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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5〕17號
  2. [發佈日期] 2005-04-1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做好2005年夏季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5]1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做好2005年夏季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隨著首都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準的逐步提高,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資源瓶頸約束逐漸增強。2005年,本市受電力負荷高速增長和新增電力資源嚴重匱乏的雙重壓力,電力供需形勢仍十分嚴峻。
    為應對夏季用電高峰,有效緩解供需矛盾,本市今年將繼續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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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行政、經濟、技術手段相結合,應急調控和長效管理相結合,增加資源供給和創建節約型城市相結合的“三結合”原則,制定各項平衡對策,保證首都用電需求。
    二、工作措施
    按照“總量平衡、多措並舉、有序管理、倡導節約”的原則制定系列化調控措施,結合電力供需形勢逐級投入使用,並優先採取預控措施。
    (一)預控措施。
    1.利用價格杠桿,引導低谷用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整體出臺、分步實施電價結構性調整政策,採取調整電力峰谷時段、拉大峰谷電價價差、推出尖峰電價、擴大峰谷電價實施範圍四項措施,引導企業在負荷低谷期間用電,減少高峰負荷。
    2.高溫分批休假,減少集中用電。2005年7月18日至8月14日夏季高溫期間,非連續生産型工業企業應當按照供電企業高溫避峰用電的要求,統籌安排職工進行為期一週的停工休息,避開高峰用電生産。
    3.實行輪流週休,均衡生産用電。2005年7月1日至8月31日,非連續生産型工業企業,除應當按照供電企業高溫避峰用電要求,安排職工停工休息外,應當按照行政區域和供電安排,安排職工輪流週休。
    4.統籌設備檢修時間,錯開用電高峰。供電企業應當根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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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企業年度檢修計劃和地區負荷特點,對具備300千瓦及以上用電設備的大企業、大用戶,在200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間集中統籌安排設備檢修,減少大負荷期間用電。
    5.調高空調溫度,做好節約用電。2005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空調溫度要設定在26攝氏度以上。工作人員要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
    (二)應急措施。
    採取上述預控措施後,若短時間內仍存在電力缺口,由供電企業按照工作預案採取以下措施:
    1.執行第一套企業避峰用電方案。安排一定數量的大用戶參加避峰用電,由供電企業負責提前1天通知用戶。
    2.啟動第一輪次負控方案。供電企業負責與用戶簽訂協議,按照協議提前2小時通知用戶啟動無線電負控裝置,限制第一批企業次要用電負荷。
    (三)緊急措施。
    採取應急措施後仍不能平衡電力負荷,由供電企業按照工作預案、結合實際採取以下措施:
    1.執行第二套企業避峰用電方案。增加參加避峰用電大用戶的數量,並由供電企業負責提前通知用戶。
    2.啟動第二輪次負控方案。供電企業負責與用戶簽訂協議,並按照協議提前通知用戶啟動無線電負控裝置,限制第二批企業次要用電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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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除重點工程外,暫停一般施工工地用電。對局部嚴重超負荷地區,由供電企業提前1天通知用戶,對除奧運工程等重點工程外的其他施工工地暫停供電。
    4.為保證電網整體安全,對局部地區緊急限電。當以上措施全部投入使用後,仍存在超出供電能力的不可控負荷,或發電機組、外送電力出現重大故障,為保證電網整體安全,由供電企業按照“先工業負荷,後其他負荷;先企業次要負荷,後企業主要負荷;先遠郊,後近郊”的原則,按既定方案和限電序位對局部地區緊急限電,同時準備啟動本市重特大電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項工作。
    電力迎峰度夏工作涉及本市多個領域和多個部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相互配合,把電力迎峰度夏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好。
    本市各級機關要做出表率,帶頭執行各項調控措施,節電節能,減少夏季高峰用電。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許可權,針對各項調控措施,制定配套措施和節電鼓勵政策。
    各區縣政府要做好本區域內迎峰度夏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實工作。
    各電力用戶企業應認真執行各項調控措施,合理安排生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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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錯避峰用電,為緩解首都用電緊張形勢做出貢獻。
    (二)明確責任,落實機構,充分發揮屬地管理職能。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縣政府要明確責任,成立區縣電力迎峰度夏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迎峰度夏工作,負責區域用電指標的綜合平衡工作,並將任務分解到鄉、鎮一級政府和有關電力用戶,同時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調控方案執行到位。
    (三)加強輿論引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要配合市宣傳部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開展系列報道,特別要充分利用北京城市管理廣播,認真做好迎峰度夏各項工作措施的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合理用電、節約用電的良好氛圍,取得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市民以及外商、涉外團體的理解和支援。
    市教委要做好全市大、中、小學生的節電宣傳教育工作。
    (四)細化方案,科學調控,合理用電。
供電企業要分區域、分行業制定詳實的措施,細化工作方案,提高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停電給用戶帶來的影響,要提前與用戶簽訂錯避峰和無線電負控協議,指導用戶合理安排用電負荷。
    各電力用戶應積極配合電力公司做好負控、避峰協議的簽訂以及設備的集中檢修工作,儘量減少高峰集中用電,降低停電損失;空調負荷集中的酒店、寫字樓、商場等大型公共建築,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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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科學用電管理,實行室內最低溫度控制,避免電能過度消費。
    (五)高度重視安全生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
    在電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各部門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放鬆,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市安全生産監督局要負責督促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在夏季高峰負荷到來前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市公安部門、各區縣政府以及電力企業要共同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加大對破壞電力設施行為的打擊力度。
各單位要完善電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培訓和預演,加強大負荷期間的值班工作,保證突發停電事故時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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