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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03〕
11號
[發佈日期]
2003-04-10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 北京市人民政府奧運工作協調委員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3]1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
北京市人民政府奧運工作協調委員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努力辦好北京2008年奧運會,市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奧運工作協調委員會(簡稱市奧協委)。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市奧協委是市政府負責奧運事務的專門機構,受市政府領導,對市政府負責。主要負責協調、指導和督促落實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承擔的奧運籌辦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協調組織奧運場館及其他與奧運會直接相關重要工程的建設工作;負責研究並協調解決奧運工程建設中遇到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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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監督並保證奧運場館符合國際奧會及國際單項體育組織規定的技術標準和品質要求。
(二)負責組織研究、協調和推動《北京奧運作動規劃》實施工作。組織編制實現“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工作方案;組織與開展以奧運為主題的經貿活動;推動開發和利用奧運商機工作,為海內外商家參與首都現代化建設搭建平臺,提供服務。
(三)負責協調推進各有關部門承擔的與奧運事務相關的籌備工作,並落實奧運會專項工作規劃編制工作及有關項目資
金。
(四)負責與奧組委、奧科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聯繫。
(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機構
市奧協委主任由主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奧組委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今後根據工作需要,還可增加1名至2名副主任。市奧協委委員由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兼任。市奧協委內設機構均為副局級臨時行政機構,北京2008年奧運會結束後即自行撤銷。
市奧協委初期內設5個部(室):
(一)奧運場館工程建設指揮部
負責組織奧運場館及其他與奧運會直接相關重要工程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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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和招標投標工作;負責研究並協調解決奧運工程建設中的問題;監督並保證奧運場館工程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品質要求。奧林匹克中心區建設管理委員會併入該部。
(二)策劃推進部
負責組織研究、協調和推動《北京奧運作動規劃》實施工作。
(三)協調聯絡部
負責協調督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落實有關奧運籌備工作。
(四)工程審計室
負責對奧運相關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五)秘書部
負責綜合協調以及人事、財務等內部事務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管理
市奧協委使用臨時行政編制,人員編制暫核定為80名,以後可根據工作任務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市奧協委工作人員從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任務完成後仍回原單位工作;根據需要也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標準由市奧協委商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參照奧組委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標準和辦法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執行。
市奧協委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的副局級以上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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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市奧協委,是對促進奧運籌備工作進行的積極探索。市奧協委主要職責、組織機構及管理機制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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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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