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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06〕
20號
[發佈日期]
2006-05-10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加挂 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牌子 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6]2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加挂
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牌子
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京政發〔2005〕17號),經市政府同意,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加挂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簡稱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牌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急處置範圍
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在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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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市應急委)領導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調度、搶險、救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有關供水、排水的應急調度、搶險、救災組織協調工作。
因暴雨洪水以外的災害導致交通、電力、電信、人防工程、建築工程、城市公共設施等領域的突發公共事件,由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處置。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訂本市應對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二)負責指揮本市特別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檢查區縣開展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三)審查區縣、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重點河道、水庫等專項預案;
(四)分析總結本市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五)負責指揮部所屬專業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六)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組成人員
總 指 揮:牛有成 副市長
副總指揮:王曉明 市政府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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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志忠 市水務局局長
成 員:肖培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吳桂英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松彭市教委副主任
于泓源市公安局副局長
吳文彥市民政局副局長
郭文傑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燕飛市國土局副局長
周楠森市規劃委委員
欒德成市建委副主任
吳沛濟市市政管委委員
周正宇市交通委副主任
孫國升市水務局副局長
李進山市農委主任
束為市商務局副局長
郭積勇市衛生局副局長
齊靜市國資委副主任
常青市工業促進局副局長
雷德才市農業局局長
丁鎮寬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副局長
趙玉池市人防辦總工程師
白新市信息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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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建成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長
周小舟北京衛戍區副司令員
楊天福武警北京總隊副總隊長
康高亮北京鐵路局副局長
黃登科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局長
韓瑋市通信局副局長
王建捷市氣象局副局長
王守東北京電力公司副總經理
張閩市市政工程總公司總經理
賀忠誠市物資總公司副總經理
徐維浩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楊向平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榮慶東城區副區長
曹長勝西城區副區長
張藹華崇文區副區長
杜靈欣宣武區副區長
宋連娣朝陽區副區長
張宗林海澱區副區長
李昌安豐台區副區長
石玉貴石景山區副區長
翟雲峰門頭溝區副區長
王忠海房山區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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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世疆通州區副區長
王振江順義區副區長
馮維利昌平區副區長
李春亭大興區副區長
閆維洪平谷區副區長
趙文廣懷柔區副區長
吳成全密雲縣副縣長
徐鳳翔延慶縣副縣長
四、辦事機構
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市水務局。根據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組織制訂、修訂與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區縣制定、修訂與防汛抗旱相關的專項應急預案;負責發佈藍色、黃色預警資訊,向市應急委辦公室提出發佈紅色、橙色預警資訊的建議;負責本市應對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與培訓;收集分析工作資訊,及時上報重要資訊;負責本市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習、演練;負責組織本市防汛抗旱隱患排查和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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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專家顧問組的聯繫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今後,如需調整市政府領導同志以外的指揮部組成人員,由成員單位提出調整意見,經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並報總指揮批准後,由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或其辦公室自行發文通知,並報市編辦、市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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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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