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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5〕24號
  2. [發佈日期] 2005-06-0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民政局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 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5]2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民政局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
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徑,對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保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實行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城鎮自謀職業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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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的關懷,對促進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確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是十分必要的。各級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著眼于國防和軍隊建設大局,從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出發,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安排。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支援,密切配合,及時督促檢查,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落實好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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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
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意見

市民政局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財政局  市人事局
市勞動保障局  市國稅局  市地稅局  市工商局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做好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政策規定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優惠政策提出以下意見:
    一、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
    (一)符合本市城鎮安置條件,並與區縣人民政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簽訂《北京市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民政部監製,以下同)的士官和義務兵,可以享受本意見規定的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由北京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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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式樣印製,區縣民政部門負責核發。
    二、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
    (二)各類就業培訓和職業教育等機構,要根據勞動力市場變化和産業結構調整需要,為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提供就業培訓。區縣財政部門應在年初部門預算中安排一定經費,對經過培訓取得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的城鎮退役士兵給予適當補助。
    (三)各類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積極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提供職業介紹和指導服務。市、區(縣)職業介紹機構要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提供檔案管理及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減免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費。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存檔按市勞動保障局《關於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免費存檔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3〕33號)規定執行。
    (四)用人單位在面向社會招聘員工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錄用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
    各級行政機關在考錄公務員時,應允許符合報考條件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參加考試,服役期視為具有社會實踐的年限,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兩年內被行政機關或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錄用的,要將《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交回發證地人民政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並退回發給的一次性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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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不再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後,要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並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
    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接續手續,及時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在服役期間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併入新建立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
    參加全日制高等教育學習的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取得國家承認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區縣安置部門應為其報銷3年國家規定的個人社會保險費。
    三、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六)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具有本科學歷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復試或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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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個體經營
    (七)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洗浴、桑拿、按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下列費用: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費、變更登記費、補換營業執照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和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2.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
    3.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
    4.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5.其他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
    五、稅收
    (八)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設立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洗浴、桑拿、按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氧吧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區縣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區縣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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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徵比例減徵企業所得稅。減徵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企業職工總數×100%)×2。
    (九)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設立的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區縣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區縣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徵比例減徵企業所得稅。減徵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企業職工總數×100%)×2。
    對於新設立的從事商品零售兼營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按照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04〕1054號)的有關規定,凡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區縣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吸納1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轉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兩年。
    (十)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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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下發後從事下列行業的,可以享受如下稅收優惠政策:
    1.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洗浴、桑拿、按摩、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業、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
    3.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十一)本意見所稱新設立企業是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下發後新組建的企業。原有的企業合併、分立、改制、變更、改組、擴建、搬遷、轉産以及吸收新成員、改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隸屬關係、改變企業名稱的,不能視為新設立企業。
    本意見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中“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本意見所稱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檯,不自産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營業零售企業,包括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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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上述稅收優惠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徵稅款予以退還。
    六、貸款
    (十二)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按《北京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或申請一般商業性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商業銀行應優先予以信貸支援。
    七、戶籍
    (十三)本市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與外省市人員結婚生子的,應准予其憑退伍當年度區縣安置部門核發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和相應證明(本人結婚證、住房或戶籍證明、退役證,配偶子女的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兩個子女的必須有地方和部隊計劃生育部門批准的二胎生育證),辦理其配偶、子女進京入戶手續。其配偶、子女是本市農業戶口的,應准予其憑退伍當年度區縣安置部門核發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和相應證明(本人結婚證、住房或戶籍證明、退役證,配偶子女的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兩個子女的必須有地方和部隊計劃生育部門批准的二胎生育證),為其配偶、子女辦理“農轉非”手續。
    公安戶籍部門在辦理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配偶、子女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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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農轉非”時,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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