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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文件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
〔1999〕
77號
[發佈日期]
1999-11-04
[有效性]
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9]7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冬季供暖是關係首都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做好這項工作,今年以來,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供熱設備的更新、改造、維修等方面做了積極、認真地準備,使供暖的條件較往年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於供暖面積大幅度增加和有的單位、個人不能及時繳納供暖費,完成全市今冬供暖任務仍十分艱巨。為進一步做好本市今年的冬季供暖工作,保證廣大居民冬季的正常生活,特作如下通知:
一、認真落實冬季供暖工作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冬季供暖工作,按照“條塊結合”原則,進一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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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供暖工作責任制,協調解決供暖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主管此項工作的領導同志要切實負起責任,檢查、督促所屬供暖單位按時、保質、安全供暖,保證和督促所屬採暖單位按時、足額繳納供暖費。對因工作不到位嚴重影響供暖工作和社會穩定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加大收費力度,進一步做好供暖費收繳工作。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市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熱價管理的通知》(京價(工)字[1997]第290號)規定收取或繳納供暖費。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要認真執行《北京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市政府[1994]第15號令),按期全額繳納供暖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制定供暖費標準。財政部門及有關主管部門應按期足額撥付供暖費。
三、各供暖單位在供暖工作中要做到講政治、顧大局。要切實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檢查和供暖事故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確保按時點火,達標運作,保證安全穩定供熱。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發佈本市第三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發[1999]29號),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降低煙塵排放量,減少對大氣環境的污染。
四、各熱源單位要繼續堅持以熱定電的原則,抓好供暖的運作、調度和管理工作,建立熱力公司調度與各熱源單位調度值長聯繫的調度網路,精心組織,精心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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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不具備冬季供暖條件的新建住宅,一律不得進住。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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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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