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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7〕32號
  2. [發佈日期] 2007-09-1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旅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 社會旅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7]3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旅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
社會旅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旅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社會旅館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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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旅館管理工作的意見
市旅遊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
  為加強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向社會提供有償住宿服務的各類賓館、飯店、旅館、旅社、青年旅舍等(以下簡稱社會旅館,旅遊星級飯店的管理不適用本文件)的管理,查處違法經營的行為,提高社會旅館的管理水準和服務品質,做好2008年奧運會住宿服務準備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旅遊部門是本市社會旅館的行業主管部門。市旅遊局負責編制社會旅館行業發展規劃,制定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區縣旅遊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旅館進行日常監管。
  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社會旅館進行管理。公安機關依照《北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對社會旅館實行特種行業許可審批,對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對社會旅館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並對室內空氣品質、公共用品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社會旅館取得特許行業許可審批和衛生許可證後,依法頒發營業執照。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對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
  二、建立社會旅館聯合執法檢查制度。由旅遊部門牽頭,會同公安、衛生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品質技術監督等部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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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做好對社會旅館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建立社會旅館聯合執法檢查制度。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嚴厲查處和打擊違法經營行為,為社會旅館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三、本市各級旅遊部門要積極宣傳和執行《住宿業服務品質標準與評定》(DB11/T357—2006),認真開展評定達標工作。鼓勵社會旅館加入經濟型飯店連鎖體系,提升服務水準。
  四、市旅遊局結合本市社會旅館的實際狀況,統一制定培訓計劃,在2008年奧運會前對全市社會旅館主要負責人進行培訓。
  五、各區縣政府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充實和加強管理力量,確保社會旅館能夠得到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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