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4〕35號
  2. [發佈日期] 2004-06-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印發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4]3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印發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〇〇四年六月八日




 - 1 -  


 

 
 
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3〕18號),設置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安全生産監督局是負責本市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一、職責調整
  將原由市衛生局承擔的生産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市公安局承擔的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交給市安全生産監督局。
  二、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調整,市安全生産監督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綜合管理本市的安全生産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産形勢,擬訂安全生産工作規劃,依法履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
責。
    (二)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産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負責統計本市生産安全事故,發佈安全生産資訊;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産安全事故,提出生産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意見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
 - 2 -  
 

 
 
援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本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
  (五)依法監督檢查本市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方面法律法規情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産條件和有關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生産經營單位。
  (六)負責本市從事安全生産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組織本市安全生産宣傳教育,依法負責安全生産方面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資格的有關工
作。
  (八)負責綜合監督管理本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産工作。
  (九)負責擬訂本市安全生産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産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十)開展本市安全生産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産監督局設7個職能處室。
 - 3 -  
 

 
 
  (一)辦公室(財務處)
  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資訊、建議、議案、提案和信訪、檔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文件、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産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依法承辦本部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的應訴代理工作;研究擬訂安全生産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産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負責從事安全生産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産法制建設的協調工作。
  (三)安全生産協調處
  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的安全生産工作;負責安全生産專家組工作;組織安全生産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組織、協調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産資訊的綜合管理,統計生産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分析、預測安全生産形勢;負責安全生産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 4 -  
 

 
 
  (四)監督管理一處
  負責本市機械、冶金、輕紡、建材等行業的生産經營單位和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方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産條件、勞動防護用品、設備設施安全狀況、安全標誌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産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相關的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監督管理二處
  負責本市煙草等行業的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方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産條件、勞動防護用品、設備設施安全狀況、安全標誌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商貿、道路、建設、水利、農林、旅遊、國防工業等行業及實行屬地管理行業的安全生産工作;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産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相關的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處
  綜合監督管理本市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産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産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産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管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並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化工、醫藥、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方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産條件、設備設施安全
 - 5 -  
 

 
 
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分級,建立危險源數據庫,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産安全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相關的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人事教育處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市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資訊發佈工作;負責安全生産監督管理人員以及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等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産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培訓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市安全生産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四、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産監督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0名,另核定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15名。
  五、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北京地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市安全生産監督局與北京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合署辦公,並分別按照市政府和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有關規定履行工作職責。
  (二)有關部門按照以下分工執行部分行業和領域內的安全
 - 6 -  
 

 
 
生産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公安、交通、水利、建設、商務、國防工業、旅遊、品質技術監督、環保等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和領域內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産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的確定,負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負責非法生産、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市安全生産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方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條件審查和生産安全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的發放,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生産安全事故。 
  市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鑒定工作。市安全生産監督局負責生産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

 - 7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