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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01〕
17號
[發佈日期]
2001-03-19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本市國家行政機關實行工作日 全日對外辦公制度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1]1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本市國家行政機關實行工作日
全日對外辦公制度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府決定,在本市國家行政機關實行工作日全日對外辦公制度。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即日起,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對外辦公部門一律實行工作日全日對外辦公制度。
二、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對外辦公部門要合理組織和安排本單位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其他活動。臨時佔用工作時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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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有關活動的,不得影響正常對外辦公。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待前來辦事的人員。
三、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對外辦公部門因特殊情況不能實行工作日全日對外辦公的,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四、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此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各級行政監察機關要對此項工作制度貫徹落實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五、承擔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的各企業、事業單位,也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完善對外服務制度,不斷改進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品質。
二〇〇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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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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