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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1〕44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地下鐵道戰備人防設施維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1]4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地下鐵道戰備人防設施維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公共交通總公司,市人防辦公室,市財政局:
    根據國務院國發(1981)41號文件和北京地鐵一期工程驗收交接委員會《北京地下鐵道第一期工程驗收交接總報告書》的精神
    為確保地下鐵道戰備人防設施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保證軍事上的需要現將戰備人防設施維修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地下鐵道公司設立戰備人防辦公室,作為公司主管戰備人防工作的常設習職能部門,接受北京市人防領導小組業務指導,定員八至十人 ,負責組織實旅戰備人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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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更新、改選落實戰備計劃、方案等項工作。戰備人防辦公室要積極採取措施,保證戰備制度落實,保證設備完好,能夠隨時使用。
    公司所屬各業務科、室、段及所屬單位,在戰備人防工作方面都要接受戰備人防辦公室的業務指導,要有領導幹部分管這項工作。加強領導。
    二、戰備人防設施的維修管理,要專職、兼職相結合,以專為主。戰備人防設施較多,維修任務較大的段,要設立戰備人防設施的專業維修隊;不設專業維修隊的段,要配備專職維修人員要對平時運營與戰備人防共用的設施,  可指定兼職人員維修管理。維臉人員要相對穩定,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加強專業技術訓練,不斷提高維修技術水準。確保設施完好,達到戰備使用要。
    三,戰備人防設施養護維修養,要專款專用,由市財政局專項撥給地下鐵道公司戰備人防辦公室掌握使用,財務部門建專賬管理,專項決算,當年結存經費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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