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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01〕
8號
[發佈日期]
2001-02-15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確定本市郊區中心鎮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1]8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確定本市郊區中心鎮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快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根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以及近年來郊區經濟發展和城鎮建設的實際情況,市政府確定33個建制鎮(鄉)為郊區中心鎮,作為今後小城鎮建設的重點。現通知如下:
一、33個中心鎮名單:
海澱區溫泉鎮,豐台區王佐鄉,門頭溝區齋堂鎮、潭柘寺鎮,房山區竇店鎮、長溝鎮、琉璃河鎮、韓村河鎮,通州區宋莊鎮、馬駒橋鎮、永樂店鎮、漷縣鎮,昌平區小湯山鎮、北七家鎮、陽坊鎮,順義區楊鎮、後沙峪鎮、北小營鎮、高麗營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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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縣榆垡鎮、西紅門鎮、龐各莊鎮、採育鎮,平谷縣峪口鎮、馬坊鎮,懷柔縣楊宋鎮、湯河口鎮,密雲縣太師屯鎮、溪翁莊鎮、十里堡鎮,延慶縣永寧鎮、康莊鎮、舊縣鎮。
二、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郊區小城鎮建設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意見》(京發[2000]30號),進一步完善支援小城鎮建設發展的各項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二〇〇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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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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