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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政府令
〔1991〕
55號
[發佈日期]
2005-03-16
[有效性]
冶金部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組織編制 首鋼總體規劃的函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1]55號
冶金部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組織編制
首鋼總體規劃的函的通知
首都鋼鐵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現將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組織編制首鋼總體規劃的函》轉發給你們,並作如下通知:
一、請首鋼公司在10月15日前,將首鋼總體發展規劃的初步意見(以下簡稱規劃意見)送北京市各有關單位及冶金部。
二、請北京市各有關單位抓緊對規劃意見進行研究,于10月25日前拿出書面意見。
三、請北京市計委、冶金部計劃司組織聽取各方面意見後,
- 1 -
提出規劃原則,首鋼公司據此對規劃意見進行修改補充,爭取在11月10日前將總體發展規劃方案報冶金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
- 2 -
關於組織編制首鋼總體規劃的函
計辦原材〔1991〕583號
冶金部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今年4月,首都鋼鐵公司向北京市領導同志報送了《首鋼公司制訂“八五”規劃對幾個問題的彙報》,李錫銘同志轉請家華同志一閱。對此,家華同志批示要我們商冶金部研究。我們認為,鋻於首鋼的發展涉及首都的城市規劃、工業佈局、環境保護、水資源平衡以及全國鋼鐵工業發展等多方面的問題,只有先制訂首鋼總體規劃(包括鋼鐵規模的確定、産品結構的調整以及對北京市的環境影響、資金籌措等),方可對“八五”建設熱軋、冷軋問題進行研究。為此,請你部會同北京市共同組織首鋼做好這項工作,並於11月底前,將總體規劃報我委綜合平衡後再報國務院審批。
國家計劃委員會辦公廳
1991年8月30日
- 3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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