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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9〕91號
  2. [發佈日期] 1999-12-2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規劃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9]9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北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各高等學校:
    市教委等部門制訂的《北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規劃》已經市政府原則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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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規劃

    為貫徹全國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進一步加快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步伐,促進首都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現提出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三年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從北京高等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堅持政府主導、區域聯合、行業聯辦、因校制宜的方針和後勤為教學、科研和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有利於提高服務品質和管理水準,有利於發展後勤産業減輕學校負擔,有利於學校發展與穩定的標準,解放思想,大膽實踐,積極穩妥地推進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為實現首都高等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革目標
    將學校後勤與學校行政管理分離,形成各類獨立經營、
自負盈虧的後勤服務實體,學校與後勤服務實體形成契約關係;各類後勤服務實體自行定崗定員,實行幹部聘任制和全員勞動合同制,企業化管理,收費服務,從而實現後勤管理體制與運作機制的根本轉變。
    以各學校後勤服務實體為基礎,組建若干區域性後勤服務集團,形成規模經營,在保障學校後勤服務需要的同時,擴大服務範圍,融入社會第三産業。
    到2002年,建立起政府主導、社會承辦、學校自主選擇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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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服務體系。
    三、改革措施
    (一)按照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資源共用、風險共擔的原則,以規模較大、後勤實力較強的學校為龍頭,組建區域性後勤服務集團,學校後勤服務實體以併入、託管、聯辦、連鎖、股份合作等方式進入集團。
    (二)政府提供土地、規範建設標準並制定優惠政策,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吸引社會力量投資,3年內建成10余處共100萬平方米大學生公寓。同時,由學校負責對校內學生宿舍進行合理規劃並修繕改建,使學生住宿條件全部達到或超過教育部規定標準。改革現行學生宿舍管理體制,實現宿舍管理社會化。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將富餘房産改造成學生公寓,允許有條件的居民向大學生出租房屋。
    (三)學生食堂全部交由後勤服務集團管理,在降低經營成本、提高飯菜品質、改善就餐環境、滿足師生不同層次需要的基礎上,可面向社會,開展多種服務。
    (四)後勤服務集團成立配貨中心並在學校建立連鎖商店,集中採購,統一配送,為師生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
    (五)除少數規模較大的校醫院繼續由學校自辦外,可採取聯辦、合併等方式提高校醫院的醫療水準,面向社會服務。
    (六)改變學校托幼園所的福利性質,學校附設托幼園所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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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學校現有車輛及設施均交由後勤服務集團管理。後勤服務集團成立運輸公司,在為學校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同時,面向社會經營。
    (八)供暖、綠化、環衛等後勤服務項目,可由後勤服務集團承辦或交社會承辦。
    (九)將學校目前自管的水電等公用系統移交行業管理。
    四、政策支援
    (一)學校原事業編制的後勤人員進入後勤服務實體後,其職務身份予保留,人事關係由人才交流機構代管,退休時回學校辦理退休手續,享受教職工退休待遇。
    (二)學校中屬於生活保障範圍的教育資源原則上應統一劃歸後勤實體管理和使用。改革後再建的各類後勤服務設施,一般均應由後勤服務集團建設和管理。
    (三)學校應做好後勤國有資産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規範分離的工作,及時盤清登記,確保國有資産保值和不流失。學校以簽署託管協議的方式將後勤資産無償劃撥或以優惠價格租賃給後勤服務實體使用。後勤服務實體通過對設備維修或向學校交納固定資産折舊費、上繳費用等形式承擔對國有資産的保值責任。
    (四)新建學生宿舍及其他後勤服務設施項目,享受減免基建前期稅費政策,需另徵用土地的,比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政策劃撥。有關部門在辦理審批手續時,應從簡從快提高效率。
    (五)後勤服務集團為學校服務部分,享受學校原有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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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包括營業稅、所得稅的減免)。
    (六)學校的供水、供電、供氣、地下管道等後勤基礎設施維修改造所需要的資金,按財政隸屬關係,分別由中央或市級財政給予專項資金補助。
    五、改革步驟
    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分三個階段進行:
    2000年3月底前,各學校完成後勤服務由行政管理型向小機關、多實體或大實體的轉變,年底前實現學校後勤與學校行政管理相分離;
    2001年年底前,高等學校後勤服務實現校際間區域聯合以及學校與社會的聯合,全市組建若干區域性後勤服務集團;
    2002年,實現高等學校後勤服務集團化規模經營,完成與市場的融合,達到社會化改革的目標。
    六、組織保證
    (一)為加強對北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統籌規劃和全面領導,成立北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委。組成若干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各項改革工作,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
    (二)市教委全面負責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組織實施,制定新的高等學校後勤評估體系,對學校後勤服務的價格、品質進行監督,對後勤基礎設施和校園環境等進行評估。確保改革後學校後勤服務品質和管理水準比以前有明顯提高,做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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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師生滿意、後勤職工滿意。
    (三)學校是後勤社會化改革的主體,學校主要領導同志要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親自抓,負全責。要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師生員工轉變觀念,支援並參與改革,順利實現新舊體制的平穩過渡。改革過程中,學校要認真研究學生工作的新特點,主動與物業管理部門配合,建立協調互動、規範有效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學生的生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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