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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3〕63號
  2. [發佈日期] 2003-11-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3]63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批准,現將《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貫徹落實。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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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適應深化改革、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加快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特製定本改革方案。
    一、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面臨的新形勢
    中關村科技園區是在市場機制主導下,依靠科學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産力而發展起來的第一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特別是1999年國務院作出加快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重要批復後,中關村科技園區又一次快速發展,實現了“三年大變樣”的階段性目標,形成了“一區多園”的發展格局,知識經濟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初見端倪,“中關村”成為首都知識經濟的“龍頭”和中國高新技術産業的品牌,引起了世界關注。
    當前,中關村科技園區進入了創建世界一流科技園區的新的發展階段。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中關村科技園區作為我國最大的高新技術産業園區和進行綜合改革的試驗區,在繼續加快基礎設施等硬環境建設的同時,必須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著力在整合各類創新資源、營造有利於高新技術産業快速發展的政策法制環境、培育和建立為科技企業服務的投融資體系和市場、加強知識産權促進和保護、進一步開闢企業家參與園區建設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民主管理的渠道、實現管理重心下移等方面進行制度創新的探索,從而為推動首都知識經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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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高新技術産業發展、實現中關村科技園區“五年上臺階”和“十年創一流”的戰略目標,注入強大的動力。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以市場為主導、企業為主體,政府維護和優化發展環境,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把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成為法規、政策、制度和科技創新的平臺,切實促進和保護知識産權,使園區管理體制具有“決策民主科學、執行統一高效、監督全面有力”的鮮明特色和創新活力,推動高新技術産業迅速發展。
    (二)改革的主要原則。
    堅持權責明確、管理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則;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改進相應的工作方式與機制;適應中關村科技園區“一區多園”和開放式管理與發展的格局。
    (三)改革的主要內容。
    1.完善科學決策和民主管理機制。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在園區建設和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成立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家諮詢委員會,作為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參謀和決策支援機構。在專業園和産業基地設立由入駐企業組成的業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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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的決策和管理要充分聽取各類協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
    2.實現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和管理的重心下移。中關村科技園區包括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中關村科技園區豐臺園、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園、中關村科技園區電子城、中關村科技園區亦莊園、中關村科技園區德勝園、中關村科技園區健翔園。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要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在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其上級單位的領導下,對本園實行集中、高效的管理;同時接受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關村管委會)的工作指導。明確市政府職能部門、各園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其上級單位在園區發展建設方面的職責。
    進一步發揮區政府及各園專門管理機構的積極性。按照本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優化發展環境的部署,將部分規劃、建設、計劃等行政審批事項的市級管理和執行權下放給各園所在地的區級工作部門;中關村管委會將現承擔的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企業的黨群和工會工作、中關村科技園區服務中心(“一站式”辦公大廳)移交給海澱區,將應由海澱區政府管理或協調的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的規劃、建設等事項移交給海澱區,將受理投訴工作下放給各園的專門管理機構。
    精簡機構,理順關係。撤銷現有的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規劃建設、重大工程和産業化推進等四個協調小組;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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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管委會合併;中關村管委會是市政府派出機構,其黨的工作由市委管理。要把中關村科技園區作為全市協會組織和中介機構改革的試點。在進一步做好規範工作的同時,逐步將有關部門和單位承擔的社會服務性事務交給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承擔。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提高行政效率,共同推進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快速發展。各園所在地的區級領導機關及各園專門管理機構要認真做好本園的建設管理工作,包括硬環境建設和軟環境建設。建立對決策和執行的評估和監督機制,重點是對各園的空間規劃、産業規劃、政策法規的落實及專項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3.加強對中關村科技園區改革和發展的研究、指導、協調和推進工作。根據園區發展建設和制度創新的需要,充實、擴大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增加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商務部、國家知識産權局、國家版權局和中國證監會、中國工程院等單位領導同志進入領導小組。改革後,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中關村管委會主要通過調研、規劃、協調、督辦、服務等方式,實現對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宏觀管理,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園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其上級單位及各園專門管理機構負責本園建設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三、關於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家諮詢委員會
