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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6〕49號
  2. [發佈日期] 2006-08-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 市發展改革委加快發展迴圈經濟建設資源 節約型城市2006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6]4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
市發展改革委加快發展迴圈經濟建設資源
節約型城市2006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發展改革委《加快發展迴圈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2006年行動計劃》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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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發展迴圈經濟
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2006年行動計劃
(市發展改革委  二〇〇六年六月)

  發展迴圈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是促進首都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的必然要求。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首都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特製定本計劃。
  一、總體思路
  按照“節能增效、開源擴能、迴圈集約、完善體系”的總體思路,以“實施八大工程、夯實三項基礎、完善六個體系”為主要任務,探索正確的利益導向機制,促進資源節約和迴圈經濟從理念轉化為具體行動,建立創新機制,營造有利於資源節約的體制、政策、資訊和市場環境。
  二、實施八大工程
  (一)政府機構節能示範工程。
  編制政府機構節能改造五年計劃;全面完成54家政府機構計量改造和節能診斷;完成10家政府機構試點單位的節能改造;開展區縣政府機關能耗調查,提出區縣政府機構節能指導意見;研究制訂政府機構能耗定額標準,加強定額考核管理。
  2006年,將行為節能擴大到18個區縣政府機關,達到市、區縣兩級政府機關節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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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型公建節能推廣工程。
  編制大型公建節能改造五年計劃;嚴格執行北京市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對新建重點用能項目進行合理用能評價;選擇30家大型賓館飯店進行節能診斷試點;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試點;研究大型公建用能配額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建築用能總量控制;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化運作新機制。
  2006年大型賓館飯店實現節能10%。
  (三)工業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工程。
  編制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工程五年計劃;以石化、建材、電力、供熱等行業及部分大型公建為重點,選取全市100家重點高耗能單位,定期公佈其能耗指標,通過檢查、交流、通報等方式,對其節能進行跟蹤與指導;全面推行高耗能企業用能線上監測;實現100家企業清潔生産審核和10家企業技術改造,將節能審計納入清潔生産審核,完善清潔生産審核專家庫,建立清潔生産項目預備庫,啟動清潔生産專項資金;努力突破資源節約的技術瓶頸,加大投資力度,支援北京水泥廠窯爐尾氣餘熱發電和工業廢棄物資源再利用等示範項目建設;制訂高耗能設備和産品的用能定額標準,運用經濟杠桿實行超定額用能加價收費;啟動重點用能企業按國家標準配備和管理能源計量器具,鼓勵重點高耗能企業開展測量體系評價認證工作。
  2006年石化、建材、電力、供熱等高耗能行業實現節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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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綠色照明工程。
  編制綠色照明工程五年計劃;完成全市遠郊區縣的975所中小學綠色照明工程,全市中小學基本實現綠色照明;選擇趙登禹路、安立路為試點,實施節能新光源路燈工程;開展市及區縣政府機構綠色照明工程的前期調研;建立綠色照明新技術、新産品的認證、評審、推廣體系,擬訂綠色照明工程實施辦法、綠色照明檢查監測實施辦法。
  (五)節能新技術推廣工程。
  加大節能産品評審力度,貫徹執行《節能産品指導目錄》。大力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産品,使節電、節煤、節氣、節油取得實質性突破。
  節電方面,繼續推行峰谷電價政策,安裝2萬塊商用分時電錶;研究相關政策,推廣應用蓄冷空調,鼓勵應用節能型家用電器和高效風機、水泵、電動機、變壓器。
  節煤方面,推廣生物質型煤燃燒技術,在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大興區選擇10處試點,年內完成新增、改造面積100萬平方米;組織實施中南海兩側部分地區電採暖改造工程,抓緊研製生物質型煤戶用爐具,推動以生物質型煤替代平房地區傳統燃煤。
  節氣方面,選擇100台燃氣鍋爐實施氣候補償、煙氣餘熱回收等改造,全市液化石油氣罐分批加裝殘液助燃器。
  節油方面,完成50輛混合動力公交汽車示範工程,鼓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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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抓緊研究相關政策,引導消費者節約用油。
  (六)可再生能源示範工程。
  2006年在利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示範項目建設上要取得實質性突破。
  積極支援奧運場館利用可再生能源;完成10家結合“平改坡”工程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器試點工程;結合新村建設,在平谷區、密雲縣、延慶縣選擇10個試點新村,實施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示範試點工程;因地制宜推廣生物質成型燃燒技術,以懷柔區、延慶縣為試點,年內完成百村萬戶推廣計劃;研究制訂固化成型、秸稈氣化、沼氣利用、焚燒發電等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的産業化發展支援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收集、儲運、加工、配送、售後服務等生産和服務體系;確保5萬千瓦風電項目年內開工;制訂熱泵技術利用的鼓勵政策,力爭新增熱泵利用面積500萬平方米;在醫院、賓館等單位開展分佈式能源系統試點工程。
  (七)資源綜合利用及迴圈經濟示範試點工程。
