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3〕16號
  2. [發佈日期] 2003-04-2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穩定市場做好供應工作的緊急通知

 

 

京政辦發[2003]16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穩定市場做好供應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場受非典型肺炎疫情影響一度出現波動,發生集中批量購買生活必需品現象。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和領導下,市委、市政府採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各級政府和部門克服各種困難,千方百計組織貨源,保證市場供應,使首都市場很快恢復了正常。但是,目前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仍然存在一些不穩定因素,尤其是蔬菜等鮮活商品在貨源組織、運輸、配送、銷售等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為了保持首都市場的穩定和繁榮,確保關係市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提出的對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 1 -  


 

 
 
不脫銷、不斷檔、保品質的要求,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政府要對本地區市場的穩定負總責,確保市民生活必需品貨源充足,供應及時,市場穩定。
    二、各區、縣要充分利用本區域內各商業企業原有進貨渠道,動員各方力量,全力以赴組織貨源,保證渠道暢通,保持商品正常銷售和合理庫存。同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必要的商品儲備以備急需。
    三、經營生活必需品的商場、超市、菜市場、農貿市場等商業企業,要在落實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各項措施、確保安全衛生的基礎上,保持正常營業,不得擅自停業。還要創造條件,動員各方力量新增一些網點,方便群眾。
    四、針對目前一些商業零售網點和菜販攤點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營業的狀況,各區、縣要立即制定必要的應急工作預案,充分依靠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以及本區域內可利用的網點和場地,以便在緊急情況下投放貨源,保證本區域內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別是要有足夠的蔬菜等鮮活商品備用網點。各區、縣要將工作預案于5月2日前報市商委備案。
    五、各區、縣政府要從穩定大局的高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做到各項措施和預案切實落實。要保持資訊準確暢通,遇有市場波動及其他情況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目前,本市非典型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正處在關鍵時期。各區、縣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確保首都市場的繁榮穩定,為奪
 - 2 -  
 

 
 
取抗擊非典型肺炎鬥爭的全面勝利而努力奮鬥。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 3 -  (全文結束)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