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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5〕61號
  2. [發佈日期] 2005-12-1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信息辦等部門關於加強民用航空無線電 專用頻率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5]6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信息辦等部門關於加強民用航空無線電
專用頻率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信息辦、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廣播電視局、市公安局和民航華北管理局《關於加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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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的意見
市信息辦  市安全生産監督局  市廣播電視局
市公安局  民航華北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

    確保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安全使用是保障民用航空飛行安全的重要工作。近年來,通過開展保護民航無線電專用頻率專項整頓活動,嚴肅審查非法使用無線電設備的單位和人員,提高了社會各界對民航無線電專用頻率安全使用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北京地區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使用的安全性,為北京地區民用航空創造了較好的無線電波秩序。但北京地區無線電波秩序面臨的形勢依然非常嚴峻,首都機場仍然受到各類干擾,影響了北京地區民用航空飛行安全。
    為繼續做好北京地區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確保民用航空飛行安全,為成功舉辦北京2008年奧運會提供良好保障,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保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的使用安全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事關國家經濟發展、國防建設和社會穩定大局。要在專項整頓活動的基礎上形成保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工作的具體規定,建立保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工作長效機制,形成相關部門之間的聯動,將加強干擾預防與審查相結合,提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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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長期保障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的正常使用和民用航空安全。
    二、工作機制
    建立由市信息辦、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廣播電視局、市公安局和民航華北管理局組成的北京市保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市保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的相關工作。具體協調和日常工作由市無線電管理局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對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干擾投訴的審查、相關設臺(站)單位的檢查以及其他涉及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的工作;民航華北管理局加強對本系統無線電臺(站)管理,定期對無線電臺(站)進行自查、自糾;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負責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揮協調機制的作用,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有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工作。要提高社會各界對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長期性、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維護無線電波秩序的自覺性,積極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二)嚴格管理,健全相關工作制度。要建立和落實責任機制,增強責任意識,加大對相關設臺(站)單位的管理,督促各設臺(站)單位進行自身監督檢查。根據長期開展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的需要,制訂本市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干擾投訴與審查的預案或應急處理辦法;建立干擾投訴、審查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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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做好有關資料收集、歸檔工作,建立健全準確的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資料和臺站等相關數據庫。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有關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工作交流,相互通報、交換有關民用航空導航與通信的管理政策、規定以及各自的工作情況。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支援,共同做好保護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安全工作。
    要對各設臺(站)單位相關的無線電發射設備進行檢查,督促設臺(站)單位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保障民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的安全使用,維護北京地區空中電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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