  資源綜合利用方面,推進社區回收網點建設,規範、整頓現有集散市場,以企業化運作代替攤群市場為主的運作模式,加強再生回收體系建設;2006年年底基本建成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置、舊輪胎翻新、廢輪胎再利用、廢塑膠處理等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項目;積極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開展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及煤矸石、尾礦的綜合利用,提高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加快南宮垃圾焚燒發電廠、餐廚垃圾處理廠、阿蘇衛和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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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綜合處理廠等大型環衛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和小型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試點推廣。
  2006年,城近郊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6%;本著“村收集,鎮運輸,區(縣)處理”的原則,加大遠郊區縣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使遠郊區縣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
  迴圈經濟試點方面,組織編制迴圈經濟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確定20家市級迴圈經濟試點企業並支援其發展迴圈經濟;對部分産業園區進行生態化建設基礎調研,以石油化工新材料基地、德青源農業園為試點,支援試點園區內建立能源、水資源梯級利用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産業鏈條,探索園區迴圈經濟發展模式;以海澱區、延慶縣等為試點,根據區域資源條件、經濟條件、産業結構,制訂區域迴圈經濟發展實施方案,啟動迴圈經濟試點項目建設。
  (八)水資源及土地資源節約工程。
  節水方面,落實計劃用水定額管理,嚴格執行累進加價收費;普及家庭節水器具,城近郊區普及率達到80%,遠郊區縣達到75%;圍繞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發展,大力推廣滴灌等農業節水技術,建設2萬公頃節水農田;發展再生水灌溉面積1.33萬公頃,年增加利用再生水8000萬立方米;進行雨水利用,實行少排多蓄,完成雨污合流管線改造工程50公里;加快北小河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市區污水處理率提高到80%,郊區建成6座中心城鎮污水處理廠;建成清河中水廠,建設中水管線80公里;全面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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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再生水利用,全年再生水利用3.6億立方米,利用率達到56%,其中工業再生水利用穩定在1億立方米,農業再生水利用擴大到2億立方米。
  2006年萬元GDP水耗力爭降低5%,規模以上工業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
  節地方面,嚴把土地供應,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嚴控增量建設用地,鼓勵新農村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前提下適度集中;突破單一用於農用地開發整理的模式,建立農用地開發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並重的新格局;制訂完善部分行業集約用地標準,對現行各類建設用地標準進行修訂,嚴格按照用地定額標準供地;加強土地供後監管,加大對閒置土地的處置力度;進一步培育、發展土地市場,突出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作用;積極開展土地整理和收購儲備,增加城市土地開發的後備資源。 
  三、夯實三項基礎,完善六個保障體系
  (一)夯實三項基礎。
  1開展北京市能源利用狀況調查。摸清全市能源消費情況,完善能源統計指標,理順統計渠道。完善能源統計制度,建立全社會能源調查制度,研究制訂重點企業和重點産品能耗監測制度。加強能源供應部門的統計基礎工作。
  2加強分類計量體系建設。擬訂能源計量工作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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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類計量管理辦法,積極推進計量信息化建設。
  3建立能耗資訊監測平臺。加強全市能耗監測,建立市及區縣的單位GDP能耗公報制度,逐步實現全市能源消耗的網格化管理。整合現有資訊資源,實現數據線上監測,建設資訊、諮詢、服務、推廣、數據收集分析為一體的綜合資訊平臺。
  (二)完善六個保障體系。
  1法規政策體系。做好修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的前期工作;出臺《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及清潔生産審核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清潔生産項目資金使用細則;公佈並實施本市節能中長期發展規劃、“十一五”迴圈經濟發展規劃和“十一五”固體廢棄物回收處置規劃等;研究制訂發展熱泵系統、加快太陽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和蓄冷空調項目補貼辦法;加大節能環保科技創新投入;推動節能産品政府採購;研究對節能設備産品生産企業和淘汰高耗能設備、大宗採購節能産品的單位給予支援等問題。
  2指標標準體系。研究制訂本市行業及産品能耗系列標準;從節能監測、能耗限額、技術通則等方面,研究制訂公共建築供暖空調節能監測標準,直燃機、中央空調系統機(泵)節能監測標準等強制性或推薦性標準體系;研究提出迴圈經濟統計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提出超前實施家用電器高能效標準可行性報告,提高家用電器準入門檻。
  3監督執法體系。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完善節能監察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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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研究提出加強節能監察執法機構建設的具體意見;發揮節能監督作用,依法對浪費能源的單位加強監督檢查,對節約能源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
  4評估評價體系。出臺建設項目合理用能評價管理辦法,規範新建項目合理用能設計。
  5節能服務體系。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專業化“節能醫生”的作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診斷評價機制;制訂節能服務機構選聘確定辦法,培育規範的節能技術服務市場。
  6宣傳教育體系。依託節能、節水宣傳周,採取貫穿全年、廣泛的宣傳教育形式,提高全社會的資源節約意識,營造全民節約的氛圍;編寫印發資源節約系列讀本;加強對節能管理人員的培訓;開展“節能之星”評選活動,並將獲准使用不同等級“節能之星”標識的産品、建築物、企業名單向全社會公佈,引導、鼓勵社會生産、消費節能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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