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北京市計劃委員會更名為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簡稱市計委)。市計委是負責研究提出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引導工業企業投資方向的職能,交給北京市經濟委員會(簡稱市經委)。 2.將組織制訂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計劃的職能,交給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3.將本市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管理職能,交給市經委。 4.將組織制訂本市國土開發、整治和保護的總體規劃的職能,交給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5.將成品油總量平衡的職能,交給市經委。 6.將管理原北京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的職能,交給市經委。 (二)轉變的職能。 1.取消審批許可權內政府投資項目固定資産投資許可證(含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