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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5〕23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北京市版權局) 職能 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5]23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北京市版權局) 職能
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北京市版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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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北京市版權局)職能
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保留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簡稱市新聞出版局),該局同時挂北京市版權局(簡稱市版權局)牌子。
    一、主要職責
    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是市政府主管本市新聞出版工作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印刷、發行及著作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制訂本市新聞出版行業(含印刷、發行等,下同)和版權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參與制訂關於新聞出版業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負責本市新建出版社(含電子書報刊出版單位)和新辦報紙、期刊及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合同仲裁單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北京地區(含中央和部隊在京單位,下同)新建印刷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發行單位的審批;負責辦理北京地區的出版社、電子書報刊出版單位和報紙、期刊的註冊登記工作。    
    (三)負責對北京地區的新聞出版單位實行法律監督和行政管理;制訂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以下統稱出版物)市場的管理規定。
    (四)組織審讀市屬出版單位出版的各類出版物和進入本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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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市場的出版物;依法管理各類出版物市場;依法查處違禁出版物;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違反規定的行為。
    (五)負責本市新聞出版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歸口管理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管理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工作。
    (七)依法查處北京地區著作權侵權案件,並組織實施涉外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工作;協調管理北京地區著作權貿易活動;受國家版權局委託指導監督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在北京地區的活動。
    (八)負責本市新聞出版行業科研技術的管理工作和北京地區新聞出版行業標準化條碼工作。
    (九)管理本市國有書店及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設12個職能處室和黨組辦公室;同時設紀檢組。
    (一)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文秘、資訊、議案、建議和提案、保密、檔案、信訪、行政後勤、記者站等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事項的催辦查辦工作;協調組織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的實施及綜合協調服務;會同有關業務處室歸口管理新聞出版行業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管理書報刊等出版物的標準化條碼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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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版管理處
    負責制訂圖書(含電子出版物)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出版單位的註冊、核驗工作;負責辦理赴外埠印刷及非出版單位印製出版物準印證;負責新建出版單位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本市出版單位各類出版物的審讀和品質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出版案件;負責出版業務培訓工作。
    (三)報刊管理處
    負責研究制訂報刊管理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新辦報刊審核報批工作和中央及市屬單位內部報刊審批、登記管理工作;負責駐京記者站的審批管理工作;組織審讀市屬報刊;依法查處非法出版報刊的案件:負責培訓報刊從業人員。
    (四)印刷管理處
    負責制訂印刷行業管理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地區書刊定點印刷企業核定、年檢等工作;負責新建印刷企業的審批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出版物印製案件;負責培訓印刷從業管理人員。
    (五)發行管理處  
    負責制訂北京地區書報刊發行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書報刊行業清理整頓工作的實施辦法和政策;負責圖書二級批發單位和書市、出版物展銷會及訂貨會的審批工作;對圖書發行(含出租)網點實行監督管理。
    (六)市場管理處
    負責研究制訂書報刊市場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縣文化文物局對書報刊市場(含圖書批發市場)的管理;負責管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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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刊市場,依法查處違禁出版物和有關違法案件;負責進入書報刊市場的出版物的審讀工作。
    (七)企事業管理處
    負責組織制訂直屬企業和事業單位有關業務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監督直屬單位貫徹新聞出版、圖書發行的方針政策;指導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經營管理等制度;負責第三産業開發;承辦直屬單位報送的請示、報告等事項。
    (八)政策法規處
    負責起草本市有關新聞出版和版權方面的法規草案,並協調有關立法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出版方面政策的調研;組織新聞出版方面執法監督及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承辦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主管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新聞出版內部刊物並管理有關圖書資料。
    (九)版權行政管理處
    負責起草本市著作權保護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著作權法宣傳培訓及有關作品審核登記工作;指導監督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涉外版權貿易活動;開展著作權理論研究、資訊交流和著作權保護協調工作。
    (十)版權執法處
    負責對版權市場進行檢查;依法查處重大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一)版權爭議調解處
    負責中外著作權人著作權爭議的調解、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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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計劃財務處
    負責制訂本系統財務管理制度並貫徹執行;制訂本機關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和決算工作;管理直屬企業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産、會計事務工作;負責對直屬企業和事業單位財務、經營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參與制訂本市出版物價格;負責管理和指導本市國有圖書發行網點的佈局和建設;負責北京地區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工作。
    (十三)黨組辦公室    負責直屬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系統人員出國政審和幹部任免及考核、獎懲、培訓等工作;協調指導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制訂新聞出版行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年度計劃;負責本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人事管理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組的職責,按有關規定核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7名。其中局長(兼市版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3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按有關規定,工勤人員15名轉為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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