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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5〕23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交通委關於 緩解北京市區交通擁堵第二階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5]23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交通委關於
緩解北京市區交通擁堵第二階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交通委《關於緩解北京市區交通擁堵第二階段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是本市一項重要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堅持標本兼治,分階段推進,努力緩解交通擁堵狀況。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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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緩解北京市區交通擁堵第二階段工作方案
(市交通委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日)

    2005年是緩解本市市區交通擁堵工作的第二階段。為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標本兼治、建管並舉、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以2008年為時限倒排工期,加強交通規劃體系建設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和“微迴圈”項目建設,著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準和市場監管能力,加快大容量等快速公交系統建設,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加強交通管理,充分挖掘現有交通資源的潛力,進一步提高交通系統承載能力。
    二、交通規劃和前期工作
    (一)編制或完成《北京綜合運輸規劃》、《北京市公共電汽車線網規劃及近期建設計劃》、《北京市停車發展規劃與綜合對策》、《北京市公路網規劃》、《北京東部發展帶交通發展戰略與規劃研究》、《北京市道路運輸規劃》。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委。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規劃院。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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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理順東直門、西直門客運樞紐建設投資機制,儘快確定方案,加快實施;修訂和編制西客站南廣場、一畝園、北太平莊、宋家莊、四惠等客運樞紐及周邊路網規劃;制定快速路、主幹路路網系統節點改造規劃方案。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
    配合單位: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規劃院、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三)編制完成區管道路交通規劃和本區2008年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拆遷計劃,推動“微迴圈”系統建設。
    責任單位:城八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四)修訂完善交通影響評價標準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交通對城市發展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委。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規劃院。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五)完成2005年建設計劃項目和2008年前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協調、高效的工作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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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交通委。
    配合單位:市建委、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市國土資源局、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首發公司、市公聯公司、市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市軌道交通建設公司、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6月底完成2005年建設計劃項目的前期工作,2005年12月底完成2008年前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六)實施全市交通出行調查。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
    配合單位:市統計局、市科委、市財政局、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國土資源局、各區縣政府、市公交集團、市地鐵運營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七)繼續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續建3項;高速公路續建3項,新開工4項;城市快速路續建5項;城市主幹道續建17項,新開工14項;城市次幹道續建15項,新開工30項;城市支路續建6項,新開工18項;一般公路續建9項,新開工27項;交通樞紐續建6項,新開工1項;大容量快速公交續建1項,新開工2項。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路政局、有關區縣政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園林局、市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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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市林業局、市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市軌道交通建設公司、市首發公司、市公聯公司、市公交集團。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八)加快奧運場館周邊道路建設:續建4項,新開工20項。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路政局、有關區縣政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公聯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九)完成地鐵1號和2號線安全隱患改造2005年工程計劃和復八線竣工驗收。
    責任單位: 市交通委、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國資委。
    配合單位:市市政管委、市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市地鐵運營公司、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消防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園林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審計局。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十)繼續實施疏堵工程:完成55處路口改造,完成210處路口的渠化、優化,打通斷頭路和消除道路瓶頸13項,建設公交港灣15處,建設行人過街設施20座,完成立交橋下空間整頓10處,清理佔路線桿3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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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單位:市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運輸局、市園林局、市文物局、市林業局、北京電力公司、市公交集團、各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十一)完成四環路以內和四環路外中關村、亦莊、望京等重點地區的區域性交通組織系統優化工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單位: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各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十二)進一步增加交通標誌標線,年內完成56條規範街交通設施的設置,三環路至五環路之間增設指路標誌1880面;在四環路至五環路之間新增、完善非機動車信號燈和行人信號燈60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路政局、市公聯公司、市首發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十三)完成城市道路大中修60萬平方米,實施城區便民路工程60萬平方米,完成城市橋梁改造34座,提高市區主要道路完好率水準。
    責任單位:市路政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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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繼續實施村村通油路工程,修建通村油路190公里,通達60個行政村。
    責任單位:市路政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各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十五)結合“城中村”整治,推進市區道路建設;加強市政管線與道路同步建設計劃的綜合協調;逐步解決因無排水管線或排水不暢而造成的城市道路積水點。
    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市水務局、市路政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各有關區縣政府、市公聯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十六)對6處鐵路道口進行平交改立交,消除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北京鐵路局、市路政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區縣政府、市公聯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四、交通管理和智慧交通系統建設
    (十七)淘汰更新3800輛老舊柴油車。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團、市祥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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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十八)優化公交線路30條,調整公交站位50個。
    責任單位:市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團、市祥龍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11月底。
    (十九)增加地鐵運力,將八通線列車編組數由3輛改為4輛。
    責任單位:市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地鐵運營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做好軌道交通站點與地面公交系統一體化銜接的規劃設計,並逐步實施。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規劃委、市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市軌道交通建設公司、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路政局、市地鐵運營公司、市公交集團。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一)更新3萬輛出租小轎車,全部達到歐Ⅲ排放標準,改善安全標準,加強市場監管,規範經營行為,提高服務品質。
    責任單位:市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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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國資委、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工商局、市審計局、市總工會、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計程車協會。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二)加強佔道作業審批管理,繼續做好佔道作業協調工作,對掘佔道實施全過程管理。
    責任單位:市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政管委。
    配合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水務局、北京電力公司、市電信公司、市廣播電視局、各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三)發佈並組織實施《北京市物流規劃》,研究制定物流配送時間、通道及實施方案。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
    配合單位:市規劃委、市交通委、市國土資源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四)全面推進智慧交通系統建設,包括:六里橋綜合客運樞紐資訊系統、交通綜合資訊平臺一期工程、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出租汽車運營調度及資訊採集系統、南中軸大容量快速公交智慧系統、高速公路聯網監控系統、軌道交通自動售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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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系統等。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信息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交總隊、市公交集團、市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市地鐵運營公司、市首發公司、市祥龍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五)繼續實施智慧交通管理系統科技工程建設,逐步提高非現場執法的比例,增加8塊交通資訊顯示屏。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科委。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六)制定差別化供給的停車産業政策,調整停車價格,修訂公建項目停車配建指標。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地稅局、市園林局、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區縣政府。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二十七)修訂《北京市城市道路橋梁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配合單位:市交通委、市路政局。
    完成時間:2005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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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制修訂《軌道交通養護工程技術規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管理規範》、《汽車租賃業戶技術經濟條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省際客運站服務管理規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安全評價標準》、《出租小轎車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標準》、《交通資訊廣播頻道數據格式標準》。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配合單位: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公安局、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市地鐵運營公司。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五、交通執法和交通宣傳
    (二十九)重點維護“四站一場”、省際長途汽車站及周邊地區客運市場運營秩序,開展整治非法客運(包括人力三輪車、非法運營摩托車)的綜合執法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執法總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總隊。
    配合單位:市運輸局、有關區政府、站區管委會。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三十)繼續開展治理超載超限工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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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市政管委、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水務局、市糾風辦、市工業促進局、北京衛戍區、有關區縣政府、市首發公司、金隅集團。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三十一)按計劃組織開展“迎奧運,共建首都交通文明”宣傳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公共交通、計程車駕駛員素質培訓,宣傳樹立先進典型,創建文明行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運輸局、市交通執法總隊。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三十二)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全市村鎮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80%,機關、企事業單位所屬人員達到85%,社區居民達到90%,駕駛員達到95%,大中小學生達到98%。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安委會、市教委、市運輸局。
    完成時間:2005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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