02-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 北京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服務辦公室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6]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
北京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服務辦公室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中央對本市提出的“四個服務”的要求,強化為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市做好綜合協調服務,為本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服務辦公室(簡稱市政府聯絡辦),對內作為市政府辦公廳的內設機構,對外以北京市人民政府對外聯絡服務辦公室的名義開展工作。
    市政府聯絡辦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市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協調建立為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市的綜合服務機制;指導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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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有關部門和區縣開展相關服務工作,並督促檢查工作落實;負責與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市的日常聯繫與交流;承辦市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聯絡辦辦公地點設在宣武區棗林前街70號中環廣場;郵編:100053;辦公電話:83978506、83978507(傳真)。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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