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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4〕38號
  2. [發佈日期] 2004-06-2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4]3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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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來,本市食品安全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仍然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和比較突出的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4]4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為出發點,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持以人為本,求真務實,針對食品安全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大力提高本市食品安全控制水準。 
  (二)工作重點:以豬肉、蔬菜、牛羊肉、禽類、水産品、熟肉製品、乳品及乳製品、豆製品、醬油、食醋、飲用桶裝水、大米、小麥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鹽、散裝白酒為重點品種;以分散在社區、城鄉結合部和村鎮的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為重點對象,重點抓好食品源頭污染治理、生産加工、流通和消費四個環節,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工作原則與主要目標
  按照努力形成“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作高效”的首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的要求和“標本兼治、著力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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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方針,把整治與建設、打劣與扶優有機結合起來,突出重點,帶動全面,整合執法力量,下移監管重心,強化區縣政府責任,加大打擊力度,力爭使全市食品安全狀況有進一步改觀。
  通過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使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執法監管水準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增強。具體目標為:蔬菜農藥殘留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肉及肉製品“瘦肉精”平均檢出率下降1至2個百分點;10大類大中型食品生産企業獲生産許可證達到90%以上;實現大米、小麥粉、食用植物油、醬油、醋等5類食品安全準入上市;大中型市場、超市進貨索證索票率達90%以上;散裝食品經營行為得到規範;推進設立安全食用農産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專營區或專營櫃檯;列為重點地區的海澱區、西城區的學校食堂、餐飲業量化分級達到90%以上;麵粉、肉類、兒童食品加工企業基本消除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注水肉和病害肉現象得到全面遏制;全面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頭污染。農業、品質技術監督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加強對種植業産品中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禁用有機磷農藥、畜産品養殖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水産品中氯黴素等藥物殘留超標的整治。農業、品質技術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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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工商等部門要協同配合,對種子、農藥、化肥、動物疫苗等農資産品生産經營中存在的無證無照、摻雜使假、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二)整治食品生産加工環節。農業部門要加強食用農産品標準化基地的建設和監管。擴大安全食用農産品基地規模,增加認定一批外埠進京蔬菜生産基地、生豬養殖基地和水産品養殖基地。加強基地環境污染監控。對已認定的基地實施不定期抽查和動態管理。衛生、品質技術監督、藥品監督等部門要以查處食品生産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利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製品等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強對調味品、米麵製品、食用油、肉及肉製品、乳製品、保健食品生産企業的監管。審查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速食麵、餅乾、罐頭、速凍米麵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産企業的生産條件,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發給食品生産許可證。對産品品質不穩定的企業要加大監督抽查頻率,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業整頓,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産條件的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商務部門要加強生豬屠宰管理,整頓和規範肉品流通秩序,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對設施落後、工藝不達標小型屠宰企業依法進行關閉,推進興建現代化大型屠宰企業。農業、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房屋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查處利用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從事無證照生産加工、私屠濫宰、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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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三)整治食品流通環節。工商、衛生、商務等部門要督促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規範食品購銷合同。對在市場抽檢中發現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堅決清出市場,責令經營者立即追回,及時消除隱患;同時要查清其生産源頭、進貨渠道、銷售場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不合格食品的市場退出力度,探索按批次、按産品和按産區下架退出制度。認真落實鮮肉銷售“場廠掛鉤”、畜禽産品冷藏運輸、蔬菜銷售“場地掛鉤”、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經營管理方式,探索實施蔬菜批發經營者登記備案制度。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商務部門要加大鹽政執法力度,凈化食鹽市場。品質技術監督、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對生産加工、貯存和經銷散裝白酒行為的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強化對本市大中型冷庫和大中型商場內貯存、銷售的進口動物産品和進口食品的監管力度,制定管理辦法,規範進口動物産品和水果的存放和批發。指定符合條件的冷庫,專門存放進口動物産品,及時公佈指定冷庫資訊。
  (四)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整治食品消費環節。將海澱區、西城區列為本市實行學校食堂、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的重點地區。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餐飲業及建築工地食堂的監督和檢查,認真搜尋可能引發食物中毒事故的隱患,嚴防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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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突出整治兒童食品和乳製品。品質技術監督、衛生、工商等部門對本市兒童食品和乳製品的生産、加工、銷售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數。未經許可和註冊從事兒童食品、乳製品生産加工的要堅決取締。衛生、品質技術監督、工商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兒童食品的準入條件,建立健全既能確保食品安全、又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兒童食品生産企業管理規範,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對不符合生産條件的要堅決清出市場。嚴格審查有關生産企業的執行標準,加大對兒童食品、乳製品庫存原輔料、半成品的檢查和對成品的監督抽查力度。
  (六)加強食品包裝、標識印製業整治。市有關部門對合法的包裝標識印製企業要加大其承印驗證、承印登記的檢查力度。對擅自設立印刷點從事印刷活動的,要堅決取締,進一步規範行業管理。
  (七)嚴格審查食品生産經營資格。衛生、品質技術監督、工商部門要對已獲得衛生許可證、生産許可證的企業進行清理整頓,認真落實對經濟戶口的轄區管理制度,嚴格食品招商引資項目的審查。對未在原址經營或擅自變更註冊地址的食品生産企業要依法限期改正,從嚴規範;對只註冊不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要依法予以吊銷。依法將部分涉及食品安全的原屬後置審批項目調整為前置。
  (八)依法及時查處大案要案。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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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食品案件,應當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及時移送,切實解決以罰代刑的問題。對應當移交而不移交的,要嚴肅處理。各部門要與公安部門建立起聯合查處、聯合打擊的機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一批大案要案,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形成強大的震懾力。
  (九)深入推行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各部門要積極推動誠信企業、無假冒商品示範場(店)等創建活動。要將食品生産企業納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系統,區分守信企業、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並將不合格食品的資訊及時錄入市食品安全信用監督管理系統,向社會公示。探索建立食品生産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和周邊省市的打假制劣聯動機制和資訊交流通報制度,使生産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寸步難行。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規行風建設。
   (十)制定、完善地方法規和標準。針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難點,加快《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立法進程。抓緊制訂、歸集和統一與食品安全管理有關的強制性標準。
  四、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一)強化區縣政府責任。各區縣政府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出發,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區縣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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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造成嚴重危害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
  (二)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監督。要認真貫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首都食品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京政發[2004]14號),落實食品安全監督協調的各項基本制度。探索完善各部門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機制。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發佈各區縣食品安全監測結果,對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區縣進行跟蹤督導,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嚴重違法犯罪案件,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新聞媒體披露、消費者舉報的重大案件線索和國家有關部委、市領導批示查辦的案件予以督查督辦。各區縣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處理好條塊關係。實行垂直領導的工商、品質技術監督、藥品監督等部門,要在區縣政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下,積極主動地開展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輿論監督和群眾參與。調動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努力營造人人關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堅持食品安全資訊的統一發佈制度。新聞媒體對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曝光;同時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食品放心工程實施情況和專項整治工作成果。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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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4年6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對專項整治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對本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工作重點。
  第二階段(2004年7月至12月)為組織實施階段。各區縣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採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縣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第三階段(2004年年底至2005年春節前)為總結驗收階段。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總結,統一報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匯總後,報市政府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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