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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6〕38號
  2. [發佈日期] 2006-07-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6]3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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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6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6〕24號)精神,促進本市食品生産經營秩序持續好轉,確保首都食品安全,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控制目標
  全市蔬菜、豬肉、大米、小麥粉、食用油、豆製品、水果、牛羊肉、禽類等45類重點監管食品安全監測抽查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5%以上;蔬菜、豬肉、大米、小麥粉、食用油、豆製品共6類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指標體系考核的食品總體合格率達到94%;濫用添加劑和微生物污染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畜禽産品水分含量超標、水産品氯黴素超標和甲醛陽性檢出率、豬肉産品“瘦肉精”檢出率控制在1%以內;食物中毒發生率控制在0.12‰以內。
  二、整頓重點與範圍
  以上述45類食品為重點監管品種,以城鄉結合部和流動人口聚集區為重點區域,以集貿市場、無照遊商、中小餐飲企業和無證照黑窩點為重點對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及使用非法添加物等不法行為。
  (一)加大對農産品生産環節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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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針對當前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監管資源缺乏、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將農村食品安全作為整治的重中之重。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流通網、監管責任網和群眾監督網建設。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水準,加快本市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城鄉一體化建設。建立農村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隊伍,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和技術裝備,充分發揮農村食品安全監督員的作用。
  2. 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繼續推行農藥連鎖配送工作。引導和鼓勵農民選用新型低毒低殘留農業投入品,降低農産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殘留。加大對新型安全農業投入品的應用推廣力度,積極構建市、區縣農業投入品控制體系,加強連鎖配送專營店建設,有效控制高毒高殘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流通。
  3. 繼續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加快農業地方標準制訂和修訂工作,加快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建設,開展良好農業規範(GAP)認證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有計劃開展蔬菜産品品質追溯制度試點工作,擴大試點範圍,增加試點種類,逐步建立農産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二)加大對食品生産加工環節的整治。
  1. 突出抓好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工作。嚴厲查處糧、肉、蔬菜、奶製品、豆製品、水産品、酒、飲料、兒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産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加大對45類重點監管食品的監督檢查力度;著力打擊城鄉結合部和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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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聚集區等監管薄弱地區長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為;以小作坊、食品合格率低的行業、曾有生産不合格食品行為的企業、非連續生産企業、委託加工企業和分裝企業為整治重點,從嚴審查企業生産條件,督促企業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産。
  2. 開展對納入食品品質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生産企業的專項檢查。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要嚴格食品生産許可證核發程式,對已獲證企業加強監管,加大對無證企業的查處力度,依法清理整頓達不到生産條件的企業。
  3. 開展食品衛生許可專項整治。衛生部門要著力規範嬰幼兒配方食品、麵粉、熟肉製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和飲料生産企業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程式,清理無證和不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企業;強化對農村集貿市場和民俗村、民俗戶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生産、經營食品和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加大對經營摻雜使假、無生産日期、無生産地點和無産品合格證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4. 開展店堂製作、現場加工食品專項整治。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店堂製作及現場加工食品行為的聯合檢查,對不具備加工條件或衛生不達標的要及時進行清理整頓。
  5. 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藥品監督部門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産企業的監管以及企業註冊申請資料真實性、安全性的審查,嚴格保健食品註冊管理工作,認真開展保健食品清理、換證工作,嚴厲打擊未經審批生産銷售保健食品和在保健食品中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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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藥物成分的違法行為。
  6. 開展進口食品專項整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嚴格審查進口食品註冊企業的資料,嚴格執行以“衛生證書”、“中文標簽審核證書”和“檢驗檢疫標誌”為基礎的進口食品市場準入制度。
  (三)加強對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1. 開展重要農産品及其加工品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使用不合格原料、非食品原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私屠濫宰和制售病死肉、注水肉和未經檢驗檢疫的各類肉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浸泡水産品及水發製品,非法使用保鮮劑加工水果,銷售劣質大米或用變質原料加工糧食製品等。
  2. 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重點檢查食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集貿市場以及城鄉結合部和流動人口聚集區,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加強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監管,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銷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關的處置措施。
  3. 繼續開展工地、學校周邊無照遊商的專項整治。城管執法部門要增加檢查頻率,加大處罰力度,特別是加大對在奧運場館工地周邊、城鄉結合部等商業網點稀少地區無照經營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四)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力度。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大專項檢查力度,以控制食物中毒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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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加強對集體食堂、餐飲企業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定期發佈預警資訊,有效減少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推進學校食堂和餐飲企業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示進展情況,對檢查不達標的企業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銷衛生許可證。
  (五)構建首都食品安全信用保障體系。
  開展食品生産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儘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和監管檔案,促進食品産業健康發展。通過建立穩定的資訊互通平臺和綜合監管聯動機制,實現銷地與産地全鏈條監管,共同構建食品安全保障體系。
  (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積極配合推進《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的制定工作,將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科學評估制度、應急處理制度、檢測抽查制度、資訊統一發佈制度納入法制軌道,建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預防和控制體系,強化食品生産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三、整治工作安排
  2006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以區縣整治為主,市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積極督促檢查。各區縣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應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
  (一)“黃金周”及重大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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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五一”、“十一”3個“黃金周”期間以及“元旦”、“元宵”、“端午”、“中秋”等節日期間,在重點區域針對群眾消費量大的食品品種,開展不同形式的專項檢查。
  (二)全國及本市“兩會”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兩會”期間要對56家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21家大型農副産品批發市場、旅遊景區進行重點監控,加大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駐地周邊和行車沿線、繁華商業區、超市、機場、火車站、地下空間以及旅遊景點等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依法查處無照經營以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
  (三)對學校食堂及學生營養餐配送企業進行專項整治。
  春季、秋季開學後要組織開展對學校食堂及學生營養餐配送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檢查衛生狀況、從業人員資質、進貨驗收及索證索票制度的落實情況等。
  (四)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根據夏季食物中毒事件高發的特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和流動人口聚集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增加檢查次數,加大對無照遊商制售食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違規使用亞硝酸鹽等行為,嚴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五)冬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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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合冬季食品消費的特點,重點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對冷凍畜禽産品運輸和倉儲銷售的檢查力度;加強對冬季熱銷蔬菜農藥殘留的監測與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結合轄區和部門工作實際制定科學、務實、有效的實施方案。
  (二)加大檢查力度,落實轄區責任,確保整治實效。各區縣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負總責,農業、商務、衛生、工商行政管理、品質技術監督、藥品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城管執法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公安、監察、教育、建設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援,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強資訊溝通和交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區縣食品安全監管網路作用,特別要注重發揮鄉鎮、社區食品安全監督員的作用,鼓勵群眾參與,提高執法工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2006年底,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將會同市有關部門對各區縣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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