    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家諮詢委員會由若干諮詢委員組成。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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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委員主體為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家,其人選不少於諮詢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其他諮詢委員包括園區中介機構、風險投資機構等其他企業的代表,約佔諮詢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諮詢委員主要由協會根據中關村科技園區不同企業規模、不同行業和不同區域分佈進行民主推選,中關村管委會也可以根據情況特邀企業家諮詢委員。諮詢委員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執行副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當選的諮詢委員選舉産生。具體的産生辦法和工作規則等由中關村管委會商園區各協會制訂並組織實施。
    企業家諮詢委員會主要負責參與園區規劃、建設、改革和發展等重大事項的決策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提出加快園區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建議與報告,監督有關園區發展改革的各項決定、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諮詢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和執行副主任委員作為企業家代表進入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參與園區重大事項決策。
    四、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主要職責
    (一) 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
    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由北京市市長、科技部部長、教育部部長、有關副市長,科技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商務部、國家知識産權局、國家版權局、中國證監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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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清華大學等單位領導同志,企業家諮詢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和執行副主任委員組成。
    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研究和決定園區建設發展、制度創新的重大事項。
    (二)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中關村管委會合併。
    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主管副市長,國家有關部委相關司局的領導,以及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人事局、市商務局、市工業促進局、市知識産權局、市版權局、市信息辦、市政府金融辦、北京證管辦、中關村管委會、各園所在地的區政府或上級單位的主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決定的重大事項;聽取和討論企業家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建議和報告;組織、協調推進園區有關制度創新、空間規劃和産業規劃、重大産業化項目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聯席會議和專題會議的方式開展工作。 
    中關村管委會的主要職責:研究提出園區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參與研究起草園區相關改革方案和政策、法規草案;參與組織編制園區有關空間規劃和産業規劃;協調、整合各類創新資源,開展高新技術研發及其成果産業化、投融資、人才資源、中介服務、知識産權促進和保護、數字園區建設等方面的促進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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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工作;負責園區宣傳、聯絡和留學人員創業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市財政撥付的園區發展專項資金,並協助有關部門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各園的工作,承擔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和聯繫企業家諮詢委員會及園區內各類協會組織的具體工作。
    (三)各園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其上級單位及各園專門管理機構。
    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要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在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其上級單位的領導下,對本園實行集中、高效的管理,並接受相關決策機構和管理機構的監督。設立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專門管理機構,由海澱區政府領導。海淀園企業的黨群和工會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屬地管理。中關村科技園區豐臺園、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園、中關村科技園區電子城、中關村科技園區亦莊園、中關村科技園區德勝園、中關村科技園區健翔園的現行領導和管理體制不變。
    各園專門管理機構在園區建設和發展方面的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決定的有關事項;負責按照中關村科技園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實施本園的基本建設;負責本園的産業化、招商引資、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知識産權促進和保護、市場監管、一站式辦公等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門的授權,負責本園高新技術企業的設立登記、認定、復核、統計等管理工作;受理投訴;按規定使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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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付的專項建設資金;負責與專業園、産業基地的業主委員會的日常聯繫。
    (四)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和發展方面,市發展改革、科技、教育、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商務、工商、財政、稅務、統計、信息化、知識産權、版權、市政、交通、人事、工業促進、金融、證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提高行政效率,指導並監督各園所在地的區級機構和各園專門管理機構的執行情況。
    (五)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責。
    市紀檢監察的派駐機構負責對中關村管委會工作進行監督;市、區兩級財政、審計、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對園區重大事項、大額資金使用、重大工程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中關村管委會按照職責,負責對各園空間規劃、産業規劃和法律、法規、政策的落實及專項建設資金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
    五、有關領導任職的調整
    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組長由北京市市長、科技部部長、教育部部長兼任。主管副市長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和中關村管委會主任。
    中關村管委會與海澱區的領導之間不再交叉任職;中關村管委會不再設兼職第一副主任、兼職副主任和兼職委員。
    六、關於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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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和思想政治工作,週密安排佈置,認真做好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家諮詢委員會的組建、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和管理機構設置與職責的調整、以及海淀園專門管理機構的組建等工作。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體制改革,保證工作銜接、連續和協調。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由主管副市長牽頭組織實施,于200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專業園和産業基地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由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其上級單位及各園專門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入駐企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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