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設立中國字畫經營單位、設立美術品經營單位的職能,下放給區、縣政府。 二、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市文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文化藝術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本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本市文化管理體制改革。 (二)管理本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産,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管理本市文化市場,擬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負責營業性演出、電影發行放映、美術品市場、文化娛樂市場以及其他有關文化市場的管理;管理本市音像製品放映活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四)指導、協調區、縣文化工作;管理本市社會文化事業,擬訂本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群眾文化事業,指導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 (五)貫徹文化經濟政策,擬訂本市文化産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産業發展;參與規劃、指導本市文化設施建設。 (六)制訂本市文化藝術人才培訓規劃,培育本市文化藝術人才市場;組織文化藝術科學研究工作。 (七)管理本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