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妥善做好捐贈電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首都文明工程基金會作為受贈單位,負責電腦的接收和保管;市教委負責受贈學校的安排和電腦教學的組織落實;有關區、縣政府負責受贈學校電腦教室的設施配套和設備維護。 三、依法規範捐贈行為,保證捐電腦下鄉活動深入持久開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捐贈法》,加強對電腦捐贈活動的檢查、監督,對任何挪用、侵佔和貪污捐贈電腦的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進一步完善《文明工程捐電腦下鄉活動捐助辦法》,使捐贈活動更加規範和方便。 四、進一步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各新聞單位和媒體要把“文明工程捐電腦下鄉”活動作為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廣泛加以宣傳,努力為這一活動的健康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成立“首都文明工程捐電腦下鄉活動”組委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北京日報社,日常工作由北京日報社和首都文明工程基金會負責。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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