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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5〕24號
  2. [發佈日期] 2005-05-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委等 兩委四局關於建立以國有定點糧店為 核心的糧油供應保障體系請示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5]2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委等
兩委四局關於建立以國有定點糧店為
核心的糧油供應保障體系請示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商委等兩委四局《關於建立以國有定點糧店為核心的糧油供應保障體系的請示》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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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以國有定點糧店為核心的
糧油供應保障體系的請示

市政府:
    本市糧食放開經營以來,在糧食流通領域逐步形成了多渠道經營的格局,促進了糧食市場的繁榮。國有糧店在深化改革、轉換機制、搞活經營、扭虧增盈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特別是在糧食市場發生波動時,擔負了平抑糧價、保證供應的任務,在穩定市場,安定民心,鞏固和發展首都安定團結的大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本市以國有糧店為核心的糧食供應體系還不健全,不能完全適應政府加強對糧食進行宏觀調控的要求。因此,在繼續鼓勵多渠道經營糧食的同時,必須進一步加強國有糧店在糧食經營中的主渠道地位,加快建立以國有定點糧店為核心的糧油供應保障體系。這是政府建立健全糧食宏觀調控體系的關鍵環節,也是穩定糧食市場,爭取長遠主動的重要舉措。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糧食是人民生活穩定的基礎。因此,要遵循“保證供應,方便群眾,平抑糧價,穩定市場,深化改革,兩線運作,搞活經營,提高效益,有利於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指導思想,加速建立糧油供應保障體系。
    建立糧油供應保障體系的目標是:逐步形成為首都政治文化中心服務,為國際國內交往服務,為首都人民服務的穩定、健全、高效的糧油基本供應網路,形成以政策性經營為主,商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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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為輔,兩線運作的現代化連鎖經營網路,使這一體系成為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有力工具和可靠依託,成為糧食經營的主渠道和穩定糧食市場的中堅力量。
    二、具體實施辦法
    (一)確定國有定點糧店。根據城鎮居民人口數量,按照現行供應辦法,並考慮到與供應辦法調整的銜接,城近郊區確定國有定點糧店600個,平均每個糧店供應居民4000戶左右,人數約1萬人,服務半徑400米左右,年均銷售糧食100萬公斤左右。各區、縣要按照合理佈局,方便居民的原則確定國有定點糧店,其中要有一定數量的街面糧店。國有定點糧店的面積一般不得低於150平方米,其中經營糧油的面積不得少於50%。確定的國有定點糧店,經市國有定點糧店工作領導小組驗收批准後,發給定點證書,掛牌經營。遠郊區縣城鎮確定國有定點糧店的方案,由各區、縣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經市國有定點糧店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機關團體和行業用糧油由各區、縣直屬糧油供應站或指定糧店供應,其他人口所需糧油實行多渠道供應。
    (二)調整定點糧店的經營品種,充實糧油庫存。國有定點糧店要確保本市城鎮居民的糧油供應,並按國家確定的糧油品種進行供應,不得脫銷斷檔,小包裝糧油及食品不得少於50種。在正常情況下,糧油庫存要保持10天的銷量。為保證本市居民糧油的正常供應,要按要求有計劃分期分批對國有定點糧店的經營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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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改造,同時,以區縣為單位,用二至三年時間對國有定點糧店實施連鎖店改造。今年全市要完成200個左右定點糧店的連鎖店改造任務,並逐步向正規連鎖的經營模式發展。
    (三)各區、縣糧食局要成立供應機構和糧油配送中心。供應機構負責本地區國有定點糧店日常管理和政策性業務的核算;糧油配送中心要在保證定點糧店貨源配送的同時,積極為非定點糧店及其他商業網點服務。各區、縣糧食供應機構要與定點糧店同時投入運作。    
    (四)市糧食局負責全市國有定點糧店的貨源供應,成立結算中心,承擔全市糧油政策性業務的結算。
    (五)時政、物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發揮指導、監督和服務功能,加強市場管理,檢查國家定價糧油商品供應政策的執行情況,嚴厲打擊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等不法行為。對違反國家供應政策、套購糧油商品以及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貼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查處,決不姑息。
    三、對國有定點糧店的幾項政策
    (一)國有定點糧店銷售的居民口糧,實行定額費用補貼辦法。每月按實際銷量每500克補貼0.11元,年末由市財政局按核定的計劃銷量給予清算,撥補市糧食局結算中心。市糧食局負責制定定額費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定額補貼標準一年一定。在執行中如遇重大政策性變化,由有關部門及時研究,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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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決好糧店改造和建立連鎖店所需資金。初步測算,改造資金共8000萬元,其中改造糧店需6000萬元,建立配送中心需2000萬元。分兩年從糧食系統轉向費中解決,每年安排4000萬元。改造資金由市糧食局統籌安排使用,根據各區、縣定點糧店的改造計劃劃撥,市財政局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三)穩定國有定點糧店房屋的租金及收費,保證國有定點糧店的穩定和改造工作的進行。定點糧店産權屬各區、縣網點管理部門的,要服從糧食部門的統一規劃管理,並酌情減收或免收使用費;産權屬於房管部門的,改造以後的房租按市市政管委、市商委[1994]京商(建)字第59號文件執行;産權屬於企業、事業單位的,維持原關係不變。
    四、切實加強領導
    為保證確定國有定點糧店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市國有定點糧店工作領導小組,孟學農副市長任組長,臧洪閣市長助理任副組長,市商委、計委,市糧食局、財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價局等有關部門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糧食局。各區、縣也要由主管領導同志負責,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
                        北 京 市 商 業 委 員 會
                        北 京 市 計 劃 委 員 會
                        北  京  市  糧  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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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京  市  財  政  局
                        北  京  市  物  價  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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