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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1〕64號
  2. [發佈日期] 2001-09-0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訂閱發行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1]6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訂閱發行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以下簡稱《公報》)是經新聞出版總署批准,由市政府辦公廳編輯出版的面向全社會公開發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刊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的重要載體。遵循政務公開的原則,《公報》及時、集中、全面、準確地刊載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和決定;市政府發佈的行政規章和決議、決定、命令等文件;市政府批准的有關機構調整、行政區劃變動和人事任免的決定;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發佈的重要文件;各區、縣人民政府發佈的可供全市參考的重要文件;市政府領導同志批准登載的其他文件。
     做好《公報》的宣傳發行工作,對於各級行政機關及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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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貫徹本市制定的各項行政法規和行政決策,促進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動員和教育廣大群眾做好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為進一步擴大《公報》的宣傳發行範圍,做好徵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公報》在促進依法行政和指導工作上的意義和作用,切實把徵訂工作抓緊抓好。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的辦公室要切實負起《公報》宣傳發行工作的責任,明確專人組織落實,保證本行政區域和本系統行政機關和有條件的基層單位能夠方便地訂閱《公報》。公安、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應把《公報》訂到基層,以方便工作。
    二、歡迎企事業單位,農村村委會、城市街道居委會,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各級圖書館、文化館(站),積極訂閱《公報》,以便於法規和政策在廣大基層幹部和群眾中得到廣泛傳播和貫徹。
    三、有關徵訂工作,請各單位與《公報》編輯部聯繫。《公報》編輯部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2號;郵遞區號:100744;聯繫電話:65192756,65192757,65192758。


                             二〇〇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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