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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5〕42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市物價局 值班人員擅離崗位貽誤工作的通報

 

 
京政辦發[1995]4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市物價局
值班人員擅離崗位貽誤工作的通報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1995年5月20日晚;市物價局值班人員擅離崗位,致使緊急公文無法送達,造成極不好的影響。這一問題的發生,暴露了市物價局值班工作存在著嚴重漏洞,反映了該局領導同志忽視值班工作,崗位責任不落實。對此,市政府領導同志非常重視,明確指示要抓住不放,查清問題;追究責任,嚴肅處理,並通報批評。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市物價局召開大會,對全局幹部進行教育,對有關責任人和當事人作了嚴肅處理,並向市政府作出了檢查。為嚴肅紀律,市政府決定對市物價局通報批評。
    當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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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對北京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把維護首都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放在首位,努力做好工作。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各級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品質,保證資訊渠道暢通,及時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都要對值班工作進行一次檢查,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將檢查結果報市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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