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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1〕52號
  2. [發佈日期] 2001-07-0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第五、六批軍隊離退休幹部在京住房建設 免征有關費用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1]5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第五、六批軍隊離退休幹部在京住房建設
免征有關費用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建房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總政治部等部門關於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建房工作請示的通知》(國辦發[1991]9號)的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准,納入本市第五、六批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用房建設項目中軍隊所得部分,享受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有關政策,並視項目具體情況,免征有關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1 -  
 
 
 
   一、軍隊利用自有土地以及集中徵地自行建設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住宅,免征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人防費、綠化費。城市基礎設施“四源”建設費按照先繳後返的辦法執行。
    二、軍隊利用自有土地與地方單位聯合建設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住房項目,軍隊分成部分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地方單位分成部分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軍隊利用地方單位土地與地方單位聯合建設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住房項目,由市建委牽頭,會同市計委等部門審核同意後,軍隊分成部分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執行,地方單位分成部分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二〇〇一年七月六日

 - 2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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