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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2000〕
122號
[發佈日期]
2000-11-24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成立北京市水資源委員會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0]12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成立北京市水資源委員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水資源和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緩解水資源緊缺的局面,市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水資源委員會。
市水資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定本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節約用水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各區縣、各部門、各行業有關水資源和節約用水的重大問題。
市水資源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劉 淇 市長
副主任:岳福洪 副市長
汪光燾 副市長(常務副主任)
- 1 -
委 員:柳紀綱 市政府副秘書長
袁振宇 市計委主任
金生官 市經委主任
單霽翔 市規劃委主任
吳緒玉 市建委主任
阜柏楠 市市政管委主任
聶玉藻 市農委副主任
吳世雄 市財政局局長
劉漢桂 市水利局局長
宋希友 首都綠化辦主任(市林業局局長)
趙以忻 市環保局局長
付韶華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
惲耀南 市氣象局局長
李仲源 市物價局局長
市水資源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劉漢桂同志兼任。今後,市水資源委員會成員如需調整,由辦公室與成員單位協商後報主任審批,由委員會自行通知,並向市編辦備案。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2 -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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