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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4〕14號
  2. [發佈日期] 2004-03-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文化局等部門 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專項整治實施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4]1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文化局等部門
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專項整治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辦、首都精神文明辦、團市委《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廳印)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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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
營業場所專項整治的實施意見

市文化局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市通信管理局 市教委
市財政局 市政府法制辦 首都精神文明辦 團市委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九日)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工作,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治理工作,取締了2033家黑網吧,經營秩序明顯好轉。但是,近來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法接納未成年人現象屢禁不止,網上傳播有害文化資訊問題日益突出,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特別是黑網吧已成為社會公害。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9號)和全國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解決本市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有關問題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專項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工作,使本市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秩序明顯改善,經營活動進一步規範,建立健全網吧等互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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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長效管理機制,保障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健康發展;建設好網際網路精神文明陣地,促進首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網際網路文化環境。
    二、專項整治工作重點
    (一)堅決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黑網吧,大力整治以電腦學校、勞動職業技術培訓班等名義變相經營網吧,以及在電子閱覽室、電腦房進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
    (二)嚴厲查處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和超時經營的行為。
    (三)嚴厲打擊在網上傳播有害文化資訊的行為,凈化和規範網路文化經營活動。加強對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的管理,加大對網際網路文化産品傳播、展覽、比賽活動等的管理力度。
    (四)從2004年3月5日起,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審批依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9號)規定辦理。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2004年3月5日前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區縣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專項整治方案,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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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的宣傳動員大會,迅速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2004年3月5日至8月1日為清理整治階段。8月1日前,各區縣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全面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對違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和《北京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依法查處。
    (三)2004年8月1日至8月31日為檢查驗收階段。8月10日前,各區縣政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檢查,並向市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市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將對區縣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重點抽查。檢查重點是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責任是否落實,群眾是否滿意等。對群眾意見較多、問題突出的區縣,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限期解決問題並重新進行整治,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四、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由市文化局牽頭,會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辦、首都精神文明辦、團市委,成立北京市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完善已有的聯席會議制度,統一領導、協調全市的專項整治工作。各區縣政府要將專項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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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成立由區縣分管領導負責的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領導本區縣的專項整治工作。
    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管理,堅決查處取締黑網吧等無照經營活動。
    公安機關要加強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資訊網路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對在網吧中製作、傳播有害資訊,進行危害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要依法嚴厲打擊。
    電信管理機構要加強對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接入服務的監管,加大對為網吧違法提供接入服務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的查處力度。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內網際網路上網活動的管理,學校要加強對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嚴肅校紀校規。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利用現有的電腦網路資源,為學生提供必要的上網條件,提倡中小學校的電腦教室在課餘時間對本校學生開放。
    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時調整部門預算,落實對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日常監管工作所需經費、專項整治經費及對舉報者的獎勵經費,支援市文化局建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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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機監管體系。
    各級精神文明辦公室要加強對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輿論工作,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各級共青團組織負責加強青少年網路文明教育,廣泛宣傳《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引導未成年人自覺遠離網吧,配合文化等部門開展創建“安全放心網吧”活動。
    五、專項整治工作措施 
    (一)嚴厲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和超時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文化行政部門要繼續以未成年人禁入網吧為工作重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9號)的規定,對累計兩次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要責令停業整頓;對累計三次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要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對在規定營業時間以外接納未成年人的,一經發現,立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對於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場所,文化行政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對超時經營,在營業期間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和安全出口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從嚴予以查處。
    (二)堅決取締黑網吧。對擅自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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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違法經營活動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和設備。文化行政部門對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黑網吧,要將有關情況及時書面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予以取締,並將取締結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對電腦學校、勞動職業技術培訓班、電子閱覽室、電腦教室的管理力度,發現變相經營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行為,要及時書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嚴厲打擊利用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要組織專門力量,從嚴查處利用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製作、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的管理。要指導、監督網吧切實落實用戶上網登記和上網資訊記錄留存措施,保證資訊網路安全技術措施線上運作。對於擅自停止、干擾或破壞網吧安全技術措施運作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予以查處。
    (四)加強對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的管理。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大對網際網路文化産品的傳播、展覽、比賽、活動等的監管力度,對未經文化部許可擅自利用網際網路從事網路遊戲、音像製品、演齣劇(節)目、藝術品動畫等網際網路文化經營活動的,由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取締,對未經文化部內容審查,擅自傳播上述進口互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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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化産品的,一經發現,由文化行政部門報送文化部依法查處。
    (五)依法嚴格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接入服務監管。電信管理機構要根據文化、工商、公安部門提供的擅自設立的網吧及其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名單,或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責令停業整頓的網吧及其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名單,通知並監督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立即終止或暫停接入服務,並由違法經營者承擔經濟責任;對逾期仍不終止或暫停接入服務的,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法進行處罰。對於網吧因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被終止或暫停接入服務的,由違規業主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六)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電信管理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將被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或終止或暫停接入服務的經營者記入企業信用資訊系統。
    (七)要充分調動街道、鄉鎮、社區、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積極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文化行政部門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聘請一批學生家長和老師為網吧義務監督員。
    六、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一)為了保證本市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效果,明確責任、嚴格執法是這次專項整治行動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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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及本市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工作職責;要實行屬地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落實區縣政府及其各有關部門的責任;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明確崗位職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各級文化、工商、公安、資訊産業、教育、財政、法制辦、精神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市和區縣兩級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綜合執法機制。要加強區縣文化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充實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行政執法力量,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落到實處。
    (三)要普遍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因不依法審核審批、執法不嚴、處罰過輕等,導致當地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秩序混亂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責任。
    (四)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及時公佈違法違規經營網吧行為。要廣泛發動人民群眾進行社會監督,對群眾舉報的線索要逐一登記,逐一查實;要再次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形成共同監督、打擊違法經營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活動的良好態勢。
    (五)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網吧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開展安全生産月活動,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七、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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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要堅持“從嚴管理、控制總量、合理佈局、優化結構”的管理原則,要加快監管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步伐,通過遠端電腦監管體系對網吧實行全程實時監管。
    (二)要標本兼治,加強對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的管理。加大對網際網路上文化産品的傳播、展覽、比賽活動的管理力度,要以網吧為切入點,以網路遊戲為重點,加強網上內容監管。
    (三)要堅持整建結合,疏堵並重。在對違法經營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的同時,積極引導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向規模化、連鎖化、主題化、品牌化方向發展,為廣大網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
    (四)要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的